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除天干五行外,主要探討的是地支之間的各種關系。天干表示的是單一的五行狀態,所以它們之間是清晰明了的五行生關系,當然還有五合的關系。而地支表示的是復雜的陰陽氣數,它們之間除了內部的藏干五行所產生的五行生克關系外,因陰陽氣數的不同,還穿插融匯著刑、沖、合、害等不同的相互關系。
值得注意的是,地支之間的刑沖合害等關系并不是由地支之間內部藏干五行的生克關系所引起的,雖然二者可以相互影響,但并不互為因果。古人在論三刑、六害時,往往以地支之間藏干五行的生克來審視地玄奇八字支之間的這些特殊關系。如說:“丑中旺金恃勢刑戌中死火,故為恃勢之刑”,“戌中死火害酉中陰金,故酉戌相害”,等等。這種論調是不可取的。反過來,拿地支之玄奇八字間藏干五行的生克關系來否定地支之間的某種特殊關系,也是不正確的。如任鐵樵主認為:“刑之義無所取,子刑卯、卯刑子,是謂相生,何以相刑?戌刑未、未戌丑,皆為玄奇八字本氣,更不當刑……而害之義,尤為穿鑿,總以論其生克為是。”——實為謬論。正是由于地支之間刑沖合害等關系的存在,極大影響了干支五行的衰旺狀態和生克形勢,從而使玄奇八字命局隨歲運的流動,出現了反復無常的吉兇變化。為什么有的流年用神到位反而有災?為什么有的流年大喜大悲、吉兇互見?這些問題,如不深入分析地支之間的刑沖合害,憑純粹的玄奇八字五行生克關系是解釋不通的。以至于有的命理學者認為“有時不牽涉到喜用神去,刑沖破害就可以看一個人的吉兇了”。此話并不盡然,但足以讓我們反思地支之間的非五行生克關系——玄奇八字刑、沖、會、合、害等命局的特殊影響了。
嚴格說來,有許多神殺也是地支之間的某種特殊關系,只是對干支五行生克態勢的影響沒有刑沖合害的影響大,只能喻示著某種特定的玄奇八字信息,故作為神殺來用。事實上,有時候也把六沖、六合、六害歸到十二馬前神殺里,茲不贅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