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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幾月生是孤寡命,最準的克死丈夫的面相

解夢佬 2 0

女人幾月生是孤寡命

農歷九月過半,城區郊外,月夜之下的河邊、路口常可見到一處處火光。翌日清晨,環衛工人的掃帚之下便多出些燃盡的紙灰。這是一些人在沿襲舊風俗:“十月一,送寒衣”——在給故去的親人燒“寒衣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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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院本《十二月令圖·十月》

中國人崇尚,講究“慎終追遠”“永言孝思”,也不能忘卻故去的親人,也要有專屬他們的三個節日:清明節、中元節、寒衣節。清明節給掃墓;七月十五中元節放河燈、燒包袱,僧建盂蘭盆會亡靈。十月初一給故去的“送寒衣”。給逝者送寒衣,是生者由自己的需求而推及的。

十月初一,古人稱為“始裘日”。《禮記》:十月朔日“始裘”——從這天開始穿獸皮制的衣服。所以陸游《立冬日作》:“方過授衣月,又逢始裘天。”陸游詩中說的授衣月指九月。詩云:“七月流火,九月授衣。一之日觱發,二之日栗烈。無衣無褐,何以卒歲?”——冷風來了,天寒地凍了,沒有御寒衣服,這一年怎麼過?

授衣的解釋有兩個,一個是“置備”:“九月霜始降,婦功成,可以授冬衣矣。”九月天氣轉涼,婦女已經把布織好,可以將做冬衣的工作交給婦女們去完成了。

一個是“授予”:據吳自牧《夢粱錄·十月》記載,宋朝皇帝在這一天賜大臣錦衣以御寒,謂之“授衣”——“朔日朝,廷賜宰執以下錦,名曰‘授衣’。其賜錦花色依品從給賜。”后世多采用后一解釋,將十月初一稱為“授衣日”。北宋呂希哲《歲時雜記》載:“十月朔,京師將校禁衛以上,并賜錦袍。皆服之以謝……邊防大帥、都漕、正任侯,皆賜錦袍。舊河北、陜西、河東轉運使副無此賜。祖宗朝,有人自陳,乃賜衣襖。諸軍將校皆賜錦袍。”此說非常合乎情理:既然皇帝怕冷開始穿獸皮的冬裝,豈能不顧他的文武百官以及守衛疆土的三軍將士?《周禮·天官·司裘》記載:“季秋,獻功裘以待頒賜。”就是說,在冬季到來之前,主管的(司裘)便為準備好了皮衣,以備賞賜給大臣們御寒。

中國人講,陽世的人穿上冬衣了,自然不能忘記另一個世界的呀,他們也需要添置衣服、御寒過冬呀!于是,便把農歷十月初一這一天,稱為“寒衣節”。諺云:“十月一,送寒衣。”

這個風俗當然是基于一種,但是由來已久,或可追溯到周代。《禮記》中有孟冬之月“賞死事、恤孤寡”和“臘先祖”的記載。孟冬,即初冬。死事,指為國事而死者。“賞死事、恤孤寡”,意思是褒獎為國捐軀的烈士,并撫恤他們的家人;同時,還要祭奠祖先的儀式。

祭奠死者、為已逝寄送寒衣的風俗,大約形成于宋代。據《東京夢華錄》記載,東京汴梁九月下旬,市上就有即賣冥衣、靴鞋、席帽、衣緞的,供人們初一燒用。十月一日這天,百姓都像清明節一樣出城上墳掃墓。

居住在元大都的同樣流行著“寒衣節”的風俗。《析津志·歲紀》載,十月初一是時令的“送寒衣節”。大都城的百姓祭奠、上墳掃墓,叫做“掃黃葉”。“此一月行追遠之禮甚厚。時思風俗,人倫之重者也。”追遠,意思是祖先雖然遠逝,仍須依禮追祭;祭,是為了“盡其敬”。元人有詩云:“十月天都掃黃葉,酒漿出城相雜還,爇送寒衣單共夾。愁盈頰,追思淚雨灰飛蝶。”

劉侗、于奕正《帝京景物略·春場》有明代寒衣節的詳細記載:“十月一日,紙肆裁紙五色,作男女衣,長尺有咫,曰寒衣,有疏印緘,識其姓字輩行,如寄書然。家家修具夜奠,呼而焚之其門,曰送寒衣。新喪,白紙為之,曰新不敢衣彩也。送白衣者哭,女聲十九,男聲十一。”

明末人陸啟法(1590-1648年)所著的《歲華記》中記載:“十月朔,上冢如中元,祭用豆泥骨朵。”骨朵,是古代一種兵器,形狀如蒜頭,用金屬或硬木制成,安在長柄之首。所謂“豆泥骨朵”,有人解釋為就是豆沙包,可備一說。不過,農歷十月初一用豆沙包來祭奠,不知有何說道,這風俗到清代似已失傳。

清代潘榮陛《帝京歲時紀勝·送寒衣》記有清代寒衣節的情形:十月朔,“士民家祭祖掃墓,如中元儀。晚夕緘書冥楮,加以五色彩帛作成冠帶衣履,于門外奠而焚之,曰送寒衣。” 冥楮,即供“”花用的紙錢。人這風俗沿襲至今。

曾子曰:“慎終追遠,民德歸厚矣。”(《·學而》)給冥間的親人燒紙錢、送寒衣自然是出于一種。然而,“死去原知萬事空”。燒“寒衣紙”的人們未必都相信之中有“”的存在,未必相信死去的人還需要穿冬衣御寒。送寒衣、燒紙錢不過是個形式,其意義在于表達緬懷之情,寄托對的思念。但是在環境意識日益增長的今天,燒紙的形式會增加環境污染,畢竟是一種陋俗。人們需要用一種新的追思的方式,來取代燒“寒衣紙”的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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