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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字看父親到底用財星還是印星呢?男命的子女富貴嗎

解夢佬 9 0

導言

八字的古法是以財星來看父親,用印星來看母親。然而,對于「財星為父」這個看法,自古至今也有不少人存有反對意見,即使是清代命理大師任鐵樵也認為財星看父、男命官星看子是不合常理、有違倫常。

任鐵樵的觀點中提到官是管制我的十神,如果男命的官星是子女,豈非子女管制了父親?這就有反倫常,是大逆不道之事,是違反常理的,因此認為男命的子女,不應該用官殺來看,應該跟女命一樣,以食傷來看。

同理,如果官殺不應該是男命的子女,那么父親也就不應該是我剋之財星了。所以,任鐵樵等都認為,父親也是用印星來看,在陰陽異同性的區分下,就可分出男命偏印是父、正印是母,而女命偏印是母、正印是父。

相信不少易友也曾有過質疑「財星為父」的講法,可惜不幸的是,有不少八字如果以財星來對應父運,卻的確是甚為準確的。

任氏認為父跟母同為印星,這是值得商榷的,因為女命子女的指代十神是食傷,這是源于食傷的五行作用特質,是我生出(洩出)去之物的類象,當命主看母親的時候,就自然是以生出我來之十神以指代母親了。這道理明明白白,沒有什么好質疑。

可是父親呢?從本質上來講,在「造人」過程的前期工夫里,父親或許只洩出過色慾的成份,這在懷胎十月和分娩的過程中,在自身的狀態上能稱得上有很明顯的「食傷」工序嗎?恐怕說「有」也是講不過去。那么為何父親又能以印星來指代呢?父親不是直接把孩子生產出來的,所以男命以洩出的食傷來看子女還是有問題的,同時以印星來看父親亦有不妥。

八字看父親到底用財星還是印星呢?男命的子女富貴嗎

首先,父親不該是直接生出孩子,這是很清晰的常識,而生出孩子的人是母親,父親是間接透過他的女人來產下孩子。因此,在八字命理中對應父親的十神,理應也不該能直接對應出來,而是間接推尋。因此,父親在八字命理中的指代十神,是需要透過母親這個指代十神去間接對應出來的。相對一個命主來講,母親為印,而母親的夫星是剋自己的十神,那么父親就應該是剋印星的十神了,那就是財星。

當然,易友還可能繼續質疑下去,為何女人的夫星就要是剋自己的十神?有易友曾這么想的,剋出的官殺是主動,被剋的財星是被動,所以如果女人主動去追求男人,即是女人剋出男人,那么女人所剋的財就是夫星。這理論是否正確?醍山不置評之,這個官殺和財星跟主動和被動的意義,在行動上和心性上或許有些關系,但當初「女命夫星是官殺,而男命妻星是財星」這個概念,并非由主動和被動追求的原則而設定出來的,這對關系容后再論。

概念

回到父親十神星的話題上。我們必須先搞清楚,父親在人倫社會里是個怎么樣的角色。傳統上父親的角色是養妻活兒,和負責管教訓育的功能。因此,在擁有妻房的情況下,男人是擁有了一項 (傳統社會共識上) 完全屬于自己的財產。與此同時,男人的責任也會增加。然而,在男尊女卑的社會意識或規范中,男子以女子為財產,而女子以男子為人生的依歸,因此在傳統社會絕大多數人的思維中,就會植根了男子擁有妻房,而女子歸屬男家的概念。

很多人不明白命理的根本是怎么推演出來,只認為命理是上天的定數,是陰陽五行的玄奧機妙,只能以數理或方法去依循推演,是不可能有生活化和人性化的解釋。事實上命理是關乎生命之理,雖然陰陽五行本身是一套適用于萬事萬物的哲學,但相對命理這一環節,也只是一套推論的工具和模式。對命理根源的理解,應該出發自有生命的人類。如果一套能解釋命的理論,其理論基礎不是源出于生命本身,那將是一件很荒謬的事情。醍山的概念很簡單也很清楚,是陰陽五行等術數可以套進來并適用于解釋生命,卻并非等于命理。

因此,傳統社會的共同思維意識和既定概念,就成了影響設定五行十神所指代六親的規范。官殺是女子的丈夫,不獨是丈夫展現了官殺的功能,在社會認同和女子本身意識上,丈夫都具有約制女子人生、規范女子言行的凌駕地位。更重要的,是從心性來講,女子必須顯得官殺意識的克制和服從,否則就是不容于社會道德,也不悅于自己的良心,無論是什么樣的心性的女子,都總會因為婚姻而加強了官殺的十神心性。亦即是說,丈夫是女子的官殺,在表面上是地位和功能中的官殺表現,即管有和壓制,但于內里卻是因為這個男人在生命中的出現,而使該女子以官殺心性中的服從和自約部份反映了出來。以心性來論之,就是一個本身官殺為主要氣質的女性,一旦結婚后,如果官殺氣質持續加強,就代表著她個人的生活壓力和約束繼續朝向負面作用發展。從常理來解釋,很可能是其丈夫的事業不利或者身體出問題,而讓這個本身已有官殺性敏感的女人,更容易反應出其本質的心性表現,亦從而反映了其丈夫現況的問題而導致這女人本身的壓力提升;與此同時,亦可能表現在丈夫不是個理想的男人,對該女子的壓制和約束特別多,甚至出現官殺式的家暴問題,這也是官殺氣質女子,在八字中官殺氣場加刻的反映。

值得注意的是,這個女子的官殺所指代的其實不是丈夫這個人,而是她自己十神的心性表現。因為看得見該女子十神的心性表現,所以從而推論出其丈夫的情況,而造成可以用官殺來論斷其丈夫的情況。

易友或許會想: 如果女子不是官殺氣質呢,那官殺又能否用來推論其丈夫的實況?答案其實不止適用于這里,醍山可以講是,即使女子本身是官殺氣質的人,其官殺忌神作用了,或者某情況作用于其官殺,也不一定反映其丈夫的情況。

古代社會女子無才便是德,所以官殺氣場在女子身上,大多可以反映出丈夫的情況。但現代社會職業女性不少,而事業和工作同樣會讓女子帶來不少壓力和約束,而女子亦可能不再全部屬于某個男人,其心靈可能會有不小部分已交給了工作單位和其事業上。這個時候,官殺不單有可能指代其丈夫,亦有可能指代其工作。至于到底是指代哪一個,那就必須歸結到醍山一直所講的道法。這個女人是個甚么道法的人,她的生命到底愿意交多少給丈夫,有多少給事業呢?全以道法來判別。如果她是個重視家庭的人,而配合流年和大運又已婚了,那么官殺主動作用或被動作用的情況,就大多是指代丈夫的情況而使這女人的官殺氣場有變化,這時就指代丈夫;反之,就是指代工作了。

又打個比方,如果是個比劫道法的女性,在古代即使強勢如羋月傳中的羋八子,能掌控秦朝大國、開拓秦國疆土、奠定始皇的基礎,但所受官殺氣場的影響還是很強,亦無法超脫社會意識的枷鎖。在現代的情況會有多少變化,比劫道法的女人,完全可以掩蓋和取締了丈夫的功能和角色,所以相對上來講,其官殺喜神作用時,卻未必是指代丈夫走上了好運勢,或者是丈夫的事業突然轉好,而是指代她自己的事業順景,或者在事業上有貴人相助而得權。

話說回頭,是否現在就有很多女性命局中的官殺,再無法指代丈夫呢?這又不然。雖然在大環境下,社會對于男尊女卑的男權主義是削減了,而男主外女主內的女性無業概念也消除了,但植根于不論男女各人的既定共識和概念還沒有徹底轉變。對于男人而言,長大了就要「成家立室」,這表示男人將要擁有一個家庭,這點男人的女性母親沒反對,而將要嫁給男人的女人也沒多異議;對于女性來講,長大了就要找個好「歸宿」,也表示女人將要歸屬于某一個家庭之內,而非自己擁有一個家庭,而這點女人的母親也表認同,而女人本身也沒有什么抗拒。故此,在社會層面的意志上,這跟古代分別還是不大,而這個概念仍然主宰著大部分(起碼)中國人的思維和社會的觀念。這是一個大氣場的影響,并非個人小氣場可以全面更改,因此女命官殺指代夫星,而男命財星指代妻星,在大多數八字中還是成立的。

十神反映的六親,根源是其六親在社會規范和個人價值觀的概念上,所能產生的十神作用而得到了指代。所以,這種夫星和妻星指代的成立,是由社會和個人價值觀所影響,而導致內在意識干預到心性表現上,而并不是單純個人主動剋出或被動剋入所作用關系而已。

 

父財

說了這么多,其實只帶出了男命財星指代妻房,和女命官星指代丈君而已。但因為這部分的成立,接下來才可以方便推論出本篇標題:「八字看父親到底用財星還是印星呢?男命的子女真的用官殺來斷?」的兩組關系的成立程度。

八字命理的原始對象不是事、物,而是人。文王卦所重者是獨立所占測的事情的發展和結果。在命理中,首重的命主,即以人為本,故而其六親指代皆以各十神對命主心性直接和間接的影響為前提,是事情的發展圍繞著命主這個中心點。文王卦則主要用以測事情,是獨立性質,而卦主或者六親人物亦只是以爻的形式存在于卦中體現跟事情的相關性,是人物圍繞著事情這個中心點。雖然同為我生或生我的關系,但在本質上存在不同。所以其六親指代跟文王卦中以生我者父母爻、我生者子孫的定義,并不能直接全盤套用到命理中,而卦中的父母和子孫,立極點都不是命主、卦主、世爻、應爻等等,而是六十四本卦所在的八宮。這是值得同時學習命理和卦理者應該注意的概念。

正因前述,我們不能排除本命題中所論父親可能是財星或者是印星的矛盾。父親不是直接生產命主的六親,其血緣關系和六親關系,是通過命主的母親而來的。按此理,父親所以指代的十神六親,亦是經由母親印星而來。醍山必須重點重申,即使是母親由印星指代,亦不是說八字原局中的印星就一定是母親,準確點說印星不是母親,只是印星類象的相對作用,跟母親在實際生活上對命主的作用非常類近,而因為命主感受印星作用,在家庭生活上最有可能是源于相近作用的母親而來,因而印星在命局中相對命主的作用,最有可能反映出母親相對命主的作用,結果能以印星推演出命主的母親的情況。這是概念,亦是定義。再三重申一次,印星是相對命主印星類象的作用,可以用來指代并反映母親的作用,但不是實在描述母親的本體。

以財星來指代父親,其前提是父親在孩子生活中出現所發揮的作用。誠如醍山前面所講,十神其實并非六親的指代實體,而是個人心性的作用反射。十神只是命主自己的各種心性表現,以五行類象出來,但因為各種心性的條件反射表現必有其內在及外在成因,外在的成因就跟六親作用關系密切,故而能夠以心性形成的表現去反推演出外在六親的情況。財星在最直接的心性表述是物慾和獲有感,外在六親中父親的存在,如果只能提升了命主對物慾和獲有感,似乎說來有點稀奇古怪。然而,因為父親的六親指代,本來就體現于間接的第二層關系上,即透過剋(剋即管束之意)母親印星而來,所以其存在作用功能,亦該是由這個間接的主剋作用去理解。

古人都說「嚴父慈母」,「家嚴」是自己父親的代名詞,而「家慈」則是自己母親的代名詞,當中「嚴」跟「慈」兩個形容詞,并非巧合地隨便安加上去,其實是反映著當時的社會價值觀和家庭態度。印星假借用來指代母親,是反映了生我的五行作用關系,具有庇護、照顧、關懷,甚至包庇的意象,這都是「慈」性表現,只是程度不同而顯得是喜是忌的差別而已。所謂的「嚴」,則具有約束、家訓、道德規管、禁制和壓抑的直接意象,亦有期許和望子成龍的間接意義。「嚴」跟十神中官星的特性基本一樣。既然這么講法,那末父親應以官星來指代才對,又何以是財星呢?那還是因為直接與間接的關系,但這跟孩子是媽媽肚子里出來還是從爸爸肚子里出來的關系不一樣。

相對一個孩子命主來講,印星代表母親,印星的官星是母親的丈夫,就是孩子他爸,而相對孩子是剋印的財星,這重間接的五行作用表述再沒有疑問了。前段的答案中提到的「直接與間接關系」,可不是說這一種,而是回歸到孩子主體的心性表述上。對于孩子來講,尤其傳統社會,父親的存在意義并非是管教自己,而是有著一種親密得來又及不上親娘的關系,恐怕到了今天這情況還不少見,尤其是爸爸終日在外奔波工作,平常少有見面時間。這種親密關系有點若即若離的情感,首先這種若即若離、患得患失的情感是財星的特質。然而,孩子都是渴望看見爸爸的(家暴的除外),不可能說父親存在會直接加強了孩子官殺的氣場(不是沒有,但非直接)。間接的關系在于,當孩子做了一些事情,觸及了需要被訓責,需要被「嚴」管的條件下(當然,這種條件被觸發的門檻因不同父親本質心性而異),父親的出現才會去產生「嚴」的手段和氣場,從而引發了孩子官殺的心性反應。而且,在傳統社會里,或者從古裝電視劇也看得多了,只要父親對孩子的道德或成就期望被傷害,正在大發雷霆之時,母親袒護孩子的「慈」生表現,都會被暴怒中的父親拿來開刀,罵上「慈母多敗兒」的一句話,而且母親的印星慈愛(溺愛),亦會被父親的威嚴所剋,令到孩子能夠得到的印星庇護程度減少,體現了「財」剋「印」,還有「財」生「官」的間接生剋作用。

所以,父親這顆財星,并非直接引發孩子十神財星心性的,而是透過了財星本身五行的一生一剋作用,帶出了「生嚴剋慈」作用于孩子心性的表現。

分析「父財」至今,醍山從沒有脫離過將父財以間接作用的表述,無論是生理上,還是心性上,都貫徹如初。

還有值得補充的,是的而且確在有些命主的命局中,反映父親情況的不用財星看,竟而反映在印星上,相信包括任鐵樵大師在內,很多命師跟易友都曾遇過這情況,所以任氏才發此論。撇除業余易友或者技藝參差的命師判錯用忌和斷錯命不提,這情況確為可見。原因在哪呢?如果財星不能指代父親,而印星能夠的話,那就好辦;或者印星能指代父親,而財星為父的斷法全盤皆錯,也沒辯論的空間。最不幸的,竟是兩種情況都有準驗的時候,就更讓人無所適從,不能定論了。究其原因,其實也離不開「心性」二字。十神是命主心性的表現和反映,其本質并非用作對應任何命主以外的事物,只能對應命主的心性特質。

十神具有指代六親的功能,是一個副產物,完全由命主十神心性的表現,反推其類象,再反推其類象跟六親的社會共識關系而來。亦即是說,財星為父能斷得準,全賴社會的禮教價值觀和集體感染意志所賜,并非財星本來就能反映父親。因此,財星有時候的表現是跟父親無關的,可能跟物慾、金錢或者異性感情相關,至于如何分別就不在此述了;而父親的情況和作用,也同時有可能不反映在命主的財星上,而反映在其他十神上,比如印星的可能性就最高。理由十分簡單,因為十神是命主的心性,只要命主父親在對應的角色上提供印的氣場,越超于社會觀念中財的生剋作用,命主命局中的印星作用就很可能是源出于父親的表現和實況。

在現實生活中,任何一個六親都有機會做了角色上的轉移、兼任或暫時更易。比如岳飛母親兼父職時,她不單具備母親的印慈,在代亡夫訓育孩子時,也表現了財性的剋印慈和生官嚴。在這類情況,命主八字如果是印成忌神,印過旺時可能是母親過世,而因為母親兼可能有財旳角色,所以財被剋絕時,也可能不是無妻而是喪母,以表現其內在心性失去了能生官喜神的氣場。前面只是一個比較為人熟悉的名人例話,但對應于當今很多時代家庭中,角色轉移和改變也是時有之事,比如母親強勢管家,而父親儒柔豁達者 (不是懦弱),都可能出現印星看父而應驗的情況。當然,到底應該如何判別是印星還是財星,最好還是以命主的道法去反推,再加上一點應證的觀察,才能準確批斷,不要強加自己的固執意志和不易學理到命主的實況上,總之一切要以事實反饋為標準,而非命師的個人想法。命師的責任是從命主的反饋中,去推斷六親的指代性,并從而把未來的情況套到已推斷出的六親指代,以作出實際而準確的預測。誠然,在醍山的經驗中,以財星看父還是佔了絕大的比例。

從現實的角度來看,更有趣的是實際上有些八字的原局,似乎同時用財星或印星都能對應父親的情況,這就更會讓某部分習命者感到混淆和無所適從。其實有些情況的八字 (只是有些,不是全部),比如身甚弱忌旺財而喜印,當外在財星為忌再加臨命局時,因為財星忌性的劇增而對應了父運的不濟,但因為財星同時剋入了喜神印星,印星受傷也對應到了這時候因為父運不佳所造成的損印之象。無論以財星忌性加強的觀點看財星父運,或是以印星受傷的觀點去看父運,感覺是兩者皆有理。因而有部分認定了父星為印者,彷彿論點得到了引證。當然,這不能以偏概全,一切還得從十神心性去推論。

 

兒殺

既然父財這個說法,那男子的子女,莫不是也應這么道來?理論是這樣的,但又不盡然相同。

從間接關系來論,子女是妻子財星所直接生出之物,而財生官殺,所以官殺對應男命主妻子生出來的生命,那就是官殺。可是,從情緒感受和倫常關系來講,兒子作為父親的官殺,又如何言之成理呢?

誠如醍山所論,八字六親的反映是基于命主為中心,并非倫常關系,因此倫常關系中以兒子作為父親的官來看,這是不切實切的,就如我們一開始就假設了異性的同胞兄弟或姐妹 (六親關系是劫財),先天就是要來劫我們的財,這也是有反兄友弟恭的悌道倫常。我們不以倫常認為女性的母親是奪其食神的梟首六親,原因是我們不以十神的可怕名稱去理解其六親作用。

我們以十神的五行作用來論六親關系,因為梟神還是生身的,所以就仍以生我者母而論。不過,官殺是剋身的,因此以官殺比喻兒子來剋自己,就接受不了。這里關系到兩個概念的謬誤,包括不少命師也抱持這個錯誤想法。首先,他們都認為剋就是傷害和不好的作用,其實不然,剋即是克制,也是管制,故亦類為官,而音義亦近官。實際上剋的作用只是約制著自我的滋長,比如在營養不足的情況下,約制滋長固然是不好,但若營養過盛時,約制滋長反而有利健康。所以,我們應先把「剋」這個作用分開有好有壞的情況來看,斷不能只管說生就吉、剋就兇。

再者,醍山多番重申過,十神的作用是源于命主本身的心性,并不一定指外在造成的直接作用,可能是因外在事件觸發了內在自我產生的生剋作用。以這個概念來貫穿命理之學,就會發現到,妻子為丈所約制,除了是社會禮教的外在條件,還是古代女性個人弱勢心理產生被約制的心理作用,是自我約制了自己 (個人的剋) 去符合社會的規范,從而規避了社會禮教的攻擊 (社會的剋)。而兒子相對于父親來看,其實其官殺作用,亦同樣是圍繞父親個人心性來出發的。正確的理解,不是兒子主動和直接管制了父親,而是因為兒子的存在,而間接讓父親自我產生了約制和管束自己的作用。這個概念,醍山已在財星看父之章節中提過了。

兒子作為父親的官殺星,跟父親作為兒子的財星,在其定義的理解上大致是一樣的,但在心性作用的性質上還是有一點點的差別。

父親作為孩子的財星,本來是基于財星生官來制約孩子,又剋印來減低對孩子的溺愛,這不是財星的直接作用,而是財星在生剋功能下的間接作用。當中的原因,前面已解釋過,因為不可能孩子一存在于世,父親的角色就會直接去耗孩子,而應該是孩子的行為觸發了父親履行作為家庭管教者的責任,而作用在孩子身上,產生了加強孩子官殺心性和削弱了印梟狀態。然而,在主動被動作用關系上,孩子作為父親的官星會有多少的不同。當孩子生下來了,父親不可能一下子就板著臉,拿出老頭子的威嚴去管教打罵孩子,父親應該是寵也怕來不及的,所以父親作為財星的作用不會直接。不過,對于父親來講,孩子的誕生、成長、教育當中,卻是直接給父親帶來了生活上的壓力,還有不少情況是帶來了私人娛樂上的壓抑。在孩子面前,父親不可以再像從前吊兒郎當地說些孩子話,也不可以表現得「低能」、「智障」,必須做點榜樣來樹立權威,或者成為孩子的崇拜對象。在情緒和慾念上,父親要克制自己,因為怕會流失觀眾或者讓觀眾們失望,明明看著前面的性感美女都已想入非非了,卻要告誡孩子非禮勿視的大道理,換作從前的自己還不多看幾眼?從前跟老婆在客廳也可以擁擁吻吻,現在就要抑制著自己的沖動,待孩子入睡了才乖乖回房間去好戲連場。父親明明不是奉行這些道理處世,但在孩子面前還是要違心地頭頭是道的說教,訓誡一番人生大道理,為的就是要履行父親的社會功能。有多少個父親沒有說謊?而他們有多少個不教導孩子要誠實做人?

這全都是孩子的存在,所引發了父親的官殺心性或者氣場。當然了,如果父親本身的道法沒有多少官殺的特質,孩子在的時候,他只會收斂一點兒,但還是依然故我的多,那孩子在他的心性上,所起的官殺作用不大,而他八字原局中官殺缺乏的情況,就是這方面的實況反映了。反之,如果父親本身就是官殺道法的人,本來在人前就要表現得拘謹和道貌岸然,在孩子面前就更會官殺發作,展現對孩子在學業和道德上更高的期望,高得甚至自己小時候和成人后都未曾高攀過的。

因此,因應孩子的行為,父親會顯現出其相對于孩子財星的間接氣場,但是不論孩子有沒有做了些什么,對于一個父親來講,其官殺作用是直接的,也是父親自身內發的。

可以這么講,對于孩子來講,財星論父是有條件下的作用突顯。忌財而行財運時,財星剋印而減弱了家人給予的關愛,這可以是表達在失去父愛的情況,亦可表現在失去母愛的情況,到底忌財走財運是體現在財星論父而逢忌,還是印星論母而受剋,就需要考察命主本人原局和道法,相對父和母的感應。這是一體兩面判斷下的掂量問題。

對于父親來講,殺星論兒是無條件的作用突顯。喜殺而逢殺,就會是生兒育女之時候,是對人生的一份約制,反而因兒得到更好的生活。但若然本身殺為道法,殺臨而增添了本身的生活壓力,亦可能是因為生兒育女而困擾了原來百上加斤的生活。殺星是代表有兒還是無兒,還要結合本身道法,跟年運方可作判斷。

 

結論

八字原局,以財星來看父,合乎命理,也非違反倫常。八字原局以官殺看兒,亦合乎命理,并沒有本末顛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