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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什么是去官存財格?

解夢佬 6 0

傷官見官果難辨可見不可見

首先,是《淵海子平》與《三命通會》等書,一再強調“傷官務要傷盡,傷之不盡,官來乘旺,其禍不可盡言。”但是隨后又將傷官分成金木水火土五種類型而言,說什么“火土傷官宜傷盡,金水傷官喜見官;木火傷官官要旺,土金官去反成官;唯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這便與“傷官務要傷盡”的前文產生了矛盾,難道金水、木火與水木這三種傷官就都不要傷盡官星嗎?難道那句“傷官務要傷盡”的話僅僅只適用于火土傷官與土金傷官嗎?倘若作者真是此意,哪為何在“論傷官”一章中只說“如用傷官格,干支歲運都不要見官星,如見官星,謂之傷官見官,為禍百端”,而沒有附加上諸如“除金水、木火、水木傷官之外”這樣的限制條件呢?

其次,是有的人還將傷官按日元分陰陽而論。《神峰通考·傷官十論》云:“甲木傷官寅午全,火明木秀利名堅,行運最怕財官旺,見戌行來阻壽元。”瞧,這種甲木日元的木火傷官就是“行運最怕財官旺”,而同樣是木火傷官的乙木日元,卻是“運逢官殺轉為良”。同樣是火土傷官,丙火日元則“如逢水運遭傷滅”,丁火日元卻是“運逢印綬連官殺,唾手成家孰與儔”。同樣是土金傷官,戊土日元則“柱中格畏木來侵”,己土日元卻是“運逢官殺終身福”。同樣是金水傷官,“庚日傷官喜見官”,辛日傷官卻是“見官見殺反為仇”。同樣是水木傷官,壬水傷官喜見官,“癸水傷官怕見官”。

此外,還有《滴天髓》的另一種說法:“大率傷官有財,皆可見官,傷官無財,皆不可見官。又要看身強身弱,合財官印綬比肩不同方可。不必分金木水火土也。”意即傷官見官時,有財就可見,無財就不可見,不管是什么類型的傷官。

上述說法,或自相矛盾,或相互矛盾,哪對哪錯,孰是孰非,既不見有人研究,也不見有誰評判。致使莘莘學子一見傷官見官,不是胡言亂語,便是如頭遭棒擊,眼前一黑,不辨東西。究竟引文中哪幾句是子平他老人家的原話,哪幾句是后人的續貂之論呢?由于子平書傳承久遠,書中誤傳誤抄之處太多,我們也無從考證。唉,真是“傷官見官果難辨”啊。

怎么辦呢?在不知子平本意的情況下,我們只能這樣推想:假若金水、木火、水木這三種傷官喜見官星,那么就該存在一種“傷官喜官格”或“傷官用官格”。但是查《淵海子平》內外36格,不見此格。再查《三命通會》數十格,也無此格局之名目。只是在《三命通會·論傷官》一章里有寥寥兩句談及過“傷官用官”的話題,原文是:“傷官用官,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意即官星在年月位置,就要大運傷盡此官星,而在日時位置則不可被傷,傷則禍不可言。這里一不分傷官五行,二不分日元陰陽,三不論日元旺衰,四不論有財無財,所論的僅僅是官星在八字中所處的位置,與上文幾種傷官見官的說法毫無共同之處。《子平真詮》談及此格時說:“有傷官用官者,他格不用,金水獨宜,然要財印為輔,不可傷官并透。如戊申、甲子、庚午、丁丑,藏癸露丁,戊甲為輔,官又得祿,所以為丞相之格。若孤官無輔,或官傷并透,則發福不大矣。”看看,傷官用官的范圍愈來愈小了,僅僅只適用于金水傷官!而且還要“財印相輔,不可傷官并透”。意即:盡管是金水傷官,都不能沒有財印相輔,也不能讓傷官與官星并透天干!這樣七折八扣下來,那句“金水傷官喜見官”的話就只剩下不到一折啦。

再看書中所舉的那個丞相命:戊申 甲子 庚午 丁丑。申子合不沖午火官星,丁火坐下有丑土印星化官生身,根據有官先論官的取格法則,此命就是正常的官印格。大運為乙丑、丙寅、丁卯、戊辰、己巳,一路上地支都有財印制化傷官,使傷官無法克官破格(傷官見官,妙入印財乃解),所以命主仕路騰達,貴為丞相。應當說,此命算不上什么“傷官用官格”。

可見啊,在古典命籍中就不存在嚴格意義上的“傷官喜官格”或“傷官用官格”。須知正官乃屬善神,為十神中至尊之貴之神,位居六格之首,以一位為佳,多則降格,七殺混則破格,還要有財印相輔,且不可遭刑沖克合,如此嬌貴之物,又怎能與如狼似虎的傷官為伍并組成一格呢?《子平真詮》為什么強調傷官用官非要有“財印相輔”不可呢?不就是因為財印能制化傷官,使其不能克害官星嗎?只有先把傷官制化了,正官才能立足,這不是很明顯的事情嗎?既然傷官都需有財印相輔,這樣不是構成傷官生財格就是構成傷官配印格,哪還有什么真正意義上的“傷官喜官格”或“傷官用官格”呢?難道不是正因為如此,我們才在《淵海子平》中找不到這種格局嗎?

如果上述推想成立,即:不存在所謂的“傷官喜官格”或“傷官用官格”。但如果說,無論金木水火土傷官,都要傷盡官星,傷盡便是“大貴人”,傷不盡就會破格招災。那么,又怎樣解釋有些八字傷官見了官星,即使沒有財印相輔,但也有吉無兇的事實呢?筆者認為,要弄清這個問題,先得弄清傷官傷盡的問題。

這十個傷官格的八字,前五命都是見了一點官星的,按說是沒有傷盡官星的破格之命,然而命主卻個個事業有成,富貴非凡。后五命呢,卻是八字不見一點官星的傷官格命,按說就是傷官傷盡的大貴人之命,可是命主就沒有一個是當官的貴命,其中第7、第8兩位現如今還在使勁奔小康呢。

為什么傷官格八字有一點官星的反而大貴,毫無官星的卻不貴呢?問題就出在對“傷官傷盡”這句話的理解上。朱元璋等人的命例證實:所謂“傷官傷盡”,并非是四柱八字不能見一點官星,恰恰相反,就是需要八字見一點官星,而此官星又被傷官克盡,不能立足,且不見財印保護,方謂之“傷官傷盡”。也就是說,八字先要有官可傷,然后再談傷盡未傷盡的問題。朱元璋的壬水無根,大運一路火土,完全傷盡了官星,所以貴氣最大。毛昶熙的雖然傷盡了子水官星,但是其中年大運為癸卯壬寅,己土雖能傷盡官殺,但顯然沒有老朱的傷得干凈。楊士襄和買景德的甲木官星坐申上,申中有壬水生甲木,也不能如老朱那樣將官星趕盡殺絕。尤其是買景德的,申辰拱水生甲木,故權利更小。

那些毫無官星的八字為何不貴呢?因為構不成傷官去官格,所能構成的格局只是傷官生財或傷官喜比,故不貴。上海大亨朱博泉的八字,因辰戌沖,丙火無根,不能構成傷官配印,只能構成傷官喜比格,走甲子乙丑運雖見官殺,因有傷官回克,使其不能克比劫而破格,故命主能在龍爭虎斗的上海灘上揚名立萬,成了號稱“半個上海”的實業大家。入丙寅運后,印星得地,因有比劫化泄而不能構成傷官配印格,所以事業如日落西山,光輝不再。最終成了一個住在棚戶區、長期被群眾監督勞動的雜務工。

家庭婦女李某人之命,和朱博泉的基本相同,只因大運逆行火地,既不能構成傷官配印格,也破壞了傷官喜比格,所以事業無成,生活艱辛。丙辰運離婚后,煢煢孓影,清苦度日。只有入乙卯運后,格成食傷制殺,命主才開始做點小生意,日子也才隨之有了一些生機。

建筑工人王某人的命,乍看也和朱博泉的差不多,可是細看就不同了。王某之命時支為午,這就會引出戌土中的丁火印星,通過酉戌害而克制傷官,構成傷官配印格。可惜大運順行,一路水鄉,破了傷官配印格,所以只有整日挑磚擔泥的干苦力活了。

至于地產商人胡孟萍和某公司經理張某人的八字,屬于傷官生財格,沒有印星,所以只富不貴。胡命有丑土兩個金庫,火生夏天金疊疊富有千鐘,故發巨財。張經理的八字無財,僅靠運途遇財,所以發財不巨。

整明白了傷官傷盡的問題,我們尚需弄清楚另外四種格局,即:去官就食格、傷官駕殺格、殺邀食制格與去官存財格。倘若弄不清這四種格局,碰上了傷官見官恐怕還是會不知所措的。

什么是去官就食格呢?就是當月令為一位正官時,有食傷破了官格,于是去官不用而轉用食傷。例如體壇飛人劉翔命:癸亥 己未 壬寅 乙巳。月令一位正官被時干乙木傷官克壞,格成去官就食,不走仕途走藝途,功成名就。又如影壇大腕周星馳命:壬寅 丙午 辛卯 壬辰。也是去官就食格,命主從1992壬申年的傷官見官年起,就在影壇大放光彩,發財無數,由過去跑龍套的“星仔”蛻變成了萬眾矚目的“星爺”。像這種去官就食格的命,就沒有傷官見官為禍百端的不幸。

什么是傷官駕殺格呢?就是傷官當令,八字有七殺或兩個以上官星與之相抗,無印星化殺。此格在《淵海子平》里叫“傷官帶殺格”。注意:八字有了兩個以上官星時,即以殺論,而不以傷官見官論(有字清格者例外)。這就是《三命通會·論傷官》所云“傷官若見官星重疊,莫作官星論”之意。例如少將旅長陳孝威命:癸巳 癸亥 辛亥 癸巳,以及明孝宗皇帝朱祐樘命:庚寅 甲申 己卯 甲子,就屬于官多為殺不怕傷官見官的貴命。

什么是殺邀食制格呢?就是七殺或官星(必須是兩個以上)當令,邀食傷來制的一種貴格。如明朝兵部尚書黃光升命:丙寅 庚寅 乙酉 丁丑,酉丑合,庚官以殺論;禮部侍郎杜拯命:戊寅 戊午 癸巳 甲寅,干透二官,不忌傷官;清朝觀察使吳漁川命:乙丑 辛巳 甲午 丁卯,看似只有辛官一位,實則巳丑合金,官多為殺,反喜丁火傷官;某女命:癸卯 己未 壬午 壬寅。月令己未為一個官星,日支午火中己土為另一個官星,官多成殺,走癸亥運時,亥卯未三合傷局制殺,命主經商成富婆,擁資上千萬,并無傷官見官之禍患。

什么是去官存財格呢?就是月令為財,但有官星泄財破格,這時若有食傷去掉官星,保護財星,就叫去官存財。譬如汲金純命:己卯 癸酉 丙辰 戊戌,月令酉金為財,上有癸水官星破格,喜年時有食傷去官護財,這樣不用官星而用財,財旺自能生官。故命主于己巳戊辰傷官運中由營長升至上將軍長,都督熱河,坐鎮一方。又如陳紹寬命:己丑 癸酉 丙辰 甲午,同汲金純的一樣,都是去官存財格,命主在己巳傷官運中官升海軍總司令。

當然,還有正常官格的清格問題,也是不可不知的。《淵海子平·正官格》云:“正氣官星,切忌刑沖,多則論殺,一位名真”。意即正官除了怕刑沖克合之外,還以一位為宜,兩位以上則以殺論,若有食傷等字清格也行。比如明朝尚書林瀚命:甲寅 戊辰 癸酉 丙辰,甲木傷官去掉月干戊土官星,留下時支辰土一位官星為用,傷官能清格而不壞格,故命主一生順遂,官高一品。又如民國總理熊希齡命:庚午 癸未 庚申 丁亥,癸水傷官傷掉時干丁火官星,留下年支午火一位官星,這樣格局更清,所以命主大貴。

此外,我們再回頭看看傷官與官星相互所處的位置問題。《三命通會·論傷官》云:“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這種官星在年月就要傷盡,在日時卻不能被傷克的說法,有什么道理嗎?初看似乎是經驗之談,沒什么道理,但是仔細想想古人對財印的論述,便覺得其中另有道理了。《四言獨步》云:“先財后印,反成其福;先印后財,反成其辱”。意即財星當令的財格,若在日時位置配之以印星,叫“先財后印”,主人發福異常,沒有財壞印的種種不吉。而印星當令的印格呢,若在日時有財,即為“先印后財”,這樣就會破壞印格,產生財壞印的種種不吉。看看,同樣是財星克印,僅因在八字上的先后位置不同便使吉兇結果完全相反,這說明八字的格局組合是多么重要啊,所謂的“平衡用神”論者恐怕是想破腦殼也想不到這一層面的。

例如南宋名儒、大學士真德秀命:戊戌 壬戌 乙亥 己卯;明朝禮部尚書夏邦謨命:丙午 戊戌 乙亥 癸未,均為先財后印,故二人均為進士出身、官高名顯的棟梁之臣,沒有財壞印的種種禍患。而另外兩個男命分別為:戊戌 乙卯 丙申 辛卯;癸亥 乙卯 丙申 丁酉,均為先印后財,故此二人均為大字不識的文盲,前者為病病歪歪的油漆匠,后者為辛辛苦苦的老農夫,都是因為財星壞了印星啊。

財印是這樣,官星與傷官的關系是否也是這樣呢?如果說傷官格的官星居于年月,又傷之不盡,則禍患百出,但若居于日時則雖傷官見官而無禍患,這樣說對嗎?按理說應該如此,因為年月為先、為根苗,日時為后、為花果,官星居于日時就表示最終結果還是傷官沒有傷著官星。

例如明代大畫家、禮部尚書董其昌命:己卯 丙寅 乙卯 庚辰,月令傷官,時干正官,命主不僅沒有傷官見官之禍,反而在辛酉庚申運中貴出于眾人之上。

某男命為:己巳 丙寅 乙酉 庚辰,與董尚書命極其相似,區別只是董命官星無根而此命的有強根,但此命主一生也沒有傷官見官的飛災橫禍,他是個一教終身的普通教師,沒有當過什么官兒,晚年走辛酉庚申運時飽受筋骨風濕病的折磨,一變天就疼得直叫喚。誰說乙木日元的傷官“運逢官殺轉為良”呢?

另有女命為:甲午 丙寅 乙巳 庚辰,也是先傷后官的組合,區別是庚金官星在巳有根,只是比己巳造的男命根輕了許多,雖然此命主也是幾十年的老教書匠,但在辛酉庚申運中卻因辦幼兒園成功,成了千萬富婆。而且一生沒有官非橫禍,婚姻也算穩定。

還有某女命為:乙巳 己丑 丙子 癸巳。月為傷,時為官,大運一路為庚辛壬癸,傷官不盡,然而命主也無傷官見官的種種不吉。高中畢業后,命主夫婦一直做茶葉生意,至今家有存款數十萬,小日子也算過得順溜。夫妻倆雖然吵吵鬧鬧,至今也還沒有離異。誰說丙火日元的傷官“如逢水運遭傷滅”呢?

從上述幾個命例可以看出,凡是先傷后官的八字,不管官星根輕根重,均不以傷官見官破格論。也就是說,這種情況下傷官是可以見官的。但也并不是喜見官星,相反,命局官星根輕者格高,根重者格低。實際上這種格局就是傷官去官格或傷官帶殺格,當歲運去盡官星時就是傷官去官格,當歲運逢官殺時就是傷官帶殺格。除此之外,并沒有什么傷官喜官格。

看過了幾個官星在日時的命例,我們再看幾個官星在年月的八字:

明末巾幗英雄劉淑英命:己未 乙亥 壬子 辛丑,年柱官星遭月柱傷官直克,時柱辛金被壬水化泄,不能制傷,傷官克官且不能克盡,便無好命也。命主學書學劍,文武雙全,不讓須眉。無奈命運不濟,少年喪父,新婚喪夫,罄盡家資支援抗清隊伍,攜老牽幼四處逃難數年。中年后卜居山間,侍母課子,老死林泉。

男命甲:己未 乙亥 壬辰 癸卯。同劉淑英的一樣,也是年月傷官見官,只是此命傷官更重,命主自癸酉運乙亥年16歲起就患上了精神病,至今還見人就打,人莫敢近。

男命乙:乙酉 辛巳 戊戌 丁巳。月令印傷齊透,只因丁火被戊土化泄,巳酉合金,難以構成傷官配印格。年月干傷官見官,以傷官去官格論,走東北方運又不能將官星傷盡,因此命主先后歡歡喜喜的生了五個兒子,竟然又都凄凄慘慘的一一夭折了。由于妻星喜神不現,老婆還是個盲人。這事兒整得他經常頭痛欲裂,好幾次差點進了精神病院。誰說身旺就可以傷官見官呢?

男命丙:丁巳 癸丑 庚辰 丁亥。年時有兩個丁火官星,本當以傷官駕殺格論,可惜時干丁火被其坐下亥中壬水合去,只留下年干一個獨官,而且還自坐巳火強根,使傷官不能將其傷盡。所以便成了傷官見官為禍百端的爛命。命主打小叛逆成性,肆意妄為,人見人怕。自13歲庚午年起,就因偷盜行劫進了局子,此后就像是跟警察成了親戚似的常來常往了。誰說金水傷官喜見官呢?

明朝刑部尚書王崇古命:乙亥 辛巳 戊申 庚申。月透傷官,直克年干官星,格取傷官去官。26歲辛丑年傷盡官星,高中進士,任刑部主事。40歲乙卯年格成傷官駕殺,官升常州兵備副使。49歲甲子年晉級右僉都御史。60歲乙亥年擢為刑部尚書。誰說身弱就不能傷官見官呢?誰說土金傷官就得一定要傷盡官星呢?誰說戊土日元的傷官“柱中格畏木來侵”呢?

明朝禮部侍郎呂楠命:己亥 己巳 丁未 丙午。年月兩透食神,沖克年支亥水獨官,以傷官去官格論。29歲戊辰年傷官高透,去盡官星,大魁天下,職任翰林修撰。,43歲壬午年正官透出,傷官見官,命主被貶職為解州判官。之所以不死,是因為官星無力反抗,傷官對其實行了“繳槍不殺,優待俘虜”的政策。晚年走子癸亥運,格成傷官駕殺,官升禮部侍郎,最后善終。誰說火土傷官就非要傷盡官星不可呢?

可見啊,傷官可不可以見官的問題,與傷官的五行類型無關,與日元的陰陽無關,與日元的旺衰也無關,只與格局成敗和官星所居的位置有關。只有熟悉了各種格局的成敗條件,及先傷后官等問題,才能真正推斷準(而不是瞎碰準)傷官見官的吉兇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