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四柱格局,是用來學習研究八字命局的一種方法,并非就是命理學的既定原則或者歸類。四柱格局就如語文里面的語法,所謂“主、謂、賓、定、狀、補”的組合之類,這只是語言的一種規律性的總結,是用來學習研究語句、語言的途徑,并非它就是某種語言的固定的格式。語言、語句本身還是千變萬化的。即便具備有標準的“主、謂、賓、定、狀、補”格式組合,也未必就是非常出色的語言,也未必就能完整出色地表達人的思想意識。
有關四柱格局中,就如唐詩宋詞,語法不一定能套用,但它卻是的語言。八字命局也是如此,正如《滴天髓闡微》所說,“看命之要,非殺印相生為貴,官印雙清為美也。如顯然殺印財官,動人心目者,必非佳造;若用神輕微,喜神暗伏,秀氣深藏者,初看并無好處,越看越有精神,其中必有玄機,宜仔細搜尋”。以上就是關于四柱格局的解釋。
什么是格局呢?格局就是八字干支結構的一種分類,凡人出生,則必有八字,凡有八字,必有格局,八字有格局,就如人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平頭百姓,無人不有。而八字的分類標準,就是月令用神,比如月令正官,就為正格格,月令七殺,即為七殺格,其它類推。而另有月令無用神可取者,則為外格。格局的分類,與格局高低的判斷,關系并不太大。也不能代表命運的好與壞,同一命局,其間好壞吉兇,會千差萬別。因五行有有太過,有不及,格局則有成有敗,由于其干支構成的不同,致使有貧賤富貴之不等。凡推命,先以月令地支的藏透、刑沖、會合,取出用神,再以用神確定格局,但同為一格,而八字格局命運高低貴賤,貧困壽夭,萬有不齊,從極貴極富,到極賤極貧者皆有,其間道理,真有不可言傳者。《滴天髓》以真神假神,清氣濁氣而分高下,而《子平真詮》以有情無情,有力無力而辮優劣,這些古代命理學家,根據自己得命學觀點,和獨特得視角,提出了自己得學術觀點,對于后人多有啟示,后之學命者,要多看八字,細研命理,自然能神而明之,蟠然會悟,正如徐樂吾先師所說,非文字所能詳說也!
八字格局名目眾多,而《子平真詮》分為八格與外格兩類。古代命理學家,以月令用神來確定格局,《滴天髓》按照干支構成和組合,以用神的純雜,氣勢的清濁,把八字命局高低貴賤,分成五個層次,“臺閣勛名百世傳,天然清氣發機權”,用神有一種天然的清純之氣,所以為一等命局;“兵權獬豸弁冠客,殺刃神清氣勢特”,用神在清純之中,帶有一種殺刃之氣,因為在純中夾有一種獨特的氣勢,所以為二等命局;“分藩司牧財官和,格局清純神氣多”,在純中混有其它神氣,所以為三等命局;“便是諸司并首領,也從清濁分形影”,純而不靜,在不純中分出清純之氣,所以為四等命局;“滿盤濁氣令人苦,一局清苦也苦人”,用神混濁,雜而不清,或雖然清純,但過于清枯,所以為五等命局。
生辰八字算命中用神的純雜,是來源于原來命局干支的配合,而純雜的形成,在于天干地支的生克制化,刑沖會合。而通過這種生克制化,刑沖會合的變化,把八字用神的純雜顯示出來。用神純粹者,格局則佳美,主人富貴福壽;用神帶稍有混雜者,則格局欠佳,主人富貴不足;如果混雜,格局則不好,主人困苦壽夭。凡用神越純,格局越佳,主人富貴越大;用神越雜,格局越差,主人命運也越差。因生克制化而純雜者,如甲木生于七月,申金月建,為甲木之七殺,如果身強殺旺,身殺兩停,則需要食神以制之,但四柱不見食神,此雖無生克,但為用神之雜。
何為八字用神的純雜?因凡身殺兩停者,殺需食制,如果此時四柱見有食神透出,食神制殺,則為之用神純,此因制而用純。或如甲木生于丑月,干透己土,為甲木之財,但遇乙透,則成比劫爭財,此因克而使用神雜。又如甲木以庚金為七殺,四柱為身弱殺旺,又見壬水透出,化庚金之殺而生身,此為化殺生身,此因化而用純,如此之例,枚不勝舉。
八字用神因會合刑沖而純雜者,如甲木生于申月,庚金七殺透干,甲木以殺為用,但見地支會子會辰,申子辰三合水局,申金七殺化為印綬,而甲木卻身旺,忌見印綬,此則因三合而使用神不純。或若甲木以庚金為用神,但又見辛金透干,為官混殺,此因透而雜,但又見丙火透出,與辛作合,去官留殺,此則因六合而用神純。又如甲木生于酉月,又透辛金,此則以辛金官星為用,而見日支午火,與酉金緊貼,午火克破酉金,但又見時支子水,子來沖午,使午火不能傷酉金,此為因沖而用神純,但若以午火為用,逢子沖,則反以沖而雜了。所以用神的純雜,用神怎么樣?關鍵是看四柱干支的配合,是否合于日主的需要。其例不勝備舉,多看八字。
在生辰八字算命中,判斷格局高低的過程中,分辮用神的純雜,是難,也顯示推命者學命者的功底。純與雜,是兩個對立統一的概念,相討立而存在,相統一而變化,可以由純而變化為雜,也可以由雜而變化為純,用神的純、、雜,決定著格局的高低好壞,而用神純雜的界定,包括有兩種含義,其一是原局干支結構用神自然純者,或是原局干支自然結構不純,因有救應而純者,皆稱為用神之純。其二是原局干支結構自然不純而雜者,或是原局干支結構為純,,幣被忌神沖克破傷者,皆謂之雜。四柱八字,在錯綜復雜的用神變化中,學者要察其深淺,決其較量,是一件很要命學根底和修養的問題。
八字格局高低所重者,用神純而要有護衛,不使其受到破壞;用神雜,要有救應,使用神由雜而變純。用神純者,一生平坦無險,富貴通達;用神雜者,一生坎坷不安,非貧即天。《子平真詮》為成敗救應,《滴天髓》為澄濁求清,說法雖異,但道理卻是一致的,純而有力者,則精神貫足,格局佳美,富貴顯達之造;雜而無氣者,則,精神枯搞,格局低下,貧賤夭壽之局。純者忌破壞,轉而為雜,如正官格,身弱喜印忌財,四柱有印而無財,純而可知,自然富貴。但若見財,也不可便以雜論,還要看四柱干支配置,如見財與官緊貼,官與印緊貼,日與印緊貼,則財生官,官生印,印生身,印的源頭更長,反作佳造。但如果財印緊貼,財星破印,則以雜論,非貧即夭之命。用神雜者,喜救應,如日主乘旺,以官星為用,但又見傷官,傷官與官星不和,則為用神雜,而又見財星透出,官與財緊貼,財與傷緊貼,成傷官生財,財又生官,因為有救應而為名利兩全之命。
八字格局高低中凡用神純者,在四柱五行的生克制化中,氣勢純一,陰陽五行之氣和諧有情,有利于充分的發揮其作用,力量易于發揮,為上等格局;凡用神雜而不純者,則其陰陽五行之氣互相時制,或上下不和,或左右無情,不能充分發揮,能力下降,力量分散不顯,則為下等格局。所以《滴天髓》說:“一清到底顯精神,管取平生富貴真,澄濁求清清得凈,時來寒谷亦回春”,在判斷命局格局高低的過程中,要根據八字喜用神純雜程度的不同,分辮出命運的好壞優劣,吉兇壽夭。
印綬會劫為印格。如原文所說,丙火生于寅月,而會午戌而化印為劫,但又透甲、透壬,則仍為印綬格而不變化者。如命例:戊午、甲寅、丙戌,壬辰,因為寅中甲木,為當旺之氣,雖然寅午戌三合火局,甲木仍為根旺,壬水生甲制丙,所以甲木仍以印綬格論。又甲木生丙而不制戊土,為食神制殺,因以月令取用,透壬則印有殺生,劫被殺制,而印格亦不變。
財格化殺為正財格。如原文所說,丙火生于七月,申金月建,為丙火之財。若逢壬透,申為壬水長生,則財能生殺,如果再見戊土透出,戊土為丙火食神,食神制殺,申金用神不變,仍為正財格。如一命例:壬辰、戊申、丙戌、甲午,月建申金為財,年干壬水透出,透壬則水通源而化殺,壬水七殺,有戊土食神為制,仍取申財星為用神,所以此為變不變者之例。
傷官格變傷官生財格。如癸水生于寅月,月令傷官,四柱天干透出甲木,傷官秉令,如果癸水有劫印祿刃生扶,則可用取月令傷官為用,為傷官格。如果四柱又見丙火透干,傷官則可生財,為傷官生財格。
如一命例:甲午、丙寅、癸亥、庚申,癸水生于正月,月建寅木,四柱天干甲丙并透,寅為甲木祿地,丙火長生,甲丙有氣,為傷官生財。而癸水坐亥,又逢庚金印綬,得地、得勢,身旺足以任財,格局因變而更為完好,此為變而不失本格者。但忌見傷官透出,如果傷官克破官星,則為破格,但若財星能溝通傷官與官星之情,成傷官生財格亦為美造。
前面討論了八字格局變之善與變之不善,這里討論月令用神變化之后,不改變其善與不善本質的格局,怎樣看八字格局一般會成為兼格,如月令見財,變成財生官格;或月令見官,變成官生印格;不改變原來格局好與不好的性質。如原文所列舉的財格化財生官格,傷官格化傷官生財格,印格化棄印就財官格,殺格化殺印相生格,食神格化食神制殺格等,都屬于由原來單一用神成格,而通過變化,變成兼格,所以就稱之為變而不失本格者。其實都在變化,只是變化后的格局,沒有失去原來吉兇的性質而已。
八字格局中的財格變財生官格。原文所說,辛金生于寅月,寅中甲木秉令,為辛金正財。但以月令財星為用的前提,必須是身旺,方能任以財。,但如果身弱而遇月令之財,則以身弱財旺論,不能成格。如果辛金日主乘旺,生于寅月,則財格之成。如果四柱再見甲木、丙火透干,則財轉而生官,如甲辰、丙寅、辛酉、己丑,丙火為辛金正官,甲木為辛金正財,財可生官,而辛金自坐祿地,干支同氣,又有時上印綬生扶,生旺可任財官,則成為財旺生官之局。
怎樣看八字格局變而不變之格。或如原文所示,有一命例:壬寅、戊申、乙卯、庚辰,乙木生于申月,月令申中庚金,為乙木正官,透壬本為乙木之印綬,本可舍官而用印,但見戊土亦透于干,財印并透,則財生官而破印,格須棄印就財官。但若見傷官,雖然戊土財星和庚金官星通根得氣,但也不能見戊土官星,官星見傷官則破。兼格者,是指喜用之神兼而用之,非兩格并用。
在生辰八字算命中,測算八字喜用神是至關重要的,但在格局取用時,有些用神會有變化,那么何謂變之不善呢?因變化而喜化為忌,變化為壞呢。原局月令本為格局之喜,卻由于地支所藏天干的藏透,或由于刑沖會合,使月令地支所藏,變化為格局的忌神,此即所謂變之不善者。變之不善者,也必須根據格局的四柱干支配合來判斷,不能簡單地見丙生寅月,化印為劫就為不善,或丙生申月,化財為殺就為不善,而是要依據格局的需要,來作出判斷,所以在判斷中,要有一個前提條件,就是看月令地支藏透,是喜、是忌,如果原來為喜,通過變化后,變喜為忌者,則為變之不善。
八字測算喜用神時,如丙火生于寅月,必然身旺,則可以用財官,如果用財,甲木不透干,而地支見午,寅午合而化火,則化印為劫,成比劫爭財之局,或成比劫剝官之局,皆為化之不善。如一命例:丙午、庚寅、丙申、戊戌,月令建寅,甲木秉令,為日元丙火印綬、長生,氣勢乘旺,足以任財。如果先不考慮年柱之午和丙,則庚金為丙火之財,時上戊土食神,為食神生財格。但見年支午火,寅午合而化火,丙火年干透出,則印化為比劫,成比劫爭財,則為破格,此化之不善。
八字測算中或丙火生于申月,申為丙火之偏財,但若要用財,必須身旺,所以身旺為用月令財星的先決條件。如果四柱不透庚,而透出壬水,或地支見子見辰,申子辰會成水局,三合水局,則財化為殺,殺無食傷以制,則為破格,此因變化而變喜為忌,變之不善。
至于八字用神變化,有變好為善者,亦有變壞為惡者,八字命理研究者應該特別注意用神如何被變,也有些命理愛好者把它稱之為捉用神,用神之“變之而善,其格愈美”,包含兩個方面的涵義,其一是原來就為善,變化之后,愈變愈善;其二是原來不善,通過變化之后,不善而變善,然而善與不善,必須要有個前提,就是要符合格局的需要,并不是月令正財,透官而以財生官就為變之善;也不是七殺秉令,透印而成殺印相生即為之善,重要的判斷依據是格局的需要。比如原文所舉例說,如辛生寅月,逢丙而化財為官,它的先決條件必須是身旺,方能任財官;八字捉用神,其次是用神原無輔助之神,如以財為用,這樣透丙,財來生官,財官相輔,才可以認為是變之善者。試想如果身弱,月令之財本已不可勝任,何堪再見官星?如一命例,甲辰、丙寅、辛酉、己丑,月令寅為辛金之財,辛金自坐祿地,酉丑合,時干己土生,日主足以任財.月干丙火官星透出,有財之生,為財格變成財生官格,此變之善者。
八字捉用神中,至于癸生寅月,會午會戌,月令傷官,泄氣太重,如果再會午,會戌,則合為火局,傷官轉而生財,固然是美事,但一要身旺,才能任財,另外凡月令傷官者,必須要佩印,還要印綬不克傷官,或者傷化財后,雖然印綬不能克傷官,但財星也不能傷印綬,方能成為好得組合。如甲午、丙寅、癸亥,庚申,日主癸水得地逢生,身旺可以用傷官,傷官為善用。然傷官無財雖巧必貧,而今丙火透出,地支寅午會,是傷官格轉而變化為財格,是變之善者。以上就是八字用神變化的幾種情況。
八字取用中,乙生寅月,透戊為財,會午會戌,則為月劫化為食傷,亦為變化之善者。如一命例:甲午、丙寅、乙卯、戊寅,乙木生于寅月,為日主之月劫,按《子平真詮》的取用原則,以月劫取為用神,但年支見午,寅午會而化火,月干透出丙火,此則月劫化為傷官,又見日支卯木,時支寅木,日主乙木坐祿臨劫,氣勢乘旺,可任傷官之盜泄,而時干戊土透出,為乙木之財,為傷官生財格,月劫格又變為傷官生財格,因會合而變化,不作比劫爭財論,此亦為變之善者。八字喜用神或如原文所謂壬生戌月,逢辛而為印之格,亦要視格局中干支的配合,凡月令見七殺者,就一般情況而言,日主值死絕休囚之地,多為身弱,所以凡見月令以七殺為用,日元一定要有生助,方能用殺。見化殺為印,變克為生,則為變之善者。如一命例:辛酉、戊戌、壬子、丁未,月令建戌,干頭戊土,月殺為用,壬水日主,雖坐下陽刃,但月建臨死絕之地,日支子水被戌未緊克,難任旺殺。要任旺殺,必要身旺,喜見年柱辛酉,泄戊土秀氣,戊土貪生忘克,化殺為印,此戊土由忌化喜,變之善者。所以在分析善與不善時,首先要看格局配合,看用神變化之后,是否能滿足要求,凡能滿足格局需要者,皆為變之善。
四柱八字用神變化的個原因,就是藏透的不同,引起用神的變化。由于地支所藏,除子午卯酉之外,皆藏有三干,所以以月令地支藏干取用,就有分別藏透的不同,取用亦有所別。如徐樂吾所舉例,己土生于申月,申中本氣庚金,如果四柱天干透出庚金,則以庚金傷官為用神。但如若天干不透庚金而透壬水,庚藏透壬,申乃壬水長生之地,亦為旺相,即可取壬水為用,傷官則化為財,用神則變化。
八字用神變化的第二個原因,是會合而引起變化。又如丁火生于亥月,亥中本氣壬水,為丁火之官星,如壬水透干,則以官星為用。但若壬水不透而透甲,亥為甲木長生,此官化為印,則以甲木印綬為用,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一;如若壬甲都不透,而地支見卯未全,則亥卯未三合木局,亦為丁火之印綬,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二;或如地支見亥而又見子丑,則亥子丑三會水局,為丁火之七殺,此亥水用神變化之三。用神之變化,皆取有力者為用,此為取用的總則。
八字用神之變化,不管是因藏透而變化,還是因會合而變化,都可以因變而愈變愈美,也可以因變而反喜為忌,全在于格局干支之配合。地支所藏,用神重在藏透,透則有力,旺則可用;藏則以靜,靜則待用。《三命通會》說:“吉兇神殺不可拘,輕重較量,要在變通”,神殺是這樣,月令地支也是這樣,沒有的吉,也沒有的兇,對于用神而言,沒有的成,也沒有的敗,全在于根據格局之需要,輕重較量,變通活用。
地支藏干對格局的影響有哪些呢?徐樂吾在注中已經解釋的十分詳細,關于以月令取用,《子平真詮》遵照《三命通會》的取用原則,地支藏干取八字格局時,先以本氣取用,而以干透支藏。如甲日生酉月,乙生申,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巳,壬生未丑,癸生辰戌月,皆為正氣官星。以天干透出者,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地支藏干透,其它天干不宜再見。又要日主健旺,得財印兩扶,柱中不見傷殺,行運引至官鄉,則為大富大貴之命。但如果本氣不透,其它所藏其它天干透出,雖非本氣,而有力者,亦可取之為用。如甲木生丑月,天干透出辛金,五為辛金之墓庫;乙木生巳月,天干透出庚金,巳為庚金之長生;戊土生辰月,天干透出乙木,辰為乙木余氣;亦為干透支藏,官星得地通根,皆可以正官格論,如再得歲運生扶,亦可為大富大貴之命。而其喜忌,等同于地支本氣通根透干者,亦忌它干再透,或刑沖破害。此以官星為例,其它諸如財印食傷等格,皆同此推,此所謂用神之變者。
原文比喻地支藏干說:“即以寅論,甲為本主,如郡之有府;丙其長生,如郡之有同知;戊亦長生,如郡之有通判。”這里知府、同知、通判,都是古代的官名。知府,即“太守”,又稱“知州”,是州郡行政長官。同知一職,明代定為知府的佐官,而通判一職,亦是州郡官的副職,在權力上則次于同知。透過這則形象的比喻,就可概括地支藏干的關系,和在取用中的奧妙所在。用現代生活來形容,支中所藏,就好像一個單位的領導集體,把手不在,第二把手就可主事,倘若第二把手也不在,第三把手即可主事。所以在月令地支取用中,如若地支本氣不能為日主所用,其它藏干只要通根透干,得力而有氣,就可以成為用神。如甲木生于三月,辰的本氣戊土,如果不能為甲木所用,而辰中余氣乙木,庫中癸水,如果能為日主所用,只要有一個透干有力,即可成為甲木之用神。
那么一個地支中,地支藏干如何區別其、第二、第三呢?這就要看地支中的藏干,在月令用事的時間長短了,長這居長,短者居次。如辰,本氣為戊土,十八日用事,則為長;乙木九日用事,則為次;癸水三日用事,則為第三。至于子、卯、酉,為專氣,以其本氣為用事之神,而午火藏有兩干,則自然是午中丁火為長,己土為次。又如寅木,寅中甲木為本氣,用事十六日,居長;而丙火、戊土,分別用神七日,但寅中甲木能生丙火,為當生之氣,則居是其次;而戊土雖然用事亦為七日,但有寅中甲木克伐,雖有丙火相生,但為寄生,只有居其三了。其它地支藏干,依此類推。
八字預測重在尋求用神,用神全在成敗救應,用神忌損犯,兼怕分竊,不宜太過與不及。其如太過,本已為忌、然而又逢歲運來生扶,非傾即覆,如木則折,水則傾,土則崩,火則一發而滅,金則折損。如若不及,亦為所忌,歲運又來克竊,壞盡此物,非禍即患。如若無太過,又無不及,能為日主所用,但又逢沖克盜泄,此成中之敗,亦為所忌。用神喜忌,至玄至妙,務要得中和為貴。若求中和,非得救應不可。
用神成敗救應,各類例取,原無定法。所謂敗者,在于忌神;所謂救應,全在去忌。生克、盜泄,刑沖、會合,皆為救應之法,在于根據四柱干支配合,取而用之。古人云:不知規矩,無以成方圓,凡學命者,必須要掌握成敗救應的基本規律,首先審清四柱干支何者為喜,何者為忌。喜者,扶之生之,忌者,去之抑之。其次要掌握生克制化的基本原則,何者宜制,何者宜化,何者宜沖,何者宜泄。第三,要懂得在原局不能去忌扶喜,則要在大運、流年中尋的。只有在對一些基本規,非常熟練律掌握的基礎上,才能融會貫通,達到出神入化的境界。
用神以月令取,而月令所藏不一,其中子卯酉,藏專一之氣,地支午,亦同子卯酉,雖稱為專氣,但藏二氣。而其余八個地支,皆藏三種天干,所以以月令所藏取用,必有所取舍,這里月令所藏在取用時的選擇,則為用神之變。然而所用所舍,在取用時必須根據格局的需要,作出判斷。
何為建祿格的成格與敗格呢?建祿格之救應。月建逢祿,謂之建祿。由于陽干有刃,而陰干無刃,所以陽干逢帝旺稱為陽刃,陰干逢帝旺稱為月劫。此處所謂月劫,是指陰干月建逢帝旺者。其實以建祿、月劫為用神者,與陽刃同論,只是在旺的程度上有所區別。四柱以建祿、月劫為用者,日主必然乘旺,喜官星,此為建祿用官,或月劫用官,皆為格之成。但如果建祿月劫格,用官而又見傷官透者,則為建祿格破格。
救應之法,要傷官被合而去之,如甲木以辛金為官,又見丁火傷官,則要用壬合丁,丁火被壬合而去,格之成。或建祿月劫為用,則身旺亦可用財,為建祿格之成。但用財而又透殺,則謂格之敗,如乙木逢月建為卯,為建祿格;月建逢寅,為月劫格。如見戊土透干,則為用財,此為格之成,但四柱又見辛金透出,則為用財而帶殺,格又破。救應之法,在于去殺。如有丙火合去辛金七殺,使七殺不傷日主,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
格局千千萬萬,救應之法,亦千變萬化,沒有一個固定的程式,上面只是用一些比較規范的建祿格,和一些比較典型的救應,來討論格局在敗中救應,尋找其核心的內在原因,通過這些典型案例的分析,掌握其基本的規律,通過長期的實踐,以達到舉一反三的效果。
何為陽刃格的成敗與敗格呢?陽刃格之救應。月建值陽刃為用,必然身旺,喜有官殺為制。用官者,為官星制刃;用殺者,為陽刃敵殺;皆為陽刃格成格。但用官和用殺是有區別的,用官制刃,則怕食神、傷官制官,逢制則為破格;而用殺者。
如見身殺兩停者,則喜食神以制殺,或用傷官以駕殺,則不為破格。如果身強殺淺,殺以官論,假殺為權,則怕食神、傷官制殺,如見食傷,亦與官星同論,以破格看。然而原文和徐樂吾注中,均未加以說明。用官制刃,或殺以官論者,如見食神、傷官,則要救應,救應之法,就是用重印以去食傷,則陽刃格成。以上就是陽刃格的成與敗的幾種情況。
何為傷官格的格局為成,何為敗呢?傷官格之救應。月令傷官,能泄日元秀氣,但需身旺,天干再見透財,則為傷官生財格,為格之成。但四柱如果見七殺透干,或財被合去,或財去生殺,所謂傷官生財透煞者,皆為傷官格破格。
如甲木生于午月,用午中丁火傷官為用,天干己土透出,為日主甲木之財,成傷官生財格。而如若再見庚金七殺透干,則財星轉生七殺,傷官生財,貪生忘克,失去駕殺之用,七殺有生而無制,則傷官生財格破。救應之法,在于去殺,如果有乙木透出,與庚作合,則殺可去,傷官格則可成。此所謂“傷官生財透煞,而煞逢合”以救應。以上就是傷官格的成格與敗格的幾種情況。
在七殺格的格局成與敗中,七殺格之救應。月令七殺為用,而身殺兩停者,七殺喜有食神來制,此則為食傷制殺格,為七殺格之成。但如果四柱見有印綬,尤其是偏印,印綬能克制食神,食神則失去制殺的作用。救應者,亦是兩種辦法,一是干脆棄食就印,以印化殺,但這種救應之法,只實用于身弱殺重的命局。
如果是身殺兩停,則不適宜,則要另尋救應之法。如果是身殺兩停,則要用財去印以護食,如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殺以制為用,食神制殺,則七殺格之成。但見壬癸之水,去丁火食神,則為破格。所以要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殺之局,而格局亦成。而對于身強殺淺之局,亦可用財之滋殺,食神生財,財能生殺,亦為救應得法。以上就是七殺格的成與敗。
常常聽算命大師在批八字后說,某人的格局高,那么格局是什么意思呢?古書中有記載:除了用神以外,八字中重要的、注意的就是八字的格局了。八字格局有八字格局高低之分,所謂格局,指的是整個八字中陰陽五行力量的對比。如何讓看八字格局呢?八字格局的確定是以日主為中,看日主與其他各天干地支的關系而定。如果“克我”的力量較為強大,稱為“官殺格”;“我克”的力量較大,稱為“財格”;“生我”的力量較大,稱為“印格”;“我生”的力量較大,稱為“食傷格”等等。確立格局是確定用神的前提。如列不出格局,通常用神也無從尋找。
那么八字格局有什么用呢?在八字命理算命師中流行著這樣的一句話“八字格局決定人的命運”,八字格局的高低可決定人的命運,這話也是有根據的,如《千里命稿》說:“凡人秉命,必有一格。八字之有格局,如人之有姓名。上自達官貴人,下至販夫走卒,無人無之也。”《命理探原》說:“八字既有用神,必有格局。有格局必有高低。財官印食,殺傷劫刃,何格無貴?何格無賤?由極貴而至極賤,萬有不齊,其變千狀,豈可言傳?”
以上是八字格局的意義,要想徹底了解一個人的命運,光看一個人的八字格局還是遠遠不夠的,還要根據八字組合以及八字中喜用神的作用,八字格局是人生命運決定性的因素但不是因素。
八字算命中,八字喜用神對八字算命很重要,可直接判斷出人的命運。算命專家以子平術的日干來算命人生,以日干從月令旺,以旺或衰,或以從強從弱等格局來判斷,如有這些,同樣一個命局就因為各大師的分析而各有所不同,有的認為是這個格局,有的認為是那個格局,以某人判斷選擇格局去定命局,那么同樣命局就有可能被各位命師說出多種思維判斷模式,這樣會產生一個同樣的命局,由于各位大師的認識思想判斷而得出格局不一樣,確定用神不一,得出命運結果會有不同的變化。
用神直接關系到命主的命運吉兇,所以,為人推斷命運,必須首先找出命局的用神。有人說:用神選得準,可以制兇助吉,防災免災,富貴榮身。此話欠妥。因為用神是命局本身固有的,而不是人為地賦予的。你選也好,不選也好,用神都客觀地存在于命局中。不可能說某人一輩子從未去算過命,沒有人給他選出用神,他的命局中就沒有用神;也不可能說,算命師給人把用神選錯了,此人的用神在命局中就變了,命運就徹底變了。如果真是這樣的話,窮人找算命大師找準用神不就變成大富大貴了嗎?但能否給人準確地推斷命運吉兇,用神選取的正確與否,倒確實是關鍵因素之一。用神找不準,命運的吉兇趨向就測不準。人的命運按命理規律通過后天的人為的調整確實是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改變的,但如果給人批命,找錯用神,判錯吉兇,就會按照錯誤的方法給人進行人為調整,反而將未來的好運降低層次甚至調壞。比如按正確的推論,某人某年用神為火宜到南方從事與火有關的行業,而你認為該年其用神為水,叫他到北方從事與水有關的行業,不倒霉才是怪事。因此,研習命理預測必須徹底突破選準用神這個大關。可見用神對一個人的命運好壞有直接的影響。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抑之神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取用神無真,命無準理。故評命以用神為要義。
古代八字命理學者將“用神”比喻為“藥”,取用必先識病。《神峰通考》曰:“何以為之病?原八字中所害之神也。”“所害之神”就是破壞命局平衡或流通的某行。以四柱木太過為例:日干為土,土弱逢木,必遭傾陷,此為官殺制身太過為病;日干為金,木堅金缺,此為財星耗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水,木多水縮,此為食傷泄身太過為病;日干為木,木眾無制,亢旺生災,此為比劫助身太過為病;日干為火,木多火窒,印重身輕,假生為克,此為印綬生身太過為病。木就為上述四柱的所害之神,為病。一般把病歸結為四柱中某行太過或不及,如:身強不外乎印或比劫太過所致,身弱不外乎官殺、食傷、財星太過所致。身強或身弱是病的表現形式,而不是病因,二者不要混為一談。
用神的作用就是抑強扶弱,化敵為友,平衡命局(特殊格局除外),使命局五行流通,因此八字算命中凡是不利于命局平衡或流通的五行皆為忌神;反之用神或喜神。
八字用神中的“用神”分為很多種,如:用神為火、用神為金、印為用神、十神為用神、八字五行為喜用神等很多種,并且分別帶有不同的意思,比如:甲木為官的用神,乙木為財用神,金為災難用神,金又分庚金和辛金,用神在八字命理五行中,金木水火土都是代表妻和子的意思,火為層次用神,癸水為環境用神,它們分別帶有不同的含義,可見八字命理中誰為用神,人生也會因此而變化。
正印格之救應。以正印為用者,用在生扶日元,如月令正印,同時透出天干,此正印格之成,但若同時見財星亦透,財則能傷印,如果四柱干支配合不當,財不僅不能為日主所用,反傷克正印,正印被傷,又為正印格成中之敗,必要有救應之五行。救應之法,其一是制。其二是合。財星怕劫財,凡見劫財壞印者,如果四柱有劫財透出,財星則不能傷印,則劫制財而護印,此因救應而成格。
或用合神合去劫財,亦可成格。如徐樂吾注中所說,乙木日主,月令見亥,干透壬水,此印格之成。但如果四柱又見戊土財星,戊土能克破壬水,則必要有救應之物。或見甲木劫財透出,甲木可制戊土,則印格反敗為成。或者有癸水透干,戊土則與癸水貪合,不能傷壬水,合財以存印,此亦因救應而成格。食神格之救應。月令食神格為用,則要身強,因食神能盜泄日元之元神。然而食神在一個命局中,主要的作用有兩個,一是用以生財,二是用以制殺,能成格者,皆可為大格。但食神格怕見偏印,偏印格能克制食神,命理學上稱之為梟神奪食。如四柱以食神制殺為用,但又見梟神,則為破格,救應之法有二,或就殺棄食,以印化殺,亦可成格。或用財星以制梟,用食神生財,財星制偏印,為生財以護食,亦可成正印格。
正印格如徐樂吾注文中所舉例,如甲木生四月,以丙火食神為用,而天干又透出壬水,壬水為甲木梟印,可以制丙,為食被梟奪而破格。如見庚金救應,庚雖為甲木七殺,但有壬水化殺生身,棄食就煞以成格。或用戊土救應,制壬水偏印,食神生財破梟,制壬以護食,為食格之成。以上就是正印格的格局成格與敗格。
八字命理中,正財格之救應。月建正財星當令,在一般情況下,當為身弱,如果格局成身弱財旺,有比劫分財,此財為用神,為正財格之成。然而這里討論的是,身旺以月令之財為用神,而又見比劫,則為比劫爭財,為正財格之破。財星忌比劫,所以凡遇比劫爭財而破局者,要先以去劫財為要。救應之法有兩種,一是化泄,二是克制。
如徐樂吾注中所說,以甲木日元,生于辰戌丑未之月,財星月建,為用神,而日主地支有根,足以任財。而見乙木透干,則乙木能爭甲木之財,為破格。此時四柱如有丙丁透干,丙丁乃甲木的食神、傷官,能泄甲乙木之秀氣,轉而生財,正財格局則有救應,正財格之成。或不見丙丁而見辛金,辛金為乙木七殺,克去乙木,使乙木不能與甲木爭財,亦為正財格之成。
正財格破局的第二種情形則是,以財為用,但見又有七殺透干,則財來生殺,財格破。如丙火日主,生于酉月,月令正財,但四柱天干又透壬水,為丙火七殺,酉生壬水七殺,七殺旺而無制,財格之破‘,救應之法,或是合殺,如見丁火透出,與壬作合,丁火不與丙火爭財,壬水七殺亦被合去,合殺存財;或是制殺,如果四柱見戊土透出,戊土制壬生酉,此破殺生財,此皆正財格中敗中因救應而成局。
上文論述八字格局用神成中有敗,此則闡述敗中有成。敗中有成者,必有救應。“救應”一詞,用的極妙,救應者,救援接應之意。格局有敗,敗者,必有所忌,能將所忌者去掉,轉敗者為成,即為救應。救應之法,因格局不同而各有所異,但也并不是無規律可循,現按月令用神為序,將不同格局的救應之法。
怎樣看八字格局取用時,整理如下:官星格之救應。以官星為用者,主要有三種情況,會引起破格,其一,官星遇傷,日主乘旺,月建又得官星,四柱官星透出,為格之成,但又見傷官出干,傷其官星,則為破格,其救應之法有二,用印綬制其傷官,如甲木生于酉月,干透辛金,官星干透支藏,但有丁火傷官傷其辛金,格局之敗,如果有癸水印綬出干,癸水制丁生甲,使丁火不能傷其官,格局得以成。或者用壬水偏印,壬水與丁相合,丁火則貪合忘克,丁火不傷辛金之官,此救應者壬水、癸水。一因制而成,一因合而成。
或如傷官見官,四柱又見財星,如果干支配合適當,使傷官不克官星而生財,官星與傷官之間有財星通關,官格亦成,此就應者財星、其二,七殺混官,月令見官星以為用,但四柱又見七殺透出,此為以殺混官,救應之法,勢必去一留一。怎樣看八字格局要以去濁留清。而去留之法,又以克而去之,或合而去之。甲以辛為官,庚為殺,如四柱官重殺輕,得丙火食神一位,克去庚金,與辛相合,此謂去殺留官,有情而貴。或辛金以丙火為官,但又透丁,則官混殺,又見透壬,壬水合去丁火,而官星則清。其三,刑沖破官。如戊土生于卯月,天干又透乙卯,戊土旺盛,則以乙木官星為用,但日支,或年支見酉,卯酉相沖,則官星則破。但如果地支見辰,與酉相鄰,辰與酉合,因合而解卯酉之沖;或地支見午火,午火緊克酉金,此因克而解卯酉之沖,亦為有救應而使八字格局成。以上就是怎樣看八字格局用神的成敗。
建祿格,見劫用官而遇傷,用財而帶煞者,如甲木生寅,為建祿,用辛金官星,而遇一丁火;用己土財星,而透庚金;皆為破格。若遇丁火而透壬,丁壬合,不傷辛金,而官可用;見庚金而透乙,乙庚合,財不黨煞而格全。皆為敗中之救應也。
建祿格也叫陽刃格,以官殺制刃為用,帶傷官食神制官殺而格破,若得重印以去食傷,則陽刃格成矣。
卜述敗中救應之法。乃顯而易見者,救應之例不一,茲略舉數造,以見一斑。
建祿格中,印逢財而劫解者,如乙木生酉月,月令正印,逢戊己土財,則財破印而格壞。如透甲乙木,則劫制財而護印;透癸甲,則合財以存印。
食神逢泉,身弱殺重用印,如甲木見丙,而又透壬,為食被泉奪而破格。若透煞,則可棄食就煞以成格;或不透煞而透戊土之財,則戊亦可制千以護丙食,為食格成也。乙木生酉月,而透丁火,食神制煞也。煞以制為用,見壬癸去丁火食神,則破格矣。更見戊己之土,去印以存食,不壞制煞之局,而格成也。
傷官生財透煞者,如甲木生午月而透己上,為傷官生財格,透庚金七煞而格破,如柱透乙木,則乙庚合而傷官生財,格成矣。
七殺格中帶忌者,財星傷印。或月令陽刃,必然身旺,則需要官殺以制之,或殺刃成格,或官成局,皆謂之成格。但見透殺制刃,而七殺卻被合去,七殺不能制刃,此為七殺格之敗。
如命例:甲寅、己未、戊子、丁巳,日元戊土,以月令未中己土為刃,戊土強旺,喜甲木七殺為制,但見月干己土合甲,此七殺格成中之敗,忌者己土合甲。或若月令逢刃,有官制,亦為格之成,但官星被合而去之,官格又為之敗,如丙申、辛卯、甲寅,癸酉,日主甲木,得月令卯木陽刃,月干辛金官星透干,有申酉為根,用辛金官星為格,此格之成,但年干又見丙火透出,與辛相合,官星貪合忘貴,格之敗也,所帶忌者,官星被合。至于建祿月劫,與陽刃同論,用官則喜財生,用殺則喜食制,皆格之所成,但用官,而官星被傷,用殺,而七殺無制,或反見財星黨殺,此皆犯格之大忌,為成中之敗。
格局成與敗,千變萬化,只能說其大概,但有一個總的原則,凡為用者皆不能破,正如《淵海子平》在“論八字撮要法”中所說的:用之為官不可傷,用之為財不可劫;用之為印不可破,用之食神不可裊;用之為祿不可沖,用之七殺要制伏;此是子平萬法宗。以上就是七殺格用神成敗的幾種情況。
傷官格用神成敗的幾種情況,比如月令傷官,日主身旺,則需傷官泄其秀氣,四柱又見財星透出,傷官則能生財,此為傷官生財格,傷官格之成。如一命例:癸亥、辛酉、戊戌、丁巳,月建辛酉傷官,生年上癸亥之財,時柱丁火生戊土,而不克辛金,為格之成。但如果財星被合,則食神之氣不能流通,又為成中之敗。
如一命例:乙卯、庚辰、丁巳、戊申,月令辰中戊土,為丁火傷官,時干戊土透出,能生月干庚金之財,此為傷官生財格,為傷官格用神成。但年干透出乙木,與月干庚金作合,合去庚金財星,使財星不能為日主所用,傷官秀氣不能流行,為傷官格局之敗,格中帶忌者,乙木。或如月令傷官泄身,必要身旺,但如果身弱,則必須佩印,為傷官佩印格,為傷官格之成。但如果四柱見財星透出,四柱干支又配合不好,財星傷印,又為成中有敗。
傷官格中帶忌者,印克食傷,或月令陽刃,必然身旺,則需要官殺以制之,或殺刃成格,或官成局,皆謂之成格。但見透殺制刃,而七殺卻被合去,七殺不能制刃,此為傷官格之敗。
用神的意思是八字“所用之神”,它指的是八字陰陽五行中能夠糾偏、平衡、調和的一種力量。但用神概念也有一個發展過程,它并不是一開始就具有這個含義。八字用神中的“用神”,是八字易象中一個關鍵性的概念。古代一直就很重視用神,甚至于有人說:“看命,看用神而已。”又說:“用神不可損傷。”
用神出虎嘯生風。元命用神,方為我用。我其乘之,則勃然興。用神這個概念,早見于《淵海子平》,其中數次提到“用神”。如“其甲子日主之秀氣,有壞其用神,則要別制之,不要益之”(《論日為主及月令》)。但其中“用神”之含義,尚無糾偏平衡、調和陰陽五行這種意義。它指的是財官印等“吉神”。如“若所年月日有吉神,則時歸生旺之處,若兇神則要歸時制伏之鄉。時上吉兇神,則年月日吉者生之,兇者制之。假令月令有用神,得父母力;年有用神,得祖宗力;時有用神,得子孫力。反此則不得力”。很明顯,這里的“用神”即等同于“吉神”,而與“兇神”相對。這里的“吉神”就是指的財官印食。“四柱中身主專旺,而其所用吉神,或為財,或為官,或為印緩,或為食神。”
有關八字用神的討探,無用神時如何決定,就是如果在月令中,既非建祿月劫,而是財官食印之類,或為其它干支所破,或為日主所忌,其它干支扶抑克泄,皆不能為日主所用者,則何取用?凡遇此者,則以月建無用神論,要在別的干支,根據四柱干支配合,取得力的干支,取為用神,另求喜神,與用神配合,使格局達到狀態。國內有一位大師給他的弟子們講,說是用神不一定為日主所喜,而喜神則一定為日主所喜。這種觀點,顯然是對用神的概念還沒有弄清楚。
八字用神者,有用之神也,凡用神必須具備兩個條件,一是必須是能為我所用;二是在格局中必須能起到關鍵的樞紐作用;二者缺一不可,如果僅僅能為我所用,但起不到樞紐作用者,只能稱為假用神。既然不能為日主所喜,就不能稱之為用神。按照《子平真詮》的學術觀點,即稱之為八字用神之敗,用神反為忌神。用神所以能成為用神,是和喜神共同作用的結果。為日主所喜者,用神、喜神;不能為日主所喜者,閑神、忌神、仇神;這種概念性的東西,必須予以澄清。
八字用神全在于配合,單純一個用神,在命局中,多數難以成為一個好的格局,我國中醫學的藥劑配方有君臣佐使,而八字用神的配合亦有君臣佐使,以日主為君,用神為臣,喜神為佐,閑神在特殊的四柱結構中能為日主所用者,為使,只有君臣佐使配合良好的格局,才能成為一個上好的格局。
此段專門論述以建祿月劫取用的問題,月令地支逢劫,又稱為陽刃。何謂建祿呢?以天干在地支中見本氣者為祿,如甲見寅,乙見卯,丙見已,丁見午之類。又以在月建見祿者為建祿。《三命通會》解釋說:“建祿者,乃甲日寅月,乙日卯月,五行臨官之位是也。”稱為建祿格。
何謂陽刃呢?《三命通會》解釋說:“陽者,陰陽之陽,刃者,刀刃之刃,即祿前一位,言旺越其分,故險。”如甲見卯,丙見午之類,因卯中本氣為乙木,午中本氣為丁火,所以陽刃又成為劫財。在現代命理學中,以地支見者為陽刃,以天干見者為劫財。比如甲木見卯,卯中有乙卯,乙為甲之弟,能劫甲兄之財,能沖去酉中甲木官星辛金,還可以合庚。庚為甲木的七殺,乙木劫財沖官、合殺,所以為至兇之物。但陽刃者,僅甲丙戊庚壬五陽干有刃,而乙丁己辛癸五陰干無刃。陽刃有三:有劫財刃,如甲木見乙,不利財官格;有護祿刃,甲木見地支卯,大利歸祿格;有背祿刃,乙木見丙,大利去官留殺局。此稱為陽刃格。
用神專求月令,那么為什么又會“月令無用神”呢?原文解釋說,因刃與祿皆有本身,本身不能取之為用,所以必須再看四柱有無財官、食傷、七殺,如能干頭支藏,氣勢有力者,則可取之為用神。但是原文又說,雖然以別干取之為格,而取用的主要參考依據,仍然是看月令,是不是用神的用神,所以就以月令為日主臨官者,稱之為建祿格;月令為日主陽刃者,稱之為陽刃格。
因為月令見陽刃、建祿,日主在一般情況下,必然乘旺,所以喜克泄為用,或取官殺制之,或取食傷以泄之。如:《神峰通考》所列何冰命造:庚午、辛已、丙申、壬辰,丙火得建祿,必然身旺,取壬水七殺為制。又如一命例:甲子、乙亥、壬寅、丙午,日元壬水生于亥月,日主得建祿,年支又見子水陽刃,日主必旺,用甲乙木食傷泄其等英,食傷以生財。又如丁已、己酉、庚寅、丙戌,日主庚金得月建陽刃,必然身旺,時上見丙火七殺制之,方可顯貴。但得時雖以旺論,失時便作衰看,雖是至理,亦是死法,八字雖以月令為八字不多見重,但旺相休囚,在年月日時,也有損益之權。
如果日元雖逢建祿月劫,但四柱中多克泄之神,則得時而不能以旺論,卻以衰看,弱者喜扶助,所以取用仍以印劫為用。如一命例:庚申、己卯、甲申、癸酉,日元甲木,雖月令得卯木陽刃,但庚申酉己,不能助甲,反克耗甲木元神,必得印統相生方佳。正如徐樂吾所說,取用的關鍵,仍在月令,就是要先權衡月令當旺之氣,再參看四柱扶抑克泄如何,才能斟酌取用。以上就是八字建祿與陽刃格的解釋。
八字算命中的喜用神是指八字的用神和八字的喜神的總稱。八字用神不能單獨存在,必需要和喜神同時存在,方為一個好的格局,如果孤用無輔,一是沒有力量,二是容易受到傷害,所以如果八字用神單獨存在,是決不能成為好的命造。喜神在一個命局中的作用至關重要,《滴天髓》說:“何知其人吉,喜神為輔弼”,那么何謂喜神呢?任鐵樵解釋說:“喜神者,輔用助主之神也。凡八字先要有喜神,則用神有勢,一生有吉無兇,故喜神乃吉神也。若柱中有用神而無喜神,歲運不逢忌神無兇,一遇忌神必兇。”在一個格局中,雖然以用神為主,以喜神為輔,但它在命局的作用卻不亞于用神,具體來將它有三個作用,一、損益用神;二、護衛用神;三、配合用神。比如:日主旺而用七殺為制,必須要用神以制殺,損其有余;身旺卻有印縫生扶,則必須用食傷泄其秀氣,或用財星來去印經傷其有余,此皆喜神相輔為用之功。
按照《子平真詮》的學術觀點,原文闡述了兩重意思,其一、用神必定在月令,其它干支有能為日主所喜者,皆為喜神;其二、即使月令無用可取,以其它干支透出天干有力者取為用神,但必須要視月令輕重而取之,所以歸根結底,用神仍在月令,下面分幾個方面論述:
1、官印雙全。同樣官印雙全的格局,以官為用和以印為用,是有區別的。比如甲木日主,生于酉月,四柱天干透出辛金,取月令酉中辛金為甲木之官星,以官為用神。如甲木身弱,則以壬癸水印經化官之旺氣,以生日主;甲木以丙丁火為食傷,如見食神、傷官克損用神,則用印縫制食傷以護官,此為正官佩印。但如見甲木生于子月,天干透壬,以子中癸水為甲木印授,以印墳為用神,日元以得印絞滋生而旺,必要官星去日八字不多見元之有余,喜有財星生官,是為官清印正。雖然同是官星和印絞相互作用與日主,但正官佩印忌財破印;而印經用官,則喜財以生官,用法截然不同。
2、食神生財。在一個四柱中,同樣是食神與財星,但由于月令用神得不同,其用神與喜神的作用亦有所不同。亦以甲木日主為例,如甲木生于丑月,四柱透出己土,日元以月令財星為用神。如果四柱見有丙火食神透出,則可以用食神來化劫護財。如果甲木生于已月,天干透出丙火,如見己土透出天干,以財流通食神的秀氣,財則可以為日主所用,但以見劫財為忌。
3、裊神逢食。裊神、食神同在一個命局,亦有奪食與不奪食之分,甲木日主生于亥月,亥中本氣壬水為甲木之偏印,甲木逢長生,能滋生甲木元氣,而食神能泄身之秀,四柱干支配合要偏印與食神兩不相礙,此為裊神用食而不奪食,但忌見財星壞印。如甲木生于已月,已中丙火為甲木之食神,但如果日支或年支再見裊神亥水,亥水克絕已火,此為裊神奪食,此時則必須有財星以制裊護食,食神轉而生財。
4、殺印同顯。殺印本能相生,但如果同在一個命局,也有宜與不宜之別。如甲木生于申月,日主自然衰弱,天干再透出庚金,為甲木七殺,但見四柱丙火食神制殺太過,則需要見壬癸水印經,用以去食神之有余,同時資扶日元,使食神不能過分克傷七殺,從而起到護殺的作用。或如甲木生于子月,以月令子中癸水印授為用,但見印縫不旺,則四柱喜見七殺庚金來生印絞,此則為殺印相生成格。
5、殺刃相逢。書云:刃無殺不顯,殺無刃不威,但同為殺刃相逢,亦有陽刃敵殺和七殺制刃的區別。甲木生于申月,月建七殺,日元必然衰弱,如果日時地支見卯,卯為甲木之陽刃,則取陽刃敵殺,成一大格。但如果甲木生于卯月,月建陽刃,日元必旺,則又須取七殺制刃,為殺刃格。
上述八字喜用神配合的種種用法,關健是要看四柱干支的配合,日主的需要,不可教條于一法。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必須認清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之間主與輔的關系。原文批評時的用神“不知專主提綱,然后將四柱干支,字字統歸月令,以觀喜忌”的錯謬,導致取用“妄論”的傾向。徐樂吾在《滴天髓補注》中也說:“體用兩字,今人每多淆亂,從八字不多見來命書中,未曾加以辮別。如云用財生官,以食制殺,究竟財生官者,財為用呼,抑官為用?食神制殺者,食為用乎,抑殺為用?此皆體用未分也。《子平真詮》云:用神專求月令,必有格局,格局者,體也,此誤體為用也,以體為用。真正之用神,無以名之,名之為相神,相神之外,更有輔助就應之神,無可位置,要知輔助救應者,乃為相神,又名喜神,喜神與忌神相對。”徐樂吾說了兩層意思,一是要區別體用的關系,二是要弄清用神與喜神的關系。而這兩種關系,是論命必須要明確的。
八字月令用神與八字喜用神的體用,在中國古典哲學中是以事物的本體、本質為體,以事物的外在現象為用。體者為主,用者為輔,用神則為輔主而立。體用分清后,再看用神何益何損,命局吉兇可定。筆者認為:體,即主體,就是命局中被測的主體對象。命局通過生克制化,會合刑沖,綜合反應出命局主導傾向的一種概括性的稱謂。用,即用神,“非體用之外別有用神也。”為人推命,必須先分清何為體,何為用。然后才能根據用神之宜與不宜,確定體用的吉兇。
判斷八字體用的方法是:1、凡命局構成正八格的,以日主為體,對日主起扶抑作用,對命局整體起平衡中和作用的官殺、財印、食傷、比劫者可根據需要成為用神,或喜用神;2、凡命局構成變八格的,以所從之氣象為體,能順其氣象之勢,生扶氣象之神為用神;3、日主與命局中別干合而化,化之真者,化神為體,化神有余,則以泄化神之神為用神,化神不足,則以生助化神之神為用神;4、局方本氣五格,曲直、炎上、潤下、從革、稼椿,以格象為體,生助氣象者,或食傷,或財星,根據格局宜與不宜,皆可為用神;5、無格無局者,以日主為體,無用可尋。八字月令用神中,因為體用隨格局變化而有所不同,體有定而用無定,用神者,隨配合需要而生。
前文介紹了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與逆用?本文重點介紹八字五行喜用神的辯證用法,關于喜用神的順用、逆用,對于官殺食印等十神來說,并沒有嚴格的界限,喜用神可以逆用,兇神也可以順用,比如以順用、逆用為典型的官殺為例,如果身弱官旺,則官以殺論,必須加以制伏,絕不能再用財來生官,此亦為逆用;但如身強殺淺,殺以官論,化殺為權,不能再加制伏,此則為順用。又如傷官用印,同樣是用印,在傷官旺勢,要用印縫來制伏傷官;如果身弱,則要印縫八字不多見來扶身。順用、逆用,要看四柱八字的配合,用印制伏者,要印能克制傷官,如果用于扶身,則要傷官印縫兩不傷害。同樣是用印,一則順用,一則逆用。所以順用、逆用,關鍵在于一個宜字。根據這一分析,古人把十神分為喜神與兇神,是不妥當的,正官、正印、正財清而有力,為格局之喜,如果雜而混亂,則為格局之忌;偏官、偏印、偏財能得力,可為格局之喜;若傷用破格,又為格局之忌;食神之能吐秀,而傷官之亦能出奇;以此而論,所謂順用、逆用,大可不必論八字五行喜神、八字五行兇神。
生辰八字中五行取用之道,無非克、泄、引、從、順五字,喜用神查詢的方法,取其宜忌而已。1、喜用神中的克者,有成就之功。如丁火日主臨未,歸祿于時,月逢申而透壬,壬克丁為官,以成剛柔相濟。2、喜用神中的泄者,有相生之情。春木、夏火、秋金、冬水、季土,局中未得克制之神,其勢雄壯,則需泄。不泄則不清,不清則不秀,不秀則為頑物。3、喜用神中的引者,有和悅之誼。如傷官遇官,命局透財,則財可引通傷、官之氣,傷生財,財生官,有和悅之情。3、喜用神中的從者,有變化之妙。如己土生于卯月,支全寅卯辰,己土無氣,其勢柔軟,其性至弱,虛不受補,則宜從,從則有變化之妙。5、喜用神中的順者,有顛倒之奧。如格局氣象已成,旺不可遏,當順其氣勢,如己土生于已月,年未日午,干透而己氣勢已成,又見官殺透出,但斷不可再用官殺來制,只能用丙丁已午順其氣勢,順則有顛倒之奧。
《子平真詮》次提出了在命理學中,經常被人提及的一個概念,就是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與“逆用”的問題。古代的命理大師們把五行生克的十神,分成喜用神和兇神兩大類,把在命局中作用平和的正官、正印、財星、食神、比肩,叫做喜神,把在命局作用激烈的偏官(七殺)、偏印(裊神)、傷官、陽刃、劫財,叫做兇神。所謂順用,就是在命局中以喜神作為用神時,稱為喜用神,喜相生為佳,所以就稱為順用,亦稱為善用之用;所謂逆用,就是在命局中八字喜用神以兇神作為用神時,必須加以適當的制伏,所以稱為逆用,亦稱為不善之用。
八字喜用神的順用,分四類情況:1、財喜食神以相生,用財生官而護財。如甲木日主以己土財星為用,以丙火為食神,財以食神為根,丙火生己土財星,己土生辛金官星,辛金官星能制甲乙木比劫,使比劫不能與日元爭財,反過來又能保護財星,這樣循環護衛,以為我所用。2、官喜透財以相生,以印護官。如甲木以辛金為正氣官星為用,官以財為根,己土財星可以生官,而官星能生印縫,印授制食傷以護官星,相互有情。3、八字印喜官八字不多見殺以相生,得劫財以護印。如甲木以壬癸水印縫為用,戊己土為財星,戊己之土能制壬癸之水,財星破印,使印縫不能生我為用,要緊者是破財以護印,而比劫有劫財之功,所以喜比劫分財以護印,相生有情。4、食神喜身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如甲木以丙火食神為用,怕偏正印經奪食,印縫者壬癸之水,壬癸水能克制丙火,壞我食神,食神能生財,所以喜見財星破印護食。財官印以陰陽相配合為順,而食神以同類相生為順,在作為用神時,遵循生克制化,弱者生助,旺者克泄,此為善而用者。
八字喜用神的逆用,分四類情況:1、如何看八字以七殺為用,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七殺者,取天干同類相克,以其隔七位而相克戰,故又謂之七殺。如二男不同處,二女不同居,不成配偶,故又謂之偏官。以其性情剛烈,如小人兇暴無忌憚,若無禮法控制之,不懲不戒,必傷其主。所以如格局以七殺為喜用神,而見身殺兩停者,則必須要用食神予以制伏,方可為日主所用。見財則能生殺,見印則能壞食,使七殺失去用神的作用。2、以傷官為用,喜佩印以制伏,或生財以化傷。傷官為異性相生,所以竊氣太過,又以其能傷我官星,為禍兇。日元弱,喜印授制傷以扶身;日主旺,則喜傷官以生財化傷。傷官用官,八字在年月必要剝官運,在日時不宜被傷,一見被傷,禍不可言。不可臨墓,若逢臨墓,住壽難延。3、以陽刃為用,喜官殺以制伏,官殺皆無。陽刃者,帷有陽干有刃,指日主旺而越其度,旺極若無,滿則招損,剛極必折,所以喜官殺予以制伏,而喜七殺,所謂“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忌四柱官殺俱無。4、八字以劫財為用,月劫喜透官以制伏,若要用財,則要以食傷化劫生財。此處劫財有兩重意思,其一,陽干以地支見劫財者為刃,不以劫財論,所以如日主為陽干,則以月千透出劫財者為用。其二,若日主為陰干,因陰干無刃,則月令干支有劫財者,皆可取用。因劫財可以分奪日主之財,喜官星以制劫。以上就是如何看八字喜用神的順用逆用的。
什么是用神?古代四柱八字中的用神和現代命學算命中的的用神概念有所不同的,現代命學認為,用神和格局的取法是不相同的。格局是指八字干支配合的結構,按照八字的干支配合結構,分成正格、變格與外格。比如正官格,如甲見辛,乙見庚之例,陰陽配合,相制有用,以成其道。所以取格先看月令,然后方看其余干支。因為五行之氣,帷有月令當時為。甲日生酉月,乙生申月,丙生子,丁生亥,戊生卯,己生寅,庚生午,辛生寅已,壬生未丑,癸生辰戌月,皆為正氣官星。更以天干透出者,如甲見辛酉,乙見庚申之例,謂之支藏干透,其它干支再見不宜。僅以正官格取法為例,其它類推。而用神則不同,用神的在八字命局中的作用,主要是使格局向的方向轉化,日如甲木生于酉月,月干透辛為正官格,但甲木臨死絕之地,休囚無氣,不能任官星,必須要有生扶,或地支見寅卯為根,或天干見壬癸水為印,這種能生助甲木日主者,即為用神。
用神得種類,徐樂吾歸納為五種,這五種用神取法,被現在命理學界普遍認同,但在實際斷命中,還顯得不夠,時于極旺者有專旺可用,而對于極弱者如何取用,并沒有包括,所以應該再加一項”順弱”,即順其極弱之勢,這樣取用得方法就可歸納為六種:即扶抑、病藥、調候、專旺、順弱、通關。
(一)扶抑用神。扶抑的取用原則是虛則補之,盈則損之。這種原則只實用于日主衰旺兩者,所謂弱者扶之,旺者抑之,是對日主而言。如果日元或得令,或得勢,或得地,氣勢乘旺者,則宜抑之,而“抑之”的方法或用官殺以制,或用食傷以泄。如果日元氣勢衰弱,則需要扶之,“扶之”的方法或用印經以生,或用比劫祿刃以助。而對于衰極、旺極者,扶抑之法并不實用。
(二)病神。病藥的取用原則,是以去忌為喜,也就在一個八字格局中能改變忌神為喜神的取用方法。比如土重理金,以印為忌神,土則為病;有木能去土之多余,用財以傷印,則以木為藥,擾如一個人有病而傷其身體,用藥去其病,這就是病藥取用神的用意。
(三)調候用神。調候的取用原則是寒則暖之,熱則寒之。,調候者,調和氣候謂也,比如五行生于冬令,木不能發榮,金不能成器,土不能生育,水不能滋潤,凡此者,必要用火以溫暖,反有寒谷向陽之勢。此火即為調候之物,去其暖局,陰陽和協之意。同理,夏月火勢太旺,萬物枯燥,不能,必要用水以滋潤,此水者,亦為調和之物。徐樂吾注中說:“金水生于冬令,木火生于夏令,氣候太寒太燥,以調和氣候為急。”徐大師僅僅把調候局限于冬天的金水,夏令的木火,是片面的。不能說冬寒僅凍金水,而夏日僅燥木火,夏熱冬寒,萬物皆然,所以說調候者,五行之調候。
(四)專旺用神。專旺的取用原則是順其氣勢。見四柱某一五行氣勢旺之極者,或日主獨旺,或財官食傷氣勢旺而為用者,則不宜再用克制,帷有順其氣勢為用,或從或化。這里有兩種情況,是日主旺之極者,如組成一個四柱的干支,其五行屬性都和日干相同,氣偏全于一方者,只能順其氣勢,或泄其旺氣,發泄其精華;或用印嫂比劫,成其旺勢。第二種情況是四柱見日主虛孤,日主以外的其中某一五行特別旺盛,這種旺盛的五行,或為財官,或為食傷之類,日主不能自立,只有從局內強旺之勢,所謂從象。
(五)順弱用神。順弱的取用原則是日主弱不受補,則要因勢利導,從其弱勢。這種格局和從財、從殺之類格局又有所區別,所謂從格,是指格局氣勢已成一方,或官殺、或財、或食傷,日元即可從之。而此類格局,氣勢不能成就一方之氣,日主虛脫又不能任財官、食傷,所以只有順其衰弱之勢,以克泄為用。
(六)通關用神。通關的取用原則是重在溝通其氣勢。意思是說兩種強弱均可,勢在對峙,各不相上下的五行之間,須有一種調和之物,此種調和之物即為通關。通關有二,其一,兩神成象,勢均力敵,必須引通其氣;或一旺一弱,需以調和。如官殺旺而日主弱,用印以調和,亦謂通關,官殺生印,印以生身。日主強而財星輕,用食傷以通關。其二,用神之間,氣勢對立,如兩神并立,不能并用,又不能去一留一,必須用通關之神借以調和,如官傷并立,用財以調和;財印交戰,用官殺以調和;財逢劫刃,用食傷以調和;裊印奪食,用劫財以調和。
本文專門論述八字用神的,徐樂吾注中已有詳盡的論述,他分三個層次,、論述什么是用神;第二、論述取用的方法;第三、用神的種類。那么到底什么是四柱八字算命中的用神呢?用神一詞,初并不是見之于命理典籍,而是見于法家的代表人物韓非子的著作,在《韓非子·解老篇》曰:“眾人之用神也躁,躁則多費,多費之謂侈;圣人之用神也靜,靜則少費,少費之謂音。”但這里用神的概念,與命理意義上的概念并不是一個意思,這里的“用”作使用講,“神”作精神講,而命理學中引用用神這個詞,卻賦予它新的涵義。
現代四柱八字算命中的所謂“用神”,是指能對整個命局起到扶抑平衡、補偏救弊作用的某種五行。用一句通俗的話來說,用神,也就是整個命局中有用之神,就是八字中能夠使全局干支配合,達到狀況的天干或地支的一種綜合性稱謂。“用”,就是使用、運用的意思;而“神”,在八字命理中指的是正財、正官、食神、正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財、陽刃等十神,這就是說,在一個命局中,凡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助我幫我者,只要能為我所用,皆可成為用神,也就是能夠使命局向狀態轉化的那一種五行。所以用神,就成為一個八字的樞紐。
那么如何確定用神呢?原文說:“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干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意思是說取用之法,必須要在月令中求的,因為月令乃當旺之氣,再以日千配合月令地支,月令中所藏五行,或克我,或我克;或生我,或我生,以此來確定格局。比如甲木生于酉月,酉中辛金克我為正官,則取為正官格,即以正官為用神;或甲木生于已月,已中丙火當令,即取為食神格,'則以丙火食神為用神。這種取用方法,繼承了《三命通會》的學術觀點,格即是用,用即是格,比如正官格,就以正官為用神,偏官格就以偏官為用神,用神與格局為同意而不同名,二者在命局作用上沒有什么區別。格局以月令地支即可成格,這與《三命通會》中乙日申月,即是正官格相同。以天干透出月支地支所藏為正格,而月支以外的年、時干支,以及日支透出天干取格者為外格。以上就是古代和現代對八字用神的定義。
天干地支合化表二(錄子平《四言集腋》)
七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可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正化)
丙辛進秀學堂
甲己化土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形
申子辰大貴
巳酉丑武勇
辰戌丑未亦貴
八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
戊癸衰薄
乙庚進秀
丙辛就妻
甲己不化
寅午戌破象
亥卯未無位
申子辰清
巳酉且人化
辰戌且未泄氣
九月合化表
丁壬化火
戊癸化火(戌為火庫亦正化)
乙庚不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丑未正位
十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亥中有木)
戊癸為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水
甲己化木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成材
申子辰化水
已酉丑破象
辰戌丑未不化
十一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
戊癸化水
乙庚化木
丙辛化秀(正化)
甲己化土(十一月土旺故可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化木
中子辰化水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不化
十二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次化)
丙辛不化
甲己化土(正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不化
辰戌五未化土
天干地支合化表一(錄子平《四言集腋》)
正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正化)
戊癸化火(次化)
乙庚化金(一云乙歸甲不化)
丙辛不化(柱有申子辰可化)
甲己不化(木盛故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破象
辰戌且未失地
二月合化表
丁工化火
戊癸化火
乙庚化金(不化以乙歸甲家也)
丙辛水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化木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純形
辰戌丑未小失
三月合化表
丁壬不化(木氣已過故不化)
戊癸化火(漸入火鄉叮化)
乙庚成形(辰土生金故化)
丙辛化水(辰為水庫故化)
甲己暗秀(正化)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化水
巳酉丑成形
辰戌丑未無信
四月合化表
丁千化火
戊癸化火(正化)
乙庚金秀(四月金生可化)
丙辛化火(化火則可,化水不可)
甲己無位
寅午戌化火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純形
巳酉丑成器
辰戌禮未貧乏
五月合化表
丁壬化火(不能化木)
戊癸發貴(化火)
乙庚無位
丙辛端正(不化)
甲己不化
寅午戌真火
亥卯未失地
申子辰化容
巳酉丑辛苦
辰戌丑未身賤
六月合化表
丁壬化木(未為木庫故可化也)
戊癸不化(火氣已過故不化)
乙庚不化(金氣正伏故不化)
丙辛不化(水氣正衰故不化)
甲己不化(己土即家故不化)
寅午戌不化
亥卯未不化
申子辰不化
巳酉丑化金
辰戌丑未化土
關于化氣格中,《三命通會》認為,“夫化者,陰陽合化之意也,乃天地相停,五行均配。”《經》云:“化內成局,運轉而成封帝側;化象伏而平生碌碌”,這就是化氣格的兩種情況。化氣真者,又得歲運相助;或雖為假化,但能得歲運相助,而成真化者,則為貴格。如果不得歲運相助,或得歲運破局者,主平生碌碌。
然而看化氣,僅以天干合化之日干、月干;或日干與時干相合而化氣者,以化氣論,其余干支相合則不以化氣論。所以《三命通會》說:“大凡化氣,只取日千而言,配合之神或年月與時,皆可用。但要日辰得旺氣于時,若不得月中旺氣,只時上旺氣亦可。倘得月中旺氣,而時上不乘旺氣,則不可用。若月與日時俱得旺氣,方為全吉。”這就是說化氣的條件,化是看日時合化不合化,以日干為主,結合月干、時千,不僅要得月支旺氣,還必須得時上旺氣,方可從化。所謂旺氣,是指化神要旺,比如甲己合而化土,則月支必須是辰戌丑未,而時支為戊辰,或時支得土之長生之地,方可成化氣之格。如果化神休囚衰弱,則只可合而不能化,但如非日干,其它天干相合,雖得化神旺氣,亦不能成化氣之格。凡成化氣格者,化神喜行旺地,印比為美,見克泄俱為所忌。
《玉井》云:“五氣有化象,須要純一清潔,化而或返,有貴有賤化而不化,或壽或夭。”《通元論》云:“乙旺庚從,庚旺乙從。”如見庚金日主無氣,乙木乘旺,則從乙而化為有氣,方可有用。如若庚乙兩干皆無氣,則不可用。所謂妻從夫化者,如庚日見乙酉月,四柱又見庚辰者,乙木為庚金之妻星,乙木從夫而化,合化為金;但若見庚寅月,乙卯日,庚金無氣,乙木乘旺,在見時支為亥,為木之長生之地,則庚從妻星乙木,合化為木,此為夫從妻化。歲運喜行木之旺地,或印縫之鄉,克泄為忌。再者,天干五合,需要有地支相助,方能化氣;亦如地支三會、六合,也須天干透出為助,方能會合而成化。總之看月令氣候旺相,雖為重要,但四柱干支之配合,也必須合于須要。
化氣格中天干合化與歲運合化,至于合化與否,徐樂吾所錄徐子平《四言集腋》:干支會合化表,已經詳盡,可做參考。
八字天干五合,合而化者,有真化,亦有假化,為了便于分析假化,就要先弄清楚什么是“合神”,什么是“化神”這兩個概念。所謂“合神”,就是指所合者,如甲木日主與己相合,己就是合神。所謂“化神”,就是指兩干相合后,所應化出之神,如甲己相合應化出土,則土為化神。而所謂假化,看似從化,實際不化,為之假化,是指格成從化,然日主帶有根苗,或有印授生扶,日主有根不從,便為假化。或化神受克,或見泄氣,化神受損,亦稱為假化。
所謂“假化”,關鍵在一個假字,得時者為真化,失令者為假化;格局見純粹者全美,格局有瑕疵者則假。《三命通會》云:“化之真者,名公巨卿,乃富貴之格。化之假者,孤兒異姓,或為僧道之類”。此論過于偏頗,但若去假存真,與真化無異,如真化被破損,類于假化,而假化得到資助,亦類于真化。何謂“資助”,就是如果成假化之格局,行運中用五行生克制化合等,消除局中妨礙真合真化的因素,使格局變的純粹,與真化無別,所以一樣可以至富貴。但此為一時的順運,未交之前,必然艱難,運過之后,就又回復到原來的狀況。比如化土格,局中戊蠶暗地化火,為上之印,或間以丙辛暗合化財、此為資助。又何者為“破損”呢?如化土格,天干間有乙庚,暗地化金,盜泄土氣,或間有丁壬,暗地化木損傷土質,此為破損。實際上,真化、假化是真中有假,假中有真,所以真化、假化都要看歲運能否抑假扶真,與日主是否有情。
八字化氣格中,天干五合假化成局,有如下幾種情況:
1,合神真切,而化神不旺或有損者。此如日主甲木與己相合,生于丑月、戌月,丑戌為土旺之地,合神雖真,日主孤而無助,氣勢虛弱,不能不化。但秋冬氣翕而寒,化神不旺;又有金氣暗泄,化神受損。所以歲運必須助化神旺勢,歲運要生助化神,宜行火運,去其寒濕之氣,則中氣和暖,化神有生機,假化同于真化。
2,化神有余,而日主帶根苗者。比如甲木月主與己相合而化土,生于未辰月日,化神有余。然辰為木之余氣,未為木庫,甲木通根于辰未。三月辰,六月未,水木藏根,為甲之根苗。甲既得有根,則不能從土而化,雖然化神真切,亦為假化。歲運宜行土金之地,用金以去根,去其根苗,以土助其化神。
3,合神不真,而日主亦無根氣者。比如乙庚之合。日主乙木生于夏令,木奔南而泄氣無根,日元孤立、不能自立,不能不從化。但夏令土燥,又不能生金,合神不真。乙庚有相合之情,但庚金合神不真,化亦為假化。歲運必須要行帶水之土運,用以泄火養金,助其合神,把損化神全之火,變成生助化神之土,去其瑕疵,成其完美。
4,化神不足,日主無氣者。比如乙木日主與庚相合,生于冬月,金被泄氣而化神不足,冬寒水冷則木枯,木不納水而無氣;縱然有土亦為凍土,既不能生金,亦不能止水,日主無氣,合神不真,化神不足,難成真化。歲運宜帶火之土,用以解凍,有陽和之氣,可以去寒,溫濕之土可以生金。使合神真切,化神氣旺,則成真化。
5,既然成合,合神暗有根苗者。比如丁火日主與壬相合,生于春天木旺之時,壬水無根,自然從丁而合,但木旺自能生火,丁火合神得比劫印經生扶,丁火反不從壬而化木。歲運必需要水,火有克制,以去火生木,以成化神。
6,合而從化,有閑神來傷化神者。比如丙火日主與辛相合,生于冬令,重重金水,既合且化。但柱中有土,暗傷化神,濕土雖然不能止水,但水究嫌其混濁不清,只能假化。歲運需要逢金土,則秀氣流行而能生水,化神自真。
總之,化氣格中,凡格局純粹而真者,出身地位自高,行化神之旺鄉,自能飛黃騰達。逢尋常運,雖無發展,也不失其地位,只要不行逆旺氣之鄉,即無失敗之慮。若假從之格,行從神之旺鄉,與真化亦無所別,同樣可以富貴,但在未交順運之前,因格局有缺陷,必然寒素,好運過去之后,即回復到原來的狀況。也就是說,如格局遇歲運不能去假存真,抑假扶真,不免運前孤苦,運后落魄,仕途有阻,名利無成。
八字天干五合之的合化必須具備如下條件,否則難以化氣。
其一、八字合化若成真化,則以化神命,和以日主論命一樣,也要以生克制化,喜忌配合來推論。要根據化象的衰旺強弱,如化神旺而有余,就宜泄,以能泄化神之物為用神;如化神衰而不足,就宜生助,以能生助化神之物為用神;如化神生旺就宜克制,取官殺為用神。總而言之,以化神論命和以日主論命的原則是一致的。
其二、八字合化,還有夫從妻化,妻從夫化一說。如甲已相合,生于季月,支全辰戌丑未,為夫從妻化,從土;若生于春月,支全東方亥卯未或寅卯辰木局,則妻從夫化,從木;丙辛化水,生于夏月,則從火;戊癸化火,生于冬月,則從水。所以化合之局,都要化神乘旺秉令,原局日干,氣勢衰絕,方能相合而成化。凡從格,以所從之神為用神;而化格,以生我化氣之神為用神,如化神過于旺盛亦可用泄,究為少數,但逢克抑則萬不能從化。從化都以全局氣勢偏于一方,不能不順其氣勢而行。過旺用泄,為引通其性情,不能逆其旺勢而用克。化神所忌,亦以逆其旺勢為重。
其三、八字合化又有化象還原之說。然而化象,若歲運再遇日主旺相之地,化象即可破壞,格局即可還原,但不為忌。例如甲己化土,行運至寅卯之地,甲木通根得助,甲己合而不化,不忌還原,但逆土之旺勢。乙庚化金,不忌寅卯,使乙還原,而忌丙丁、已午克金犯旺。丙辛化水,忌見戊土,丁壬化木,忌見庚金,戊癸化火,忌見壬癸,同為一理。所以原注認為:如甲己化土,原局化合甚真,歲運再至甲或己,則如烈女不事二夫,并不因之破格也。若原局一己二甲,氣勢雜亂,如無旺運相助,亦平庸之局。
以上就是八字天干合化后化氣的幾項原則。
所謂化氣格局,就是神趣八法中的“化象”。“化”者,改易,革物,能生非類之謂也。復陽子說:“十干合而化者,陰陽之配,夫婦之道也”。而所謂“化得真者”,是兩干合而成化,由原來兩種五行,能夠易變出一種新的五行,即為化得真,四柱見日干真化,那么取用即以化神的喜忌取用,再不以日主五行喜忌取用,此即《滴天髓》所謂“化得真者只論化”。
天干五合,合化與否,一般以日干為主,與合者緊鄰月千或時干,方為五合。且月支須為合化的同一五行,方論合化。《三命通會》云:“天干化合者秀氣,地支合局者福德”。然而獲福的厚薄,仍當隨八字全局觀之,歲運宜忌也一樣。再參看五運深淺,生克制化,方能百不失一。
月令生旺,在養、庫、臨官之地方可化。陰陽得合,夫婦匹配,得中和之氣而化。太過不及,皆不能化。有夫從妻化,妻從夫化,正化,偏化,轉角化等。《經》云:東北喪朋,西南得朋。甲日見己字化土,己見甲亦然,乃化之真,謂之正化,十干合化之法,效此推之。但又有一說,戊癸化火,南不化午,北不化子,午乃少陰君火,所以不化;寅申乃少陽火,乃化。化氣之格局,玄中又玄,妙中又妙,不可俱述。
“合”者,貴在合于中和而不偏,如一甲得一己,陰陽和合,猶如一男一女結為夫妻,是謂得中而不偏。若一己合兩甲,或一甲合兩己,是謂陰陽偏枯,猶如婦多夫少,或夫多婦少,相爭相妒,皆亂之道。然而要想化的真,就必須合乎一定的條件,現歸納一下幾點:
(一)大凡化氣,只取日主天干的配合,或月、或時都可以和日干相合,如日干與月干五合,或日干與時干五合,但不可日干同時與月干、時干五合,如見月干、時干同時透出與日干作合者,則稱為爭合,不能成為真化。如甲木日干與己土作合,而見月時兩干同時透出己土者。所謂爭合妒合,即兩干合一干,猶如兩男戀一女,兩女戀一男,必有爭妒之意。如干透兩辛一丙,兩丁一壬之類。到底終有合意,但用情不專。但若中間有干相隔,則全無爭妒之意,雖不謂爭合妒合,但亦不能合而成化。如一命例:甲子、己已、甲戌、癸酉,命例一中,年日兩甲爭合一己,己土用情不專,無所適從。
(二)凡合而化氣者,必須時干引出化神,經書中有”逢龍則化,化象斯真”之語,任氏注中又有逢五即化之意,此兩種說法,實際上是同一意思。因為“龍”,十二生肖配屬地支辰,所以龍即為辰:從子數五為辰,所以“五”亦指辰。十干合化,取《洛書》九宮,五為土居中,所以十干之合,必得辰而后方化。因十天干之合,而至五辰之位,化氣之元神發露,故而成化。如甲己合,從子起甲乃為甲子,順行為乙丑、丙寅、丁卯,至五位得戊辰,戊土引出化神,故甲己合而化土;乙庚合,從子起丙為丙子,順數為丁丑、戊寅、己卯,至五位五位得庚辰,庚金引出化神,故乙庚合而化金。同理,丙辛起戊子,至五位得壬辰,合而化水;丁壬起庚子,至無位得甲辰,合化木;戊癸起壬子,至五位得丙辰,合而化火。所以,日干化成什么五行,時柱天干見這種五行的陽干,地支見辰,即為真化。
(三)化神必須是旺神,如得不到月中旺氣,只時柱上有旺氣亦可,但假若日干只得到月柱旺氣,則不能為用,只有從月時兩柱上同時得到旺氣,才能合而成化。所謂旺神,是指化神旺相,月時得氣,日主孤弱,不得不化。而且相合之兩干不被它干克制,如日干甲,月干己合,則不能見庚克甲,也不能見乙克己。
以上就是化氣格與天干五合之逢龍則化的條件。
在化氣格中,因天干地支排列順序不同,天干合化有幾種情況:
1.化氣格中的正化:如丙寅、辛碩六丙辰、辛卯;庚申、乙酉;庚戌、乙酉地支寅卯辰,申酉戌相連,這種情況,為之正化。還有己亥、甲子;己丑、甲子;癸已、戊午;癸未、戊午;戊子、癸丑;戊寅、癸丑;己酉、甲戌;己亥、甲戌;乙已、庚辰;乙卯、庚辰;壬午、丁未;壬申、丁未。
2.化氣格轉角進化:千合中見支辰中四角相順連者,如:甲辰見己已,甲己化土,辰已順連,日時遇此,功名易成。
3.化氣格轉角退化:干合中支辰四角相逆連者,如甲午見己已之類。甲己化土,午已逆連,日時遇此,功名晚成,一切遲緩。機會來了,往往退縮不前,大運流年遇此亦主不順。
4.化氣格坐下自化:此乃干支暗合之謂也。如壬午,丁祿在午,壬水與坐下午中丁火相合而化。又如丁亥,壬祿在亥,丁壬相合而化。還有甲午、戊子、辛已、癸已,其中壬午、丁亥為福深,戊子主人聰明,辛已主人有權謀,甲午主人有小康,癸已,主人命貴中亦有酒色之疾。
5.化氣格干支同合,又稱鴛鴦合:命造中見干合又得支合者,如甲戌見己卯,甲午見己未,干支雙雙見合。又分兩種情況:
君臣慶會:如甲戌、己9p;甲辰、己酉之類,同在一旬中。古人認為,因為世事有本國之君,未嘗有異國之臣,所以要同在一旬中。還必須辮其陰陽,陽為君,陰為臣,君位居上,臣位居下,反此為悖逆。夫婦聚會:如甲午、己來;甲子、己丑之類,兩旬互見。古人認為,因為婚姻有本郡之夫,亦可有他郡之妻,所以可以兩旬互見,但必須上下和美,貴神相助為妙。若遇沖破、刑煞則無益。
6.化氣格時令得失:化氣有得時失令的不同,如化土生于四季月或五月為得時,反此即為失令;化木于亥卯為月和正月為得時,反之即為失令,以此類推。得時者為真化,失令者則為假化。然而真化如遇破傷者,亦如假化,但假化經資助者,亦如真化,此不可不知。
7.化氣格破傷:如化土格,而天干間以乙字、庚字,暗地化金,盜泄土之秀氣;或間以丁字、壬字,暗地化木,損傷土資。古人云:入我子宮為盜泄,我入鬼宮為刑傷。
8.化氣格資助:入化土格,而天干間以戊字、癸字,暗地化火,為土之印經;或間以丙字、辛字,暗地化水,為土之財,此所謂:我入母宮為福德,我入妻宮為財帛。
戊癸合化火,非寅午戌月不化,逢已月亦化,柱中有己字不化。凡寅午戌月出生的人,而格成戊癸化氣者,見丁已為受氣臨官,主晚年不吉。
戊癸合化火,要以壬癸亥子為官,丁壬為福,忌見丙辛日時。
戊癸合化火,喜見丙辰時生,已午月火已成形,喜甲字相生,怕卯酉日時,若犯戊己,是火見土,即暗伏不明。
丁壬合化木,非亥卯未月不化,其次寅月亦化,柱中有丙字間隔亦不化。亥卯未月生人見甲寅,四柱丁壬化氣成格者,為受氣臨官,亦主晚年不佳。
丁壬合化木,要以庚辛申酉為官,丙辛為福,忌見乙庚日時。
丁壬合化木,喜甲辰時生,寅卯月木已成形,喜亥子相生,所以此三月中丁壬日怕午申時。
官殺為忌官殺年被撤職命例解析
乾造:癸卯乙卯己酉甲戌
大運:甲寅癸丑壬子辛亥
日主己生卯月,受克處死地;己、戌一黨,黨從少;日主偏弱。
七煞乙木,當令,通根坐支,癸卯、乙卯,財殺相生;甲、乙木官殺當旺克身為忌。
甲己合克,為緊貼特殊作用關系;乙克己為緊貼相克關系:癸生乙,為緊貼相生關系。
因為官殺當令而旺,力量強,為忌的力量重,所以官殺為忌神;所以,雖然酉金食傷在坐支泄身為忌,但酉可沖克卯木,可以制殺救日主,所以酉金為藥,為喜用神。
戌土在地支,因為與日主己上隔柱,又沒有通根,所以戊、己之間沒有五行之氣的流通管道,戊土對己的幫身作用只是氣勢相幫而已。
辛亥大運,酉中辛金透干,辛酉通根透干,辛金沖克乙木,制殺,形成喜神組合,殺為功名,為工作,所以這步運是利事業的運。
1997年,辛亥運丁丑年。原局戌中丁火透于年干,丁生日主己土,把戌、己之氣連接起來。流年丑土出現,日主己土通根于丑,丑戌相刑,土氣相連,己土得丑戌之根氣,形成身弱而得兩個流年旺土之根的喜神組合,身由弱變旺強,而任官殺。大運辛金住流年通根于丑,又通根于戊,增力;丑酉半合,原局食傷酉金增力;所以大運藥字辛金,在丑年,得丑戌酉三字旺相的根氣相助,形成喜神增力組合,辛增力,則制乙木更有利,更利事業。故此年,必有升官之應。
實際此年日主升職。
1999年,辛亥運己卯年。流年己卯組合,這個同柱組合,地支卯木克天干己土,這是七煞克身的忌神組合。亥運卯年,卯木當旺,流年、原局兩卯沖一酉,卯字當旺,以二沖一,酉字在運年休囚,被當旺卯木以-沖一,必受傷。故而此年必有不利的工作變動。
實際此年因工作犯錯誤而被撤職。
乾造:戊子己未癸丑乙卯
日主偏弱。
己未、丑,三個字為官殺,當令而旺緊貼克日主。
乙卯食神在時柱,乙木緊貼化泄日主為忌神,這是乙木起到的個作用,就是跟與它距離近的癸水作用,乙木也克己、戊土,因為在距離上隔柱,所以在作用順序與作用力量上,都落后于乙癸之間的作用。
再看地支,卯木刑泄子水,卯木也半合克未土,卯木也緊貼克丑土,但在地支,合沖刑害的作用是有順序的,合沖在前,刑害在后,合是指六合與三合、三會,半合的力量排在后,所以卯刑子的順序與力量排,卯未半合克的順序與力量排第二,卯丑之間沒有特殊作用關系,只有緊貼的距離關系,所以卯丑之問的作用順序與作用力排后。
通過上面的分析,就可以知道,這個乙卯,在作用順序與作用力量上,都對日主先發生作用,而后再對官殺發揮作用,所以,這個乙卯食神它的性質是忌神,而不是制官殺。所以,構不構成食神制官殺的喜神組合,不但要看食神與官殺之間的組合位置,還要看食神與官殺在干支組合上構成什么樣的特殊作用關系。
再者,因為原局未上當旺,己未土是原局忌神,未土當令不但沖丑土傷了丑中癸水,也未害子,緊貼相害,在子水遙隔刑生卯木之前,就讓子水受傷,所以子卯刑生,卯木失源,所以卯木也是受傷的,不能有力克帶制土五行,但它卻因為乙癸緊貼而泄癸水日主為忌神。
土五行的官殺為忌,克制住它就會有官,克制力輕微就不會有官,但會有工作,就是一個普通人。
因此本造不是“七煞有制化為權”的貴命,而是一個普通的賤命。
實際:命主是個普通的農民,一生辛苦勞累,沒有什么成就,并且一生病傷累累。
如不懂得干支之間的生克路線及生克力度,就不能區別這些細微的地方。
有很多命局,日主的旺度差不多,官殺的旺度也相近,但命主的富貴貧賤相差很大,只有懂得這些干支作用關系,以及組合喜忌的力度,才能解決這些問題。
生我而與我異性者,為正印。例如:甲木日主見癸水,水能生木,甲木為癸水所生。甲為陽性,癸為陰性,陰陽相異,故癸是甲之正印。正印生身,為友情之生,盡心盡力,無私奉獻,任勞任怨。印梟,乃五行生我之名,乃我氣之源,為生氣,為父母,又能護我官星,使無傷克,主聰明,多智慧。性慈惠,語善良,平生少病,亦且少逢兇橫。若為官則必清廉,不拘文武,皆掌印信。
一正印透干
(一)年柱透正印
1,、年干正印旺相,生于富貴或書香之家。
2、年干正印,月干正官,祖上或父輩掌權。
3、正印為喜用神,利文途。
4、正印臨長生,母聰慧、賢良、體健而壽長。
5、年干正印,他干又透正印,少時缺乳或飲他人乳(印多克食,食為乳汁),或由他人撫養。
6、身旺印旺多無制,孤寒刑克,少子息。
7、年正印衰弱遭克,祖上貧寒,命主幼時家貧。
8、日主當令,年月時皆透印,財星不現,與妻緣薄,婚姻不順。
9、年干正印衰弱,月干劫財,祖上遺產多被手足繼承而與己無緣。
(二)月柱透正印
1、月干正印為喜用,不遭財星克破,學業有成,文采出眾,聞名四方。
2、月干印為喜用,聰明仁慈,體健貌端;若有官星生印,身官印均衡,必主功名顯達,名揚天下,為貴命。
3、月干正印,年干官星,出身顯貴。
4、月干正印失令,又遭財星克罰,出身貧寒。
5、日干太強旺,地支印星重疊為忌,月為兄弟宮,故必與手足緣薄,或兄弟姐妹少甚至無。
(四)時柱透正印
1、時干正印為喜用神,子息賢孝,多生貴子,能享子女之福。
2、時干正印為喜用神,晚運佳(須結合歲運看),大器晚成;若月上有正官,歲運逢正印必發達。
3、時干正印為忌神,難享子女之福。
4、時干正印為喜用神,財星秉令,官星衰弱或不見,不能通財印之關,一生事業無成,貧苦之命。
二正印坐支
1、正印做正印:若印星太過,主過于自尊,欲望太高,反遭失敗;印為忌神時主辛苦奔波,印又克子星,故一生勞碌,子女緣薄,女命遇之尤甚。
2、正印坐偏印:多愁善感,子女緣薄,優柔寡斷,多敗少成,女命尤甚。
3、正印坐比肩:樂于幫助兄弟朋友,為喜用神時主事業發達順利。
4、正印做劫財:為幫助兄弟朋友受小的損失,但對財運并無大的妨礙。
5、正印坐傷官:四柱組合不好,傷官為忌,多遇挫折,功敗垂成,傷官有制令當別論。
6、正印做食神:印為尊敬,信任,食為財源,主名利俱佳,吉祥如意。
7、正印坐正財:婆媳不睦,憂慮多病。財旺為忌時,主難遇良機,貧病交加。
8、正印坐偏財:財喜如心,家庭和睦。
9、正印坐正官:正直誠信,慈善有德,獸人尊敬,胸懷寬廣,忍辱負重,可成大器。女命逢之為賢內助。
10、正印坐偏官:殺印相生為喜用,功成名就。勤奮上進,恩威并具,剛柔相兼,有所作為。
正印在命局的寓義,只有一小部分,不管其喜忌如何,代表的信息都一樣;但一旦與命主本人吉兇有關時,都必須以喜忌為前提,為喜用而有力則吉,為忌神則不吉;為喜用但遭嚴重克破反主不吉,為忌神但若有制則為害不大甚至化兇為吉。正印為喜用時,就具有正印的正面特性,為忌神時就具有正印的負面特性。正負的顯現程度,隨正印的強弱及其在命局中的喜忌而定。當歲運使正印的強弱改變時,其特性的顯現程度也隨之改變。其余諸神在命局中的這種情況與正印類似,本章以后各節就不在分別指出,希望朋友們分清諸神的喜忌及其不同的寓義。
十神,是中國古人在命理推測中按照五行的生、克原理所編制出來的特殊符號。在這些特殊符號中,人們不難看出十神從名稱到含義均蘊藏著古人在命運探索中所寄托的各種向往及目標。如,官:代表人們對仕途的追求;印:代表人們對權力的欲望;財:代表人們對財物的占有欲望;比房:代表人們與明輩的關系;食神:代表人們對祿的渴求。總之,命理中的十神作為中國古代算命術中的主要用神,不僅意義非凡。同時也關系到人們在社會活動中的各種復雜因素。因此,干百年來研究陰陽五行與四柱(八字)十神的關系是中國古代神秘文化對人類命理探索的重要課題。
八字命局天干的十神結構:
(一)一神主事
命局天干只存在一種十神或者只有一種十神力量特別強盛,這種十神的含義能夠充分顯現,其他的十神因太弱或被合化而不能顯現其心性。這種命局結構的人其性格和行為具有十分鮮明的特征——什么十神主事就顯現什么十神的性格及行為特征。
比如,印星主事就具有特別明顯的正印性格或正印行為特征,官星主事則具有特別明顯官星性格或官星行為特征,其余依此類推。
(二)推波助瀾
命局天干只有兩種十神并且這兩種十神的心性能夠相互加強,相互能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這種結構的命局,其命主的性格和行為也具有鮮明的個性特征,屬于典型的性情中人。
比如,傷官主膽大、敢想敢為,偏財主冒險投機,傷官偏財組合在一起,往往表現為積極冒險追求財富。
(三)矛盾組合
命局天干十神的心性由于不合拍而相互削弱或相互制約,構成一種矛盾的心理,行為上往往猶豫不決或者反復無常。
(四)十神錯綜
命局天干十神種類眾多,力量大小不均衡,但大多又都能在一定程度上顯現其心性,構成多元化的性格特征和復雜多變的行為特征。這種人往往令人捉摸不透,對其不能不信,又不能全信。這種結構類型的命局在所有命局中占的比例,
古代命理學家把“十神”納人五行中,即用人際關系來描述五行之間的相互關系,這是對命理預測學的一個突破性發展。這一發展,窮盡了人類社會中人與人之間的相互關系。試想:一個人與他人之間的關系,除了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和同我者,還有別的關系嗎?沒有了,就這五種。因此,五行就不僅僅是萬事萬物的五種類別,而是事物的五個變化的方向、五種動能。
“十神”反映了人與人之間動態的相互關系:上為生我的父母,下為我生的子女,左為克我的官殺,右為我克的妻財,中間是與我同類的兄弟姐妹。而以父母、子女、官殺、妻財、兄弟姐妹為核心,又各有五個方向的動態相互關系,即每個十神又都有各自的十神。萬事萬物如此相互糾纏的共存在一起,動態地構成了家庭、社會和人生。把十神廣象之后,就成為命理預測法中取用神和預測人生命運的重要依據之一。
一、如何配十神
八字預測中,日干代表自身。以日干為中心,根據五行生克關系,共有生我、我生、克我、我克、同我等五類十種存在形式,在八字預測中稱為“十神”。
(1)我克者為財:正財:異性相克,記做才。偏財:同性相克,記做財。
(2)克我者為官:正官:異性相克,記做官。偏官:同性相克,記做殺。
(3)我生者為食傷:傷官:異性相生,記做傷。食神:同性相生,記做食。
(4)生我者為印綬:正印:異性相生,記做印。偏印:同性相生,記做梟。
(5)同我者為比劫:比肩:同性幫扶,記做比。劫財:異性幫扶,記做劫。
例:
殺傷日才
乾:丁巳壬子辛亥甲午
食印日殺
乾:壬辰己酉庚辰丙戌
傷劫日比
乾:辛卯己亥戊午戊午
食官日財
坤:辛亥甲午己巳癸酉
財印日梟
坤:丁亥辛亥壬戌庚戌
十神關系中,有兩種特殊情況:
一是十神伏吟:假若兩個同種同性十神相鄰,即相同的兩個字相鄰,就稱為伏吟。例如上邊命例三中的日干戊和時干戊、日支午和時支午,都叫“伏吟”。
二是十神混雜:假若兩個同種異性十神正、偏同現,就叫混雜。例如上邊命例五中的月干辛和時干庚,就稱為印梟混雜。另外還有才財混雜、官殺混雜、食傷混雜、比劫混雜。易學專家王恩科先生說:“混雜有兇有吉,關鍵是看組合位置,年月混雜和月時混雜,其應事是不一樣的”。云林認為完全正確。
例:
印梟日食
乾:乙卯甲申丙申戊子
此命身弱,年干乙木和月干甲木為印梟混雜,實質是由于乙木和甲木同在日干的左邊,形成乙木助甲木生身為用的局面,故此命有文憑,為大學本科。
梟梟日印
乾:甲寅甲戌丙戌乙未
此命也為身弱,月干甲木和時干乙木為印梟混雜,實質是由于甲木和乙木分列日干兩旁,甲木和乙木分別去作用日干,造成印星陰陽混亂,不但不能合力反而分力,故此命無文憑,只有初中文化。
二、十神代表的物象
(1)官殺:代表官職、工作、能力、政府、官災、疾病、傷災,男性代表子女,女性代表配偶。
(2)食傷:代表語言能力、藝術才華、技術才能、智商,女性代表子女。
(3)財才:代表財產、金錢、勤勞、父親,男性代表配偶。
(4)印梟:代表文書、文才、學業、榮譽、宗教、職稱、房子、母親。
(5)比劫:代表兄弟姐妹、同事、朋友、合作伙伴、競爭對手。
古書上有這么一種觀點,認為正十神(指正官、正財、正印等)為吉,偏十神(指偏官、偏才、偏印等)為兇,常有“印梟奪食”、“七殺克身”等唬人的字眼。這種觀點是不符合客觀事實的,十神的本質是陰陽五行“金水木火土”的相互作用,你能說庚金就好、辛金就壞嗎?!顯然不是。
我們知道,十神反映的是人與人之間動態的相互關系,在現實生活中,更是沒有的好人和的壞人,好人、壞人的標準是因人而異的,基本的標準是:對你有益的就是好人,對你有害的就是壞人。可是對你有益的人對其他人可能會有害,對你有害的人對其他人也可能會有益。同理,對其他人有益的人可能對你會有害,對其他人有害的人可能對你會有益。例如有一個人人痛恨的混蛋,在你不慎落水不能自拔的時候,他把你救了上來,在別人眼里他是個混蛋,但對你來說他就是個好人甚至恩人。可見世界上本無天生的好人壞人之分,以對你是否有益、有害來分好壞;十神本身也無天生的吉兇之分,以命局中的作用關系來論吉兇。
因此,不必一看到'“印梟奪食”、“七殺克身”、“傷官見官”這些字眼就有偏見,其實它們和其他字詞一樣平常。
[原文]煞即官也,身旺者以煞為官;官即煞也,身弱者以官為煞。
日主甚強,雖無制,不為煞困;正官相雜,但無根,亦隨煞行。
去官不過兩端,食用用傷皆可;合煞總為美事,合來合去宜清。
獨煞乘權,無制伏,職居清要;眾煞有制,主通根,身掌權衡。
煞生印而印生身,龍墀高步;身任財而財滋煞,雁塔題名。
若煞重而身輕,非貧即夭;茍煞微而制過,雖學無成。
在四柱總宜降伏,休云年逢勿制;以一位取為權貴,何必時上尊稱?
制煞為吉,全憑調劑之工;借煞為權,妙有中和之理。
但見煞凌衰主,究必傾家;弗謂局得煞神,遂許顯豁。
書云:“格格推詳,以煞為重。”是以究之宜切,用之宜精。
[注釋]
龍墀:又稱丹墀,指宮殿的赤色臺階或地面。
雁塔題名:指考中進士,因為古代中進士者時常把自己的名字題在雁塔內。雁塔:古長安(今西安市)慈恩寺內的大雁塔。
[今譯]
七煞就是官星,日主旺相的以七煞為官星;官星就是七煞。日主衰弱的以官星為七煞。
日主很強旺,即使沒制伏也不會為七煞所困;正官相混雜,但只要無根蒂,就也要隨七煞而去。
去掉官星不過兩種情況,用食神或傷官部可以;合住七煞總是好事,但合來合去應該清純。
單獨的七煞用權而無制伏,官職清貴重要;眾多的七煞而有制伏,日主通根,命主掌握權力。
七煞生印綬而印綬生日主,在皇宮前面的赤色臺階上高視高步:日主能擔財星而財星生扶七煞,在大雁塔上題寫姓名。
倘若七煞深重而日主輕微,命主不是貧窮就是夭折;如果七煞微弱而制伏太過,即使讀書也不會有成就,
在四柱上,總應該加以制伏,不要說年柱上遇到的不要制伏;取一位為權貴星,何必以時柱上的為貴?
制伏七煞而為吉祥,全憑調劑的作用;借七煞而為權星,妙在有中和的道理。
只要見七煞欺凌衰弱的日主,終究必定敗家;不要說命局中有七煞,就要斷為顯貴。
書上說:“格格推詳.以七煞為重”所以推究應該深切,運用應該精到。
對于男性,自己所生的不僅是子女,也可以是自己的創作藝能,或者徒弟、學生。自己所生之物稱為“食神”或“傷官”。比如某個男性的日元為陽木,陽火是你的食神,代表你的創作,也代表男弟子和下屬。陰火是你的傷官,代表從工作中衍生出來的反對勢力,也代表女弟子和下屬。
何謂傷官?陽木的正官是事金,女弟子是丁火,丁火克制辛金,即傷害正官,因此稱為傷官。丁火經常燒正官的辛金,代表男性有女弟子會影響工作,不利于名譽。
如果木是夫,戊土是妻,上所生之金便是子女。引伸開來,如果妻子是陰士,所生陰金是女,陽金是子。由于金克木,屬木男士的七殺是他的兒子,正官是他的女兒。
在相克的五行上,女性與男性的一大不同是:克制女性日元的五行代表丈夫,即正官;而七殺代表情人,也代表丈夫的兄弟。比如女性為甲木口元,金克木,辛金是丈夫,庚金是情人。木克土為財,這一點與男性一樣。陰陽相配為正財,陰陰、陽陽相配為偏財。
另一大不相同之處是子女的看法不一樣。對女性而言,所生便是子女。從食神傷官可知子女的狀況。假如女性是甲木,所生的火便是子女。丁火代表子,丙火代表女。1996年是丙子年,由于丙代表女兒,甲木女性要生女,那一年有較大機會。若希望生子,1997年為丁丑年,丁代表兒子,那一年有機會生子。
如果你的日元為木,但身弱,需要水來生旺你,水被稱為“印星”。這個印星并不單指母親,睡覺、吃食物、讀書、進修也是印星,所以你要經常睡覺,每天不少于十小時,并經常進食,令自己胖起來,然后發奮學習。
古人所說的“印”是指養活我們的東西。無論你日元是什么,生你的五行必須充足。例如你屬火,八字中要有足夠的木;如果你屬木,要有足夠的水;如果你屬土,要有足夠的火;屬金的話要有足夠的土。如果沒有,則容易睡眠不足,或沒有學識,或母親不健康。
如果你屬金,生于木旺的春季,金自然很弱,需要土來生金,即需要母親。但如果八字中無土,或母親自幼便離開你,這便會產生一種奇怪現象——你會喜歡像母親一樣的女性,或成熟的女性。
如果身弱,有很多事情會辦不成。你所克為妻財,身弱則擔不起財,或做丈夫的無法控制妻子。八字所求的便是所屬的五行必須充足。知道自身的五行是否充足,便可以找出自己身強還是身弱,然后才能進一步找出所需的用神。
印分為“正印”與“偏印”。五行相生的原理是:陰生陽,陽生陰,此為五行正配,稱為“正印”,比如某人為陽木,需要陰水來生,即癸水生甲木。某人為陰木,需陽水來生,即壬水生乙木。
反之,如果是陽生陽,陰生陰,稱為“偏印”“梟印”或“梟神”。八字學上有“偏印奪食”的說法,代表偏印會奪去食神,因為偏印正好克制食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