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13歲男孩虐殺10歲女孩僅被收容教養:他還是個孩子,千萬別放過他!

解夢佬 7 0

文/球在江湖騷大連13歲男孩殺人事件,相信大家都知道了。案件發展的經過,令人齒寒。13歲男孩蔡某,把10歲女孩淇淇騙到家里試圖強奸,后來強奸未遂,不但殘忍地將女孩殺害拋尸,還在

文/球在江湖騷

大連13歲男孩殺人事件,相信大家都知道了。

案件發展的經過,令人齒寒。

13歲男孩蔡某,把10歲女孩淇淇騙到家里試圖強奸,后來強奸未遂,不但殘忍地將女孩殺害拋尸,還在女孩未找到之前,大膽地跑去試探女孩的父親,問淇淇到家了嗎?找到了嗎?

他甚至還在班級群里發消息,一直爆著難聽的粗口:

“我艸,小孩死了”

“聽說要來我家檢查”

“我一個小孩他懷疑我”

“警察辦案這麼草率嗎”

“我艸”

“我虛歲14。”

除此之外,他甚至還裝作是“自己手賤”,不小心把“擦過血的紙扔到尸體附近”,說有他的指紋怎麼辦?還發了他從自己家里拍攝的搜查現場的視頻。

他努力在同學群里塑造自己無辜的形象,鎮定自若地表示,“這與我無關。”

誰能想到呢???

這個淡定的惡魔,就在四個小時前,砍了這個女孩7刀。

他以需要女孩幫忙為由,將她拐到了家里。隨后,他開始對女孩施暴,并在女孩反抗的過程中,在她的前胸砍了4刀,頭部砍了1刀,在其余身體部位砍了2刀。

砍完以后,他從容不迫地將奄奄一息的女孩扔進小樹林里,在她身上壓了兩個裝著磚頭和碎瓦塊的垃圾袋,還小心地在她身上放了用來掩蓋罪證的樹枝。

完成這一切動作,他只用了不到20分鐘。

這馬賽克是我打的,大家湊合著認認這個人渣△

在他眼里,他殺掉這個女孩,就像殺掉一只雞一樣,沒有什麼大不了的。

不是有未成年人保護法麼?他還不滿14歲,不用負什麼責任。

甚至,他被警察帶走時,還能夠淡定地在地上系鞋帶。

而被他殺害的女孩一家呢?

女孩的母親至今無法接受這個事實。

淇淇是在一個人放學回家的路上被惡魔殺害的,可在這之前,媽媽每一天、每一天都有接她放學。唯獨這一次因為手機靜音,她不小心睡過了頭,卻未曾想到,只因為這一次的疏忽,她與女兒從此天人相隔。

據大連當地群眾發來的視頻,孩子母親癱坐在地上,撕心裂肺地對著一扇門斷斷續續的喊叫:“死了啊,死了……死了。”

可是,再撕心裂肺的呼喊,也喚不回淇淇的生命了。

女童爸爸的朋友圈△

寫到這里,我真的情難自抑,忍不住紅了眼眶。

誰家都有孩子,誰都希望自己的孩子能夠平平安安長大。

憑什麼你殺了人家的孩子,還能依仗未成年人保護法茍活于世,孩子的親人卻要飽受一輩子的自責與痛苦!

惡魔殺人,僅被收容教養△

這公平嗎?公平嗎!

02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孩子

事情發生后,有的人甚至還蠢到為罪犯開脫:

他也只不過是個孩子,而且他也許原本沒想過要殺人的,可能只是不小心把人家錯手殺了。

姑且不論這些留言的人是不是吃飽了撐著——根據新京報報道,被害人所在的小區至少有3名女性表示,都曾遭遇過惡魔不同程度的騷擾和尾隨。

據微博大[email protected]作家陳嵐 反應,事情發生后,曾有女性驚魂未定地向她闡述,13歲惡魔曾試圖“輕微地摟了她一下”,拍她的肩膀,但她以為他是不小心碰的,就走了:

還有7月31日被跟蹤一名女性,曾向朋友反應自己被惡魔尾隨:

“我開門的時候他從四樓下來,下樓的時候還直回頭看我,我有點慌。”

膽大包天的惡魔甚至還問過一個女鄰居,“你是自己在家嗎?”得知屋內還有其他兩個人后,他便借口上了個廁所就走了:

看到了嗎?你以為他只是“無心之失”,卻想不到人家根本就是蓄謀已久。

這個惡魔早就想找個人犯案了。只不過幾次都因為各種原因沒有得手,于是就將邪念發泄到了無辜的10歲女孩淇淇身上。

可以說,凡是看到這種未成年人犯事的案件,或者一些孩子犯了錯,我最反感聽到的一句話就是:

“你跟他計較什麼?他還只是個孩子!”

真的想說,“他還只是個孩子”這句話,現在已經過時了!

因為你根本想不到,你把對方當孩子,對方卻把你當獵物,只等你對他放松警惕之時,狠狠咬你一口,讓你喊救命都來不及。

還記得時隔一年的“12歲男孩殺母案”嗎?

12歲的男孩吳某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在家中持刀砍了母親20多刀,將親生母親殘忍殺害。

是的,你沒有看錯——他殺害的那個人,是懷胎十月將他生下,辛辛苦苦養育他12年的親生母親。

問及他殺人后有沒有后悔,他只是輕描淡寫地說了一句:

“我又沒殺別人,我殺的是我媽。”

“那以后怎麼辦?”

“學校不可能不讓我上學吧?”

言語之間,毫無悔改之意,而是理直氣壯地憑借未成年保護法的庇護,妄圖回到最初的生活。

還有前年,江蘇常州發生的一起奸殺案——

15歲的常某峰,強奸了年僅7歲的女童倩倩。事發后不顧倩倩的苦苦哀求,將僅穿一條內褲的她從25樓扔下,生生摔死了她。

記者問他,“女孩叫你哥哥,你把她推下去摔死,一點都不可憐她嗎?”

常某峰只是淡淡地說,“我沒想那麼多,只想這件事不能暴露,怕關在空房里她會被人發現,就想把她推下樓摔死。”

犯罪嫌疑人常某峰△

大家看到了嗎?

在年齡層的劃分上,這些人都可以被稱作是“孩子”。

但他們真的是孩子嗎?他們分明是一群殺人不眨眼的惡魔!

這些人甚至不能稱之為“人”,他們就是一群被欲望控制的、沒有感情的牲畜,因為他們沒有同理心,沒有共情力。

他們根本不會去想,自己把一個人給殺了,會給一個家庭帶來怎樣的痛苦。

還有很多小孩子,也許他們暫時沒有能力去干傷天害理的事,

但他們卻有干這些事的潛質。

比如,有時候,當你以為一個孩子是“不小心”摸了你的屁股;

是“不小心”拍了你的肩膀;

是“不小心”對你進行了性騷擾,甚至“不小心”劃壞了你的車。

你就應該想到——這些孩子,也會“不小心”用轉頭砸死人;

也會“不小心”將比他小的孩子關進電梯,然后讓她墜入天井不幸身亡;

也會“不小心”端起100°的火鍋鍋底,朝對面坐的女孩從頭往下澆了下去,直接毀了人家的半邊臉……

所以啊,我想提醒大家一句:

人性是很復雜的,畜生是不分年齡的。

不是所有的孩子,都能叫孩子;不是所有的孩子,都是祖國的花朵。

畢竟,總有一些花朵,從根部就已經爛掉了,

你根本就拿他們無可奈何。

03

每一個爛孩子的背后,

都有一對爛家長

那麼,有人會問:究竟是什麼原因,讓這些孩子如此“爛掉”的?

其實,還能有什麼原因——只不過因為這些爛孩子的背后,都有一對爛掉的父母。

就拿大連13歲男孩殺人事件來說,13歲的蔡某明殺人以后,他的父母甚至連一個道歉都沒有。

蔡某明一位同學的家長稱,蔡某明曾經對他的女兒強摟強抱。這位家長選擇了報警,然而對方父母居然還說他們誣陷,覺得自己的孩子“不是這樣的人”:

可以這麼說——蔡謀明最后淪為惡魔,他的父母有很大的責任。

日本小說家伊坂幸太郎說過一句話:一想到為人父母居然不用經過考試,覺得真是太可怕了。

是啊,這真的是一件可怕的事。想一想,父母好像誰都能做,誰都會做,但不是每一對父母都會管好自己的孩子。

很多人生下孩子以后,對他們的成長不聞不問,一旦他們犯了事,就拿“他只是一個孩子”來為他們的孩子開脫。

但我想說的是——是,你說的沒錯,你的孩子確實還只是個孩子,可你呢?你已經是大人了啊!你的孩子犯了錯不能為此負責任,你是不是要為他負點責任呢?

但那些爛掉的父母,他們從來不會這麼想。

他們的本質其實和他們的小孩一樣自私——因為這群人,根本沒想過好好教育孩子。他們的腦子里只想著,孩子惹了事,先用“他只是個孩子”來開脫;開脫不了,就讓孩子自己負責;等自己犯了事,又用“父債子還”的理論,企圖把自己的惡魔孩子與自己綁在一起……

他們對孩子最大的貢獻,除了給予他們生命以外,可以說是什麼也沒有給到他們。

他們就如同沒有感情的造人機器,發泄了性欲生下孩子后,他們就覺得自己的任務完成了。

2004年,黑龍江13歲的男孩趙力寶強暴了同村14歲的女孩明芳。但趙力寶由于“未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很快被釋放。

被害人家屬訴諸法庭,經審理,黑龍江省通河縣法院判決趙力寶向明芳賠償醫藥費等各種費用9021元。

民事賠償判決書下達后,兇手父親竟然這樣數落兒子:

“你在外面惹事,你倒是自己擺平啊!有能耐你強暴完明芳,再把她弄死呀!”

一周后,趙力寶夜闖明芳家,當著女孩的面,捅了其母宋惠麗19刀,當場將她殺害……

但令人悲憤的是,依照法律,趙力寶還是不能判刑,最終只是被收容教養1年零6個月。

盡管如今,“未成年人犯罪法”已經開始啟動調整和修訂,

但我還是想說,能不能增加一條:

孩子犯案,父母追責。

因為,只有當自己的利益受到損耗,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這些自私的人才會考慮到不能讓自己的孩子犯事。

只有治根治本,才能更好的杜絕這類惡性案件。

04

最后,想跟大家說的三件事

最后,想跟大家再說三件事:

①越是接近年底,罪案越是頻發,請廣大女性同胞一定要保護好自己;

特別是到了冬天,天黑得快,晚上出門請務必結伴同行。如果太晚下班,不要想著心疼錢,自己一個人走夜路。請打車,并把車牌號發給自己的親朋好友——一定要讓你身邊的人都知道你的行蹤,這樣才能最大程度的保護你的安全。

②希望廣大父母能夠主動對孩子談性;

請先說服自己,性不是洪水猛獸,主動與自己的孩子談性,是一件再正常不過的事。特別是男生的父母,在給孩子普及性教育時,請務必告訴你們的孩子——不能主動去傷害女性。

女生的父母,更要告訴孩子,什麼叫做“被侵犯”(很多女孩連自己被侵犯了都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告訴你的孩子,如果不幸被侵犯了,不是什麼丟人的事。事發時,一定要沉著冷靜,不要抵抗,盡量順從。事發后,請一定要馬上告知父母,讓父母替你報警,警察會幫你懲罰壞人。

③未成年人保護法修改在即,希望大家可以關注,發聲,一起讓它變得更完整。

互聯網時代,輿論即是民意。

我相信,當我們聲音夠大,民意夠強,就一定會被聽見,被重視起來。

你看,人民日報已經表示,《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在即:

但這個聲音,不能被遺忘,不能從此沉下去——我們要一直關注這個事態,直到它開花結果的那天。

因為關注這個事態,就是保護我們自己的孩子;保護我們的孩子,就是保護我們的小家!

我不希望再看到蔡某明這樣的惡魔,可世事無常,不是“不希望看到”就能阻止一些惡性事件發生。

那麼,我希望,如果下次再有類似這樣的惡性事件,

《未成年人保護法》可以發揮它最強大的力量,將惡魔繩之以法,處以極刑。

畢竟,這才是對受害人家屬最大的安慰。

大家點個在看,與諸位共勉。

作者:球在江湖騷,文筆溫暖而有深度,單篇文章全網閱讀量突破千萬的自媒體人。關注家庭雜志(ID:jiatingzazhi),專為愛家愛生活的你打造的閱讀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