1991年6月初2陽歷多少
華東師范大學中文系 鄭偉
近年來, 王國維(1877-1927)的學術史資料及考證研究都有諸多成果刊布。就王國維書信而言,如清華大學出版社2010年出版的《王國維未刊來往書信集》(以下簡稱《未刊》), 馬奔騰先生在該書“輯注說明”里說道:“這批王國維未刊來往書信為王國維先生去世前有選擇保留下來的,現存圖書館所收的王國維手稿之中。”《未刊》共收錄約四百五十封書信。除了有九十八封是王國維寫給長子王潛明的家信以外,其余都是他人寫給王國維的,共涉及六十余位中國近現代史上學界、政界的重要人物,其中以中國學者為主,另外亦涉及藤田豐八、鈴木虎雄、狩野直喜等日本學者及明義士、伯希和(Paul Pelliot)等學者。
2022 年出版的有房鑫亮先生編校《王國維書信日記》(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以下簡稱“《書信日記》”),祖艷馥和達西婭·維埃奇-羅斯編著《史與物——中國學者與法國漢學家論學書札輯注》(:商務印書館,以下簡稱《史與物》),以及《唐蘭全集》(上海古籍出版社)。《書信日記》是在《王國維全集·書信日記》(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0年版)的基礎上補訂而成,《史與物》《唐蘭全集》分別收錄了王國維致伯希和函二封和唐蘭致王國維函五封(另收有王致唐函八封)。據《唐蘭全集》(第十二冊,12頁)所作的說明,這五封唐致王函均從《未刊》一書中照抄。
2022 年也有兩種王國維書信集出版,一是馬思猛先生輯注《王國維與馬衡往來書信》(: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以下簡稱《往來書信》),該書收入王、馬兩位先生的往還書信共八十余通(馬致王函四十七通,王致馬函四十通),原件現于圖書館、故宮博物院和魯迅博物館。原件影印本也盡錄于該書,對于讀者重新閱讀《未刊》《書信日記》等無疑提供了很大的幫助。二是圖書館古籍館編《圖書館王國維往還書信集》(:中華書局,以下簡稱《國圖》),材料更是豐富。洋洋六大冊,且所有函件均為存真的彩色影印件,拿它來校讀已刊的各種王國維往還書信集,十分方便。
陳寅恪先生《王觀堂先生挽詞》有“許我忘年為氣類”“風義平生師友間”兩句(陳寅恪《陳寅恪集·詩集》,: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2022 年版,17頁),是陳、王二人“同聲相應,同氣相求”,在學術上互相啟發、相互影響的生動寫照。下文我們將選擇沈兼士(1887-1947)、容庚(1894-1983)、馬衡(1881-1955)、唐蘭(1901-1979)幾位與王國維先生之間研擘學問的往還信函為例,對近來幾種出版的王國維書信集在系年、內容、文字等方面提出一些學術史層面的討論,以此觀照王國維先生于二十世紀二十年代“考釋殷書開盛業,鉤探商史發幽光”(《陳寅恪集·詩集》,15頁)的學術魅力。限于學力,如有理解失當或以不誤為誤之處,祈請指正。
一
《未刊》(131-133頁)共收錄容庚致王國維函四封(均未標年份)。其中列在之一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39-2440頁)的容致王函提及“查封泥中皆云‘里坿城’”“則十七簡志掌(尹)官威臧里附城(爵)訢(名),蓋無可疑。推之十六簡,則掌大尹(官)播威德子(爵)……”等,皆是容庚先生《樂浪遺跡出土之漆器銘文考》(刊于《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月刊》1926年第1期)中討論的內容,而容氏在此函中所謂“奉手示訂正拙稿之誤,至謝”即應指該篇。
容庚致王國維信函影本
《書信日記》(709頁)一封日期標作“1925年1月下旬”的王致容函,開頭便說“手教并漆器銘考敬讀悉,譯文誤處謹志于紙側”,可見此封王致容函一定和上述容致王函相承接。《書信日記》的編者在這封王致容函下加注說:“此札所釋十六、十七兩簡,與容庚正月四日來函內容承接,當書于稍后;又容、王考釋類書札集中于甲子、乙丑年,姑系于乙丑年正月上旬。”這里信函的往還順序恐怕正好相反。按理應先有王氏給容氏《漆器銘文考》初稿作“譯文誤處”之訂正,然后再有容氏回函說“奉手示訂正拙稿之誤”才對。《容庚北平日記》(:中華書局2022 年版,77頁)于1926年2月16日記:“九時趙萬里來,攜回《樂浪郡漆器銘文》稿。王靜安于譯稿頗有改正。覆靜安信。”可見,《書信日記》將王致容函的日期定于1925年1月下旬可商。
《未刊》(131-132頁)容致王函(該組第二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41頁),日期署作“11月廿九日”。該函所談主要是容氏給王氏轉致新莽嘉量影本,并且準備到滬訪王雪丞等事。容氏該函中說“庚下月底南歸,上海,欲訪王雪丞先生……”。而顧頡剛于1924年8月4日致容氏函尚有“歸家后想必安好。……何日來京?西湖要去否?下半年要挈眷到京否?”等文字(《顧頡剛書信集》第二卷,:中華書局2011年版,165頁),容庚于是年年底已經回到北平,因此《容庚北平日記》自1925年1月1日開始。可見,此函落款11月29日顯然當在1924年,若換作公歷日期則為12月25日。
《未刊》(132-133頁)容致王函(該組第四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48-2450頁),日期署作“二月初六日”。容氏此函末段有“《國學季刊》第2卷第1期欲出一考古學專號,羅(叔蘊)先生已有題跋數篇,命庚趨謁臺端,欲得大作,以為光寵”云云。據顧頡剛于1924年2月25日致容庚函云:“二卷一號(引者按:指《國學季刊》)如兄能更作一文,并邀(商)錫永、(馬)叔平先生亦作一文,使此期帶些考古學專號的色采,更好。(羅)叔蘊、(王)靜庵兩先生處,兄能覓得文字否?”(《顧頡剛書信集》第二卷,162頁)又容氏此函談及“金文中‘迺’‘乃’二字絕不相混”,而王國維于1924年3月12日的回函云“金文‘迺’‘乃’二字有別,誠教”(《書信日記》,706頁),可見容函日期應定于2月28日。
二
《未刊》(208-213頁)收錄唐蘭致王國維函共五封。其中之一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85頁)未標寫信日期。唐先生在此函中說道:“蘭于專修館已卒業,頃在無錫羊腰灣無錫中學任教務。”唐蘭先生于1921年就學于無錫國學專修館,“師從唐文治,攻治小學,漸及群經”(唐復年、唐益年編《唐蘭年表》,嘉興市文史資料會編《嘉興文杰》,:當代中國出版社2005年版,528頁)。“1923年末,唐蘭在畢業考試中獲之一,時稱‘國專三杰’之首”(《嘉興文杰》,485頁),其他兩位則是王蘧常和吳其昌。
唐蘭致王國維信函影本-1
《書信日記》(684頁)錄王國維致唐蘭函(此函日期為1924年4月21日)說:“聞大駕北來,甚為欣喜。五月中有京師之游,尤所歡迎相見,暢談一切。”可見,此函應作于1924年5月之前、唐先生尚未北上之時。更進一步說,應作于是年4月上旬之前。理由之一是下文將論及的《未刊》(213頁)所錄唐致王函(該組第四封)有“五月間至京當更奉謁”;第二點是這列在第四封的函件中(《未刊》,210-211頁),唐蘭先生對王國維的“五聲說”表示質疑,“惟謂《聲類》《韻集》當為陽一陰四,則竊有二疑焉。……”王氏則于上述復函中做了如下的回應,“前拙撰《五聲論》疑《聲類》《韻集》之‘五聲’即陽聲一、陰聲四,亦不過擬議之詞,尊意在反證此事,亦未得確證。……”(《書信日記》,683-684頁)所以說,唐致王函之一封必作于1924年4月7日之前。
《未刊》(208-209頁)唐致王函(該組第二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90-2493頁),寫信日期只標作“十一日”,未見年月。據此函所提到的下面三點,可推斷其應作于1922年年底。之一,此函開頭說“承惠借《文存》(引者按:即鄒安編《周金文存》),感激之至”,此處所涉為是年8月《觀堂集林》印就事。第二,函末說“歲將單矣,十九或二十當返里,便過上海”,為唐氏當時就學于國學館期間。第三,又說“雪堂先生頃聞在申,未審何日首北?”據羅繼祖輯述《永豐鄉人行年錄》壬戌年(1922年)所記羅振玉先生行止,“十月三日,沈子培(引者按:即沈曾植先生)卒于滬,年七十三。翌月,鄉人赴滬吊之”(羅振玉《羅振玉學術論著集》第十二集,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430頁)。
《未刊》(209-213頁)唐致王函(該組第三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497-2499頁),未標寫信時間。從此函末署“回示請寄天津英界……唐立庵”來看,應寫于1925年唐蘭先生寓居天津之后。其次,此函開頭說“昨聞主講清華,衷懷勃勃”,即指王國維先生任清學院導師。據儲皖峰《王靜安先生著述表》:“乙丑夏,先生由京師黃瓦門移居清華門”,同年9月,“時先生為研究院經史小學導師,每周為諸生講《古史新證》一小時,《尚書》二小時,《說文》練習一小時”(袁英光、劉寅生編著《王國維年譜長編》,天津出版社1996年版,432、436-437頁,以下簡稱《年譜長編》)。再次,唐氏此函還提及,“同學有王蘧常者,……夙日仰慕先生學術至深,本欲報名與試,以人事罣誤,竟至愆期,而明歲又以種種關系萬難求學。乃以蘭曾辱一日之知,囑代轉詢左右,可否設融,許其補考入學?” 而《書信日記》(684頁)王國維致唐蘭函(編者所署寫信日期為1925年8月1日)說“貴友□君□□事昨已與當局者商,云‘現已考畢,所取學生名單亦于今日發表,礙難再行補考。’自系實情,望轉致□君為荷”。顯然是王氏就上述唐函的回復。據此推斷,唐先生此函應寫于1925年夏。
唐蘭致王國維信函影本-1
《未刊》(210-213頁)唐致王函(該組第四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500-2509頁),寫信日期署作“三月四夕”。此函篇幅極長(上文在討論列于唐致王函之一封時已涉及此函),內容主要圍繞陸法言《切韻》等中古韻書展開。唐氏在信中談到了自己對漢魏以來韻書的種種看法。據《唐蘭全集》第十二冊(395-396頁,1924年4月11致唐函,此函亦見于《書信日記》,683-684頁),王國維致唐蘭函論及李登《聲類》、呂靜《韻集》、王仁昫《切韻》等韻書(《唐蘭全集》第十二冊,395頁)之“五聲”,也涉及明卞令之《式古堂書畫匯考》所收孫愐《唐韻》,以及王氏自撰《五聲論》等內容,都是王國維先生針對唐蘭先生此函的具體答復。另外,根據唐函“五月間至京當更奉謁”和王氏復函“聞大駕北來,甚為欣喜”等證據,說明此封唐致王函的寫信時間應為1924年4月7日(農歷三月初四)。
《未刊》(213頁)唐致王函第五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510頁),也沒有署寫信時間。該函提及,唐蘭當時正“頗留意小學”,并請教王氏唐寫本《切韻》、蔣斧《唐韻》等韻書問題。據《唐蘭全集》第十二冊(326-327頁,1922年8月15致唐函,此函亦見于《書信日記》,679頁),據王國維先生對于唐氏“先治小學,甚佩甚佩”及“唐寫本《切韻》(系弟錄本)乃京師友人集資印之,以代傳寫”,可知此函即為對唐致王函的回復。說明此函應作于1922年8月下旬前后。
三
《未刊》(59-61頁)收沈兼士致王國維信函共三封,只有列在第三封的信函署了月日。其中第二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390頁)說“大著《五代監本考》收到,謝謝!當由本期《國學季刊》登出”,又說“教育經費風潮現在已將告一段落,陽十月初當可開學”。按王氏此文刊于1923年1月出版的《國學季刊》第1卷第1號,再據提及“陽十月初”云云,說明寫信時間必在公歷1922年10月之前。再據《往來書信》(86-93頁)王國維于1922年8月24日致馬衡函(此函末所署日期為農歷七月二日)云:“《國學季刊》索文,弟有《五代監本考》一篇,錄出寄奉。”而1922年9月27日馬致王函云:“尊著《五代監本考》及賜書扇面均拜領。”可見,沈兼士先生得讀馬衡先生轉去王國維《五代監本考》文,應在9月27日之后,進而沈致王函的寫作日期也當在此之后,很可能是在9月底、10月初之間。
《未刊》(59-60頁)沈致王函之一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391-2393頁),從其內容推斷,應置于第二封之后。理由至少有以下數端:之一,函中有“《國學季刊》第本月中旬可以出版”云云,按第的出版日期是1923年4月,可見此函的時間應在4月上旬。第二,有“沈子培先生遺稿前問孟劬兄言已由先生擔任整理”云云,據《永豐鄉人行年錄》(《羅振玉學術論著集》第十二集,428-429頁)所記:“十月三日,沈子培卒于滬,……靜安書言其遺著書眉及廢紙所記,頗可纂輯成數卷,其成書亦有數卷,詩文大致已有清本,合之可得二十卷。此事維當任之……”可見此函必作于1922年10月上旬沈曾植先生過世之后。第三,沈氏函又提及“昨叔平兄由滬回京”,指的是馬衡先生在農歷新年后由滬返京事。若此函確實作于1923年4月,那麼馬衡先生“由滬返京”的時間也應在該月。但是,《往來書信》(100頁)1923年3月12日馬衡致王國維函說“在滬晤教,甚快”,說明馬衡在這一天之前已經回京,至晚應在3月上旬。兩種資料的日期出現了矛盾,有兩種可能,要麼是沈致王函所說《國學季刊》第2期的實際出版日期比馬氏在信中提到的時間晚了一個月,亦即預計是在1923年3月出版的,此函也作于當月;要麼是《往來書信》的這封馬致王函的時間3月12日為農歷,公歷時間則為4月27日。一時難以遽定,姑記于此。
《未刊》(60頁)沈致王函第三封(影印件見于《國圖》,2395頁),說“大學研究所國學門同人謹訂于本月九日(星期日)午后二時在后門內漢花園本校之一院開會歡迎先生”。按王國維先生于“五月廿五日,由上海乘船北上,廿八日至天津,卅一日到達,出任遜帝溥儀之‘南書房行走’”。在此之前,1922年1月大學研究所國學門成立,沈兼士先生任國學門主任。1923年1月出版的《國學季刊》第1卷第1號第196頁的附錄之一“國立大學研究所國學門重要紀事”記載“研究所國學門……校外學者則已聘請羅振玉、王國維兩先生為函授導師”(孫敬恒編《王國維年譜新編》,:中國文史出版社1991年版,108、120頁,以下簡稱《年譜新編》)。對照1923年6月以后的日期,可知這封沈致王函所述“本月九日(星期日)”指的是1923年7月22日,則此函寫作日期為1923年7月17日。
《年譜長編》(348頁)記:“(1922年)11月,大學研究所國學門要求王國維為研究生提出研究的問題,先生遂為之提出研究題四目。”所指即為以下一封王致馬函,內容有:“研究科研究題目已擬就四條,并覆兼士先生一函,乞轉交。現在大學是否有滿、蒙、文講座?……”按《國學季刊》第1卷第3號(563-567頁)刊登了“研究所國學門 學術之通信”之王國維致沈兼士函,并附王國維撰“研究發題”四種,即“《詩》《書》中成語之研究”“古字母之研究”“古文學中連綿字之研究”“以前年代之研究”,寫信日期署作“十一·十·十八”,即十一年農歷十月十八,公歷為1922年12月8日。而《書信日記》(650頁)此函日期署作1922年10月14日,編者出注所持理由是“致沈兼士函刊于《國學季刊》之一卷第三號,署十一年十月,故系于該月”,看來是把“十月”誤當作公歷日期,所以才定此函日期為10月14日。
如此,則上述王致馬函的寫作日期必在12月8日之后,《年譜新編》(114頁)、《年譜長編》(353頁)及《往來書信》(94頁)均將此函署作1922年12月12日,應當與事實相。近閱劉夢溪先生《王國維與陳寅恪》“王國維先生學術年表”部分(時代華文書局2022 年版,432頁)也指出“12月,建言北大開滿蒙文講座”,日期不誤;只是該書第二章“王國維思想學行傳論”(83頁)卻說“是年季秋,先生即致信給北大國學門主任沈兼士,擬出‘研究發題’四項……”,顯然也是把農歷十月當作公歷了,才有了“季秋”之說。
《史與物》(144-156頁)收錄了王國維致伯希和二函的影印件,細勘原件,可知《書信日記》(496-497頁)在編校時亦間有錯漏,如496頁第13行“承”字前漏“曾”字,497頁第2行“二國”誤作“兩國”,第4行“敬祈”誤作“敬乞”。另外,《史與物》(151-156頁)王致伯函第二封的所署日期似有誤。函中有“富岡君于去歲逝世”云云,該書(146頁,附注13)已明確指出日本考古學家富岡謙的卒年為1918年,而仍將該信日期誤定為1920年8月13日。《書信日記》(495頁)所定王致伯函的日期為1919年10月6日,則是正確的。
四
《未刊》一書內容非常豐富,而信函原件又因書寫、字跡等辨認不易,難免會有一些問題。此處不能一一臚列,為了方便讀者鑒別,茲舉若干如下。
一、文字方面
129頁4行,“Hsiao Tun-en”(即小屯)后字拼寫應作“Tuen”。
131頁倒1行至頁132第1行,“古《西清古鑒》”衍“古”字。核《國圖》(2441頁)原函影印件,“西”字前“古”字乃王氏錯寫,并已劃去。《未刊》未細審原件,直接照抄了衍字。
132頁17行,“稱蔡”為“陳蔡”之誤,且二字(皆為國名)之間應用頓號相隔開。
164頁倒10、倒7行,“句鑊”均為“句鑃”之誤。
171頁3行,“末”字當作“未”。
208頁4行,“蔽”當作“敝”。
209頁2行,“《說文》”二字后原函尚有“奇字附后……本字不見若呼下” 夾注兩行(《國圖》,2490頁)。
209頁4行,“軍器考”后漏夾注“此以吉金器形考之”(《國圖》,2490頁)。
210頁18行,“裴務”當作“裴務齊”。
211頁2行,“法□”當作“法言”,即《切韻》 陸法言。
211頁10行,“何者為是”,“是”為“食”之誤字。
211頁15行,“《與兄機書》”,漏一“書”字。
211頁倒8行,在“此為一類”后漏錄原函夾注“即八音也。本出于樂,即后世之雙聲也”(《國圖》,2504頁)。
二、標點方面
如150頁16行,“書于其上一面”,當在“上”“一”二字之間斷開。
209頁2行,“說文類考,擬分三門”,應斷為“《說文》,《類考》擬分三門”(《類考》為唐蘭先生擬編著的專書之一種)。
210頁20行,“夏侯,該等”,此處無需頓號。夏侯該為人名。
210頁倒6行,“唐升在江下”與“又只一百九”之間應斷開。“一百九”實際指的是該韻書韻目的數量。
210頁倒2行,“《韻學》余論”應作“《韻學余論》”,且更準確的名稱應為王國維先生所著《韻學余說》。此書曾作為《學術叢編》第四冊于1916年出版。然王先生于1923年3月2日致唐蘭函說:“弟于有唐一代韻書均有考訂,初為《音韻余說》《唐韻別考》二種,后改為《續聲韻考》一書……”(《書信日記》,680頁)此處提及的《音韻余說》,當為《韻學余說》。
211頁1行,“聲類韻集”,應作“《聲類》《韻集》”。156頁倒11行,“西清古鑒”;211頁17行,“四聲切韻”;212頁19、20行,“聲類”“釋文”;212頁23行,“均集”,也均當加書。《未刊》整理本在應加書而未加處甚多,這里只能略舉幾例。讀者應時時留心,注意辨別。
211頁8-9行,“梁武帝”之“梁”字前應加前雙引號,“哲也”一句應改用單引號,并應在“也”字后另加后雙引號。同頁18行,“宮”字前漏一逗號。
212頁倒1-2行,“《經典釋文分類》”,“分類”二字誤入書名之中。
責任編輯:黃曉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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