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平真詮》第一次提出了在命理學中,經常被人提及的一個概念,就是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與“逆用”的問題。古代的命理大師們把五行生克的十神,分成喜用神和兇神兩大類,把在命局中作用平和的正官、正印、財星、食神、比肩,叫做喜神,把在命局作用激烈的偏官(七殺)、偏印(裊神)、傷官、陽刃、劫財,叫做兇神。
所謂順用,就是在命局中以喜神作為用神時,稱為喜用神,喜相生為佳,所以就稱為順用,亦稱為善用之用;所謂逆用,就是在命局中八字喜用神以兇神作為用神時,必須加以適當的制伏,所以稱為逆用,亦稱為不善之用。
八字喜用神的順用,分四類情況:
1、財喜食神以相生,用財生官而護財。如甲木日主以己土財星為用,以丙火為食神,財以食神為根,丙火生己土財星,己土生辛金官星,辛金官星能制甲乙木比劫,使比劫不能與日元爭財,反過來又能保護財星,這樣循環護衛,以為我所用。
2、官喜透財以相生,以印護官。如甲木以辛金為正氣官星為用,官以財為根,己土財星可以生官,而官星能生印縫,印授制食傷以護官星,相互有情。
3、八字印喜官殺以相生,得劫財以護印。如甲木以壬癸水印縫為用,戊己土為財星,戊己之土能制壬癸之水,財星破印,使印縫不能生我為用,最要緊者是破財以護印,而比劫有劫財之功,所以喜比劫分財以護印,相生有情。
4、食神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如甲木以丙火食神為用,最怕偏正印經奪食,印縫者壬癸之水,壬癸水能克制丙火,壞我食神,食神能生財,所以喜見財星破印護食。
財官印以陰陽相配合為順,而食神以同類相生為順,在作為用神時,遵循生克制化,弱者生助,旺者克泄,此為善而用者。
八字喜用神的逆用,分四類情況:
1、如何看八字以七殺為用,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七殺者,取天干同類相克,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戰,故又謂之七殺。如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又謂之偏官。以其性情剛烈,如小人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所以如格局以七殺為喜用神,而見身殺兩停者,則必須要用食神予以制伏,方可為日主所用。見財則能生殺,見印則能壞食,使七殺失去用神的作用。
2、以傷官為用,喜佩印以制伏,或生財以化傷。
傷官為異性相生,所以竊氣太過,又以其能傷我官星,為禍最兇。日元弱,喜印授制傷以扶身;日主旺,則喜傷官以生財化傷。傷官用官,八字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不可臨墓,若逢臨墓,住壽難延。
3、以陽刃為用,喜官殺以制伏,官殺皆無。陽刃者,帷有陽干有刃,指日主旺而越其度,旺極若無抑制,滿則招損,剛極必折,所以喜官殺予以制伏,而最喜七殺,所謂“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最忌四柱官殺俱無。
4、八字以劫財為用,月劫喜透官以制伏,若要用財,則要以食傷化劫生財。此處劫財有兩重意思,其一,陽干以地支見劫財者為刃,不以劫財論,所以如日主為陽干,則以月千透出劫財者為用。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