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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候為先之命例,七煞運如何化解?

解夢佬 16 0

調候為先之命例

男富命

年劫財丙子七煞

月正財庚子七煞

日○○ 丁丑偏財

時偏財辛亥正官

大運:辛丑壬寅癸卯甲辰乙巳丙午丁未戊申

原注:

丁火生于子月,七煞極旺矣。再加年月日時中,俱有水氣來克丁火。但水雖多喜靜伏于地支,其兇未逞于天干。若原煞逞天干,主早年夭也。壬寅、癸卯、甲辰運,雖是東方,亦嫌壬水蓋頭,雖好亦蹇晦。大運入巳午未沖去水神,財發萬緡,蓋喜土來克水也。入申水得長生,壽至八十余死。

命例注解

取格局之體用:原注之取體:以時干「辛」偏財,通日支「丑」中辛根氣,取「辛」偏財為體。「子」七煞為用。

以地支三會支取體:以地支亥子丑三會七煞,取七煞為體。

丁日主:劫財丙浮于年干無根,無比肩及印綬扶身。

體用注解:

如以偏財格為體,七煞為用

假如以辛偏財為體,而「子」煞為用。則是「財生黨煞」無制克身夭貧之局。以財格為體而七煞為用,則須合煞存財或制煞生財,才能謂是富局。

然此命例地支「子」煞二見旺于地支,天干無癸透出,非是天透地藏所成之

七煞格。而是以三會「亥子丑」七煞成格的,故無以合煞存財。如要制煞存財,則須運歲柱三合「寅午戌」,或三會「巳午未」之食傷,才能制三會之七煞格。如以單純「巳午」食傷祿旺支,制三會之七煞,其力猶嫌不足。

觀此造四柱地支,并無形成運歲柱會聚三合或三會,之「寅午戌」或「巳午未」之支,故無以制煞存財。故以偏財為體七煞為用,于行單純之「巳午未」運,以「巳午未」沖去三會之七煞水神,而財發萬緡,則不能也。

幸此造「丁」日「子」月,「辛」財為無作用之格,財根「丑」也被合會,而「辛」偏財無根,則不能為「體」。所以此命例非以「偏財格為體,七煞為用」之局。

如以地支七煞三會成格為體

此造「丁」日「子」月,而「子」不透干,無以取格。見時干「辛」偏財,通日支「丑」中「辛」根成格。然「辛」偏財格于丁日子月為無作用之格。且「丑」與「子亥」三會,偏財根被合會,格則不成。地支見「亥子丑」三會七煞,故取七煞格為體。

丁日主于地支無根,只見「丙劫」財于年干,而主身弱。

原柱云:「若原煞逞天干,主早年夭也」。七煞逞天干是言「天透地藏」以氣成格之旺。而此命例七煞是以地支三合或三會所成之格,是以勢成格之旺。以氣成格,氣通于天干地支,而較地支三合會,伏于支成格克身之力為強。故言「七煞雖多喜靜伏于地支,其兇未逞于天干」。

以七煞為體,用神之喜忌:

喜柱有食神,或行食神運制煞。經曰:「煞用食制者,上也。煞旺食強而身健,極為貴格」。

柱有印綬,或行印運以印化煞。經曰:「煞用印者,印能護煞,本非所宜,而煞印有情,便為貴格」。

柱身強旺,或行助身旺運之身煞二停,為貴格。

忌柱有財助煞、或行財運助煞。定真云:「七煞如逢財助,其煞愈兇」。

正官、七煞助煞之運。通明賦:「七煞多根,須忌始終克害」。

此造行木運「甲」印雖為七煞格之喜用神,及為丁日子月之調候用神。然地支「亥」與「子丑」合會,甲則無根而無功。調侯用神之用,是忌合不忌克。

行至「巳午未」比劫助身之運,則成「身煞二停」之運,七煞格成矣。故于此運財發萬緡。古歌云:「偏官如虎怕沖多,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害,身強制伏貴中和」。

「身煞二停」是指「七煞格」逢日主強旺,,以日主強旺之勢與七殺之制相抗衡,然此種之吉,卻無法長久。經曰:「身煞二停、貴而不久」。然如在四柱中又有「食神制煞」此種吉之氣象,則可久長。

此造身弱煞強,行申運透庚正財旺運,為「財生黨煞」克身,故歿。因煞格為體,煞弱身強喜財助煞。煞強身弱,則不宜財助煞。定真云:「七煞如逢財助,其煞愈兇」。

由以上此命例格局體用之分析,可明白此命例,是以地支「亥子丑」三會七煞取格為體,行「乙巳、丙午、丁未」比劫旺運,以「身煞二停」之勢對抗強煞,而財發萬緡。其「體用」已明。

月生三冬應以調候為用:

此命例「丙子、庚子、丁丑、辛亥」。

丁日生子月。地支三合亥子丑。為三冬丁火。三冬丁火微寒。專用庚甲。如見一丙奪丁。必賴之內水救。又見有支金發水之源,則為發達之士。又水過旺須土堤防。

此命例天干見丙庚,是一丙奪丁,地支有水救。又見庚水之源。地支澗水多喜火土之運。故行巳運,巳為丙之祿,庚之長生。為調候之喜用神。因而財發萬緡。

午未運為火土之運。戊申運,戊為厚土,申透庚及戊。故戊申運為吉運。

調候之用是用于冬夏季,冬夏二季為過熱及過冷,致使萬物不長,所以以調候為急。因此命例丁生三冬月,而以調候為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