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格用食兼又帶印,設若在乙運之中合去庚食,則比照財格帶印而論。如此,則不忌正官流年,而忌殺流年。
印格用殺兼帶食傷,設若是合殺之大運。如此,就恢復單純的印用七殺。它的吉兇只在于是否是身印一強一弱而已,反之身印二強即是合殺運,論兇。
正官格
1) 正官格,財印二透,而且財、印二不相礙。除了合官與一般性之沖刑以外,仍忌入傷官大運。
2) 正官格,天干透傷官與印,即為有印制傷。最忌財運。喜官、印旺鄉,所謂旺鄉是指地支。
3) 正官格遇傷官,設若不是用印制傷官,則取合傷官的途徑。
4) 正官格,天干二見正官時,不忌傷官。
5) 正官格,天干官殺混雜,除了合殺留官以外,亦可入食、傷大運。
1.陽日主,八字本身用劫財合殺,財、印運均無妨。2.陰日主,八字本身用傷官合殺,能行財運,而不能用印。
6) 正官格帶財,最忌者為食、傷大運,不做通關之論。身強最宜財官旺運。身弱最宜印運。大凡正官用財,只忌食傷、刑、沖、合,其余皆無兇禍。即使是身弱,亦非重要之事。
7) 正官格佩印,喜忌只在日主強弱之差別。
1.身旺印重,或日主多根,喜財、食傷運。2.身輕佩印,或日主無根,忌財、食傷運,卻喜比、劫、祿、刃之地。
3.不論日主多根、無根,皆忌入正官、七殺、合官之運。
財格
1) 天干若為正財,運宜偏財,或者是入官運。
2) 財格帶官星者,不忌比、劫,只利身旺之地。獨忌七殺、傷官運。四柱另透印者,不忌傷官運,忌七殺運而已。四柱另透食神者,印綬、七殺運論吉,而獨忌傷官運。
3) 財格帶食神生財者。身弱喜印、比。身強喜財、殺,忌官、印運。
1.陽日主正官合食神,故忌正官運。2.陰日主正印合食神,正偏印中,反以忌正印為優先。
3.食神不遇有根之印,則不忌入七殺運。
4.如食神、傷官雜陳者,一樣忌七殺運。
4) 財格透食神,忌傷官。
5) 財格佩印,不論身弱身強,先決條件是財、印必須分開。身弱喜入印旺之運,忌財運。身強喜入官旺之運。如果是財、印并位,譬如:年印月財。如此就不論八字是身強或者是身弱,都沒有什么差別了。
6) 財格透印,忌七殺。
7) 財格帶食有印,印克食神。
1.不論身旺、身弱,皆忌正官運。不忌比、劫之運。2.身旺,喜入財、食之運。
3.身弱,喜入比、印、殺之運。忌正官運。
6) 財格帶傷官生者,不論身強、身弱,喜用皆同。皆以喜財運,忌官、殺、印運。
7) 財格帶七殺者,必須是制殺或者是合殺。不論身強、身弱,大運喜忌,俱皆相同。比、劫、印、食、傷大運是吉。官、殺、財大運是不吉。
8) 財格帶殺、印者,完全靠在印化殺。不論日主之強弱,以印運為佳,最忌財運。食、傷運普通。
印格
1) 印格帶正官,通常稱之為官印雙清。官露印重,最佳是食神、傷官運,次佳是財運。忌入七殺、劫刃之運。四柱如果是比、劫太重,入財運亦不甚有力。
2) 印格帶正官,又兼食、傷者,不論身強、身弱,只喜官、印之運,然而并不忌七殺運。
3) 印格帶食傷。印格基本上是沒有用食、傷的需要。只有先天屬于身印二旺,而用食、傷泄氣,方可以認為吉命。在身印二旺前提下,大利財運,其次是食、傷運,七殺運亦能發福。獨忌入正官大運。
4) 印格帶七殺,是有它的基本條件。即是身輕印重,或者是印輕身重,方可以印用七殺。設若是身印二重,或者是身印二輕,帶七殺均無吉祥之兆,用殺反屬孤困。在身輕印重,或者是印輕身重條件下的用殺,獨喜入食、傷大運,最忌財運,而不忌正官運。
5) 印格帶七殺,又透食傷者,喜身旺、印綬、食傷之運。忌財運(生殺),兼忌正官運(混雜)。
6) 印格露財。印格遇財制,用比、劫制財,只是屬于原則。印格在天干有二印,或者支藏天干有二印,則可以用比、劫。否則只宜入官、印之大運,反忌比、劫之運。
1.印重者,喜官、印之運,不喜比、劫之運。2.印輕者,喜比、劫之運。
7) 印格帶官殺齊露天干,也即是印格之官殺混雜。不論日主強或者是日主弱,喜入食傷、印、身旺之大運。忌入財、官、殺之大運。印格天干帶官又帶殺者,再入財運,或者官殺運,皆主有災禍,并不是以破財、退職等之小事而言之。
食神格
1) 食神格帶財,乃食神生財。最忌天干同時有正財、偏財,天干有正偏財者,最多也只是小富而已。食神生財者,不論日主強,或者是日主弱,也不論財食之旺衰,皆不喜入官、殺之大運。
1.財重食輕,喜財、食之運。2.財食重,則喜幫身。
2) 食神格帶殺、印,即是殺生印、印克食神之兇命。但能四柱無財,反作上上之命。設若符合四柱無財者,大運只忌財運。
1.身旺者,喜食、傷、官、殺之運。2.身弱者,喜入印運。(亦喜入身旺運)
3.食神帶殺、印者,不論身強、身弱,皆不能入財運。
3) 食神格帶殺、印,又見財星。不論日主是強是弱,一入財運,俱皆論敗。
4) 食神格帶七殺,而忌財星的基本條件,是七殺有根。如果七殺沒有地支的根,非但不忌財,反以財運為佳。然而不論七殺有根、無根,以及日主是強是弱,皆喜印運。
1.七殺有根,大忌財運。2.七殺無根,財、印二運都佳,食傷運亦美。
5) 食神格帶印,本為破格,最利于財運,食傷運亦可以論之為吉。入官、殺運,亦皆不濟于事,仍作不吉之論。獨忌又入印運。
七殺格
1) 七殺格的殺重身輕,當然是喜日主的氣旺方。又或者是殺輕身重,又不入他格,自然是喜財殺之途徑。
2) 七殺格有食神,即是常稱之食神制殺。忌財、印透出天干。忌財重于忌印,食神制殺,遇財必不佳。而遇印則不一定是兇。以食神在地支有二個根即不忌印運。但仍然是忌財運。
3) 七殺透印之殺印相生,最忌者是財、官之大運,喜入傷官、印、比、劫之運。入食神運,只屬守成之運。
4) 七殺格而透財,常稱之財生殺黨。不是在四柱、大運之中可以調停之事,財生殺黨是對治七殺用印,而殺印不同根之藥。如果是屬于不同根之殺印相生,又透財之財生殺黨,則為上好之格局配屬。若不是本格已經是不同根之殺印相生,則財生殺黨為下格。殺印不同根,大運獨喜食神之方,不喜比、劫之地。
5) 七殺格而雜正官,官、殺必須合清,合官或者合殺皆可。忌入官、殺運,喜入財、印運。沈氏多一項沖亦可以視同合的立場。譬如:天干甲殺用己合。地支之寅殺,則不是用寅亥合,而是取寅、申沖,視同天干之合殺。
6) 七殺格帶羊刃。沈氏之七殺格帶羊刃,是指羊刃在日、時地支,不是羊刃在月支。
1.殺多根,則用食傷制殺。2.刃多見,則喜助殺。
3.最忌官運,不忌印運。
傷官格
1) 傷官格生財者
1.日主強,財有根者,不忌正官運,喜財、傷。2.日主弱,財無根者,忌官、殺運,財運亦不利。而喜印、比劫之運。
2) 傷官佩印的基本條件,是印旺身弱,不在于日主之強。故大運不以日主為主,以印之喜忌為主。
1.印旺身弱:印運最佳,官、殺運為次佳。食神、傷官運為中等守成之運。最忌者為財運。2.印強身旺:印運亦兇。
3) 傷官格兼帶財、印者,沈氏認為木區機在財不在傷官。只要財有根,與財格相去不遠。
1.印重,則喜食、傷助財之運。2.財重,則喜比、劫助印之運。
4) 傷官格帶殺、印,唯一的條件是四柱無財。故而只忌財運,余皆無礙。
5) 金水傷官帶官者,運喜財、印,而不利再入食、傷之大運。
6) 傷官格帶獨殺者,金水傷官調候不是用丁官,而是丙殺者。故最忌食傷之水運,也就是水克調候丙之運,定作兇論。其次是忌入財運,以丙殺并不是格局上之須要。只是丙火之調候而已,卻也是多不得,無需財生殺之運程。最喜印運,亦喜入官運。其他任何運程皆非上運之論。
羊刃格
1) 羊刃透官,喜見地支之根旺。忌七殺、食傷之運。喜印之運以及比劫之扶身運。
2) 羊刃透殺,一忌透刃,二忌天干透二殺,又或者是天干一七殺,而七殺之地支根多。
1.七殺之根重,喜身旺之運。忌官殺之運。2.如果七殺只是一位浮在天干,則反喜財、殺之運。
3) 羊刃見官殺并透。不論是合官留殺,或者是合殺留官,大運都喜身旺之方,即是比、劫、印、祿,而忌再入財、官、殺之方。若四柱沒有合清,則須要在大運之中,先合清官殺,為第一優先。
4) 羊刃透財,本是格局之不喜,然而財之根深。即是財的地支是財天干之臨官、帝旺位,或者是天干財在地支有二個根。如此,有食傷運,亦可以轉佳。
建祿格
1) 建祿格兼正官透印,忌七殺運,以及合正官之大運。不忌食、傷、比、劫,均不為兇。
2) 建祿格兼正官透財,大忌傷官、七殺運。陽日主忌食神合正官。以財運為吉。
3) 若建祿用官兼財、印二者齊,只要財、印二柱隔柱,即作佳造而論,大運只以常法沖、刑、調候論即可。
4) 建祿格兼財帶食傷,地支財、食多根,則大運宜入印、比之地。不忌七殺,獨忌正官運。
5) 建祿格兼七殺帶食神制。忌天干又見財露印。
1.天干若有財,必須要在食神之前,不可以在食神之后。2.天干若見印,則食神必須在地支為多根。
6) 建祿格兼帶食傷,只宜秋金與春木。(夏火與冬水不作此論。)大運最宜入財運。其次可入印運。忌官殺大運。
7) 建祿格官殺混雜,推理與常法相同,只是不必兼論日主強弱而已。
1.合殺留官。2.合官留殺者,殺須有制。
3.不論合官或者是合殺,大運均喜比肩、食神、傷官之地。忌入財、官、印之運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