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財】 《謀財交易財為主,四柱無財及落空,百般營謀不堪許》 財者為養命之物,營商求財四柱須財天透地藏成格體,然財須藏,天干不宜多見,多見則不富, 是為富屋下貧人。是謂財喜根深,不宜太露。然透一位以清用,格所最喜。 賦云:財宜藏,藏則豐厚,露則浮蕩。又不許四柱無財,或落空亡,如是求財營商則多敗少成。財若坐「空亡」有一時之利,背時終無遠圖之力。又財在四柱俱無,飲食皆無心。
財入「空亡」,男命乃婚姻大忌。財在八字中代表一個人之生計指標,如八字「無」財或財是「空亡」,平生之財總是「財來財去」,很難有大發越或大成就。「財」在八字六親代表「妻」,如財入「空亡」,主妻緣淺薄。縱使有婚姻也維持不久。
又曰四柱無財之五行不全,男命「虛名虛利」,夫妻不到白頭,中年有婚變。
在流年中有「刑沖」,主「財務」調度有困難。男命財是立世之本,八字缺財,在財務上是虛有其表。功名是以官為表征,而財是官之根,無財則官無根,功名則虛,故曰「虛名虛利」。且財于男命也代表妻,無財則無妻,雖于大運能補之,然財運過則恢復無財之弊,故夫妻無法「白發偕老」婚姻有變。
《財星生旺身雖輕,而逢運歲旺印扶,倉盈滿粟是富豪》 用財,須有任財之能力,方能為我所運用而獲福。四柱如果是財旺而身輕,運歲如逢印星生旺扶身,則謀財必有成。通明賦云:財逢印助,相如乘駟馬之車。
萬祺云:財旺身弱,禍深福淺。財多身弱,要印扶身。
詩曰:財多身弱慢勞神,戶大家虛反受貧,親友交財常怨恨,眼前富貴似浮云。 詩曰:日主無根財犯重,全憑時印助身宮,逢生必有興家福,破印紛紛總是空。
《假使財輕也容易 若見比劫制財星有財也是難成遂》四柱如是財輕也沒關系,財旺身輕雖非大富,只要運歲行食傷生財,或財旺,即謀財有成,得財亦屬易途輕便。
財旺「日主」也要身旺才能托財論吉。如果身輕而非「弱到不能托財」,雖無法成大富,然平生也是不愁沒錢的小富。但忌逢比劫制財之運歲,縱有四柱有財也難謀成。財為「比、劫」所伏、乃是他人之福。平生為他人賺錢,自己卻無法發大財。萬祺云:身旺財衰,怕劫分奪。財食入庫者福厚。
詩曰:正財切忌劫財神,破害刑沖不可論,歲運那堪逢刃地,命延不死也遭迍。 《遇煞逢空終破費,官災盜匪重重悔》財無「官、殺」,耗財多端。「官、殺」是抑制日主的十神,日主有「官、殺」行事必自律,理財有主張,否則耗財多端,終而破費。
又「財」于四柱天干見有「官、殺」,則不忌「比、劫」來克財。所以財遇七煞,而七煞逢空等同無煞。無煞則無制比劫克財之力。比劫克財是如盜匪強財,財被盜而煞空亡則無制盜之力,損財只有徒呼奈何,而奧悔不已。
比劫旺而無制,逢比劫祿刃之運歲,日主則有身過旺之兇,或群劫爭財之兇。此兇往往是較兇的災禍,如喪妻、破敗終兇、「刑頌終兇」………等。其中「刑頌終兇」是為官災。 《劫煞臨身或克身,暗昧陰私須切忌》 《比劫兇煞是悔神,財憂散失身憂否》 詩曰:正財切忌劫財神,破害刑沖不可論,歲運那堪逢刃地,命延不死也遭迍。 一般財格皆忌在四柱見「比肩、劫財」天透地藏,或地支有有日主之專位「比肩、劫財」。而財為「比、劫」所伏、乃是他人之福。平生為他人賺錢,自己卻無法發大財。見「比、劫」透干,它柱又不見「食傷通關」或「官殺制比劫」,視為破格故主貧夭。正財坐「陽刃」,為有錢還不夠用之煩惱。
財格最忌四柱天干,「比、劫」居首〈年干〉、尾〈時干〉。
財拱于地支,而天干透「比、劫」,主夭貧。財暗拱于地支「三合財」四柱「日、時」天干皆為「比、劫」,而拱「財」者,晚年漸衰。然劫財與比肩同雖是助身之十神,然劫財在克財方面之強度,甚于比肩。男女命劫財多或強旺者,除敗財外,不論男女皆因自己個性關系,對家有畏懼感而不想回家,或到外縣市工作,夫妻雙方聚少離多,造成婚姻問題。如女命劫財旺官弱,就有輕視丈夫之心態。男命劫財旺,則不利妻。除夫妻之感情外,也對父親有影響,因男女命以偏財為父親。劫財是克財之兇物,如劫財旺于年柱,主父親早亡或離鄉在外工作,與自己緣份淺。又柱中劫財強,而見印有祿旺支,及比肩透干,是為過旺之象。行運忌助身或印旺之運,逢之則日主被扶助成極旺,除有敗財破家外,主有身疾、意外、血光、壽傾之兇災。四柱劫財多者不宜與他人一起合作經營事業,由于劫財多者對于事情過度注重細節及責任心重,讓別人認為太過精明且小家子氣,因此不適合為作為合作的對向。所以劫財
多者只宜經營個人獨資的事業,如果要與他人合作事業,一定要詳訂明確的會計制度才適宜‧否則會是有始無終的結局。又四柱中五見比劫,「財」地亡,為「群劫爭財」之兇。
《忽爾妻財透七煞,縱然獲利也淹留》
財最忌生七煞,為財生黨煞克身,縱有比劫助身亦無效。求財柱中有財旺,然七煞透出或運行七煞透干克身,縱獲財利因身被克,則身無任財之氣,也留不住。
千里馬云:「逢財忌煞而有煞,十有九貧。」
萬金賦云:「只怕日干元自弱,財多生煞趕身衰。財多身弱行財運,此處方知下九臺。」
《莫又七煞作當頭,官司口舌相連系》
七煞主口舌官刑之兇星,七煞坐財,恐因財事而惹口舌官非。七煞坐財,事業有小人,妻亦有欺夫之心。財格透「七煞」,大運、流年「三合財」有意外之災。七煞于八字代表生活中的「意外…」等。財于大運流年逢「三合財」,更強化「煞」克制「日主」的力量,故主「意外」之兇。大運、流年「三合七煞」,是「七煞」自旺。七煞于八字代表社會中的「官衙」,「七煞」自旺,故有「訴訟」之災。
《財星驛馬貴神扶,買賣成交還遇貴》
財坐驛馬、財又是天乙貴人,外出作生意有貴人助,生意成交能如愿。
《折身傷本因何故,只為妻財化比肩》
正偏財格皆忌「比、劫」透出干,或時支是「比、劫」,則有破格之兇。
詩曰:「正財切忌劫財神,破害刑沖不可論,歲運那堪逢刃地,命延不死也遭迍。」
如在四柱見「比肩、劫財」出干,或地支有有日主之專位「比肩、劫財」,可以下列方式調和「比肩、劫財」克財的弊端:
以食傷通關:四柱見「食神、傷官」于天干,或地支有「三合、三會」之「食傷」。以比劫生食傷,「食傷生財」的通關方式調和,使「比劫」無法克制「財」星。
以官煞制比劫:四柱見「正官、七煞」于天干,或地支有「三合、三會」之官煞。以「官、殺」制「比劫」,使「比、劫」無法克制「財」星。
詩曰:「偏財本是眾人財,最忌支干比劫來,….若帶官星更妙哉。」
《比肩合財亦是財,切忌落人有口舌》
《合財又見食傷明,多財宜利更非細》
比肩合財,則比肩逢合,因失助日主之力日主則衰,主外貞、內卻貪財。所以易遭落入他人之把柄,而惹口舌是非。
又財被合,為人「先私后公」。其意是財之事先為自己打算,然后才是為他人,故會惹口舌是非,而落人把柄。
合「財格」的四柱,最忌非「日主」這一柱,而是被「年、月、時」柱任一柱所合。如「財格」與「日柱」之合,只要不是同時合入不好的神煞,是不致于有太大的影響。
合財然四柱透食神,則財不忌合。因食神可生財,也可坐比劫與財之間的通關。財星被合則不夠旺,用「食神」生財。如四柱天干不見「官」星,可用「傷官」生財。
又謂「食神生偏財小富;生正財則大富」。
財格帶食神生財。陽日主忌「正官」運;陰日主忌「正印」。運柱中無「傷官」忌「七煞」運。「食神、傷官」雜陳一樣忌「七煞」運。
《行商坐賈須財星,切忌坐下臨日庫》
財格最忌日主自坐「劫庫」。日主自坐「劫庫」,在「陰」日主,如四柱另見有「比、劫」,同等「陽刃」之力,而「財」最忌「陽刃」來克。自坐劫庫,「時柱」是「正財格」,主雙妻及喪妻之命。自坐劫庫,「時支」是「財庫」,四柱無日主之「祿、刃」,為辛勞之命。
《凡人若是問錢財,印見艱難煞見災》
財與印綬:財星伏于正印,男命一生財勢為他人所得,得財艱辛。財格用印,宜「先財后印」;不宜「先印后財」。經曰:「先財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財反成其辱。」
財與七煞:財坐「七煞」,經營事業日久因擴張無制,而導至力不從心。財被合于「七煞」地支旺支,主無門路可尋。
財是生「官、煞」的十神,如「財」所生的是「七煞」為「財生黨煞」克制日主,主兇。其大運喜「比、劫、印、食、傷」;忌「官、煞、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