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的婚姻,女人需要“狠”一點

解夢佬 6 0

婚,不能遇到一點事就任性離,但事兒如遇不平、委屈,可以敞亮指出和必要的“狠心”亮劍。深夜,我準備入睡,忽然微信有人添加我好友,一看是個有點印象的讀者,就通過了。她和我簡單打過招

婚,不能遇到一點事就任性離,但事兒如遇不平、委屈,可以敞亮指出和必要的“狠心”亮劍。

深夜,我準備入睡,忽然微信有人添加我好友,一看是個有點印象的讀者,就通過了。

她和我簡單打過招呼后,就看門見山傾訴她的婚姻故事。

這幾天我公公住院,我每天都在醫院照顧,每天都忙于來回奔波,其實有些累了。

但聽她說到婚姻四年,老公每月都要把工資大頭交給公婆一事,還是覺得有必要聽她說完故事,畢竟這樣的深夜,她找到我,一定是需要有個人一起說說話。

于是,我耐心地當了回傾聽者。

這位讀者說:

她和她老公結婚四年,他每月工資是7500元,5000元雷打不動要交給公婆,剩下2500元,1000元他自用,1500元交給她用于家庭開支。

開始她就覺得不妥,和他溝通過,但他總沒當回事,這事就暫擱了下來。

擱下來還有一個原因,那時她有工作,有收入,也沒孩子,兩個人的世界這點錢勉強是夠用的,加上她的薪水,還能存點下來,她有不理解,但終究沒較真做過什麼事。

可后來隨著她懷孕離職,隨著孩子誕生,隨著奶粉、尿不濕以及各種衣服花銷多了起來,這1500元錢說白了用于一日三餐生計都不夠,談何再養個孩子?

于是她和老公再次說到他的工資究竟該給誰保管問題。

她是和他這麼說的:

我們結婚了,我和你是一家人,我們兩個賺的錢就是家庭共同財產,既是共同財產,你的工資必須交給小家來打理,交給你老婆,而不是給公婆!

但她老公的意思:他們現在住的婚房是父母早年未雨綢繆買下的,當時三十幾萬,雖不至于傾家蕩產,但也花費了父母一生的積蓄。

現在房價高了,當初三十幾萬房子,現在差不多要120萬左右,可父母這些年還是沒積蓄,但他們要養老啊,而他們夫妻本該自己買房自己付房貸的,現在托父母福現成享受了房子,一分銀行債務沒有,所以他要按月供方式每月給父母5000元,給到他認為父母有足夠的養老錢為止。

她無法接受老公的這個解釋。

她認為,當初戀愛結婚,是婆家主動說有房的,讓她安心談安心嫁,她也不算物質女,知道那是老公婚前財產,所以也沒主動要求加名。

而裝修是她娘家出的錢、還陪嫁車子,拿去的幾萬元彩禮,她爸媽都用壓箱錢方式帶過來了。她想著兩人相愛組建婚姻,要一起承擔和擁有。

婚房確實是公婆買的,這只能說明公婆有遠見,在房價瘋漲前,把他們兒子結婚住房解決了,但不能說因為公婆提早用積蓄買了這套房子,以后兒媳一嫁過來,就要默許老公每月把薪水交給公婆還錢的行為。

這兩者本質上存在差異,是兩碼事。

但不論她怎麼說,她老公始終沒有改變心意,還是把工資中的5000元如數交給父母。

眼見著孩子奶粉、尿不濕都用不起了。

眼見著她之前存的錢快花費光了。

最終她思來想去,自個兒上門和婆婆去談了這事。

她和婆婆說:媽,我們結婚幾年孩子也生了,之前你們給我買房,我心里知道,以后我們也會養老,但你們養老的事能不能等老了再做打算?現在不要拿我老公和孩子父親的工資?你這樣月月收錢,我們小家都快揭不開鍋了。

婆婆一聽就不高興,她說:這錢又不是我們要的,是我兒子孝順給我的養老錢,再說我現在又不花你們的錢,只不過也是給我孫子存著,你們年輕人花錢沒底,誰知道沒老人管著,你們指不定怎麼花的?

再說你上班,你的錢也可以花,你現在不上班,我兒子給你1500/月你們也夠了,哪有揭不開鍋事?你要學會當家,不夠花,要多花幾百也不是不行,可以說明情況問我兒子要啊!

她不再說什麼,覺得說什麼都是徒勞,也不想吵,發瘋撒潑地吵著要回錢也不大現實。只能是另想辦法。

這次的溝通不旦沒有解決問題,反而惡化了婆媳關系。

她老公得知她直接找大人說錢的事,覺得面子下不來,上來就是幾頓數落,埋怨她不懂道理吧?由此還爆發了婚姻矛盾。

她一狠心,直接聯系到老單位領導,上班去了 ,孩子呢?直接丟給了老公養。

她老公說:這不行啊,我要上班啊,你是孩子的媽媽,你怎麼可以這樣?

她說:我也要上班啊,你是孩子的爸爸,你也可以帶一下啊。

她不管三七二十一回到了職場。

她知道孩子是她唯一的不忍,是她的牽掛,但她不得不這樣選擇。

孩子丟給她老公后,她安心投入工作,以忙碌打消心中的愁郁,而他從沒真正養過幾天孩子,一時感到手足無措。

他先是請假了,但一天兩天可以,長時間也不是辦法,無奈下只好央求他父母過來照看孩子。

她知道公婆來了,孩子有人帶,索性又申請了單位宿舍,對他就說項目忙,加班頻繁,要住單位了。

她這樣做,忍痛把孩子交給公婆老公養,她就想看看,這1500元生活費他們怎麼玩轉?

是啊,1500元錢,兩個成年人都不好過活,何況加個啥都要花錢的孩子。

果不其然,不到二月,老公和公婆就堅持不下去了。他們輪番打電話給她,讓她回家,大意是說孩子不能沒有親媽照顧,夫妻也不能兩邊分著過,讓人笑話什麼。

其實她心里清楚,是因為他們嘗過了1500元不夠的苦,也嘗過了孩子自己帶的苦。

她老公說,以后每月工資大頭給她保管打理,留1500給他父母。

她沒回來,她還是覺得這樣不妥。

她老公又和她協商只要求把薪水1000給父母,這時她才回來。

因為婚她從來沒想過離,也不想遇到些挫折就說散,所以這時回來,于她而言是很好的時機。

回來后,公婆沒敢作妖,繼續幫她白天帶孩子;她老公也在回來次月履行了承諾,把工資大都交給了她。

現在的婚姻生活雖留有隔閡,但總體平穩過得去。只是她老公和公婆經常對著她玩笑似的說:你這女人,心可真狠啊,我們都怕了你。

其實她知道,有些不知情的陌生人也這樣想她。

她說:婉清,他們說我當初可以不顧孩子住到公司,以此和老公和婆家進行博弈有些狠心。

其實我是沒有辦法,有的男人你不跟他較真,整個婆家和他都當你好說話,各種得寸進尺,但我狠心了,不過是捍衛了我和孩子在婚姻中的合法權利,我想我沒有錯。

【婉清說】:

都說“舍不得孩子套不到狼”,在這個傾訴里,我算真正見識了這句話的意味。

我覺得女主做的很漂亮,結局也很漂亮。

比那些在婚姻中遇到委屈,一邊叫苦連天的埋怨,一邊只知道一哭二鬧三上吊求對方改變的女人強很多,也比那些婚姻中遇到點芝麻綠豆點事,就吵著鬧著要離婚的女人理智明白許多。

這位讀者可以說是我近來見過的在處理婚姻矛盾問題上,為數不多接近男性思維做事的女人。

的確,婚姻首先是男女雙方的事,有了孩子后,是一個小家的事,其次才是輻射到雙方父母及七大姑八大姨親戚間的大家庭的事。

婚姻的主旨,永遠是小家庭利益第一,大家庭利益其次。

婚姻中的人,也不可因為你是孝子、孝女而模糊了作為婚姻中伴侶該有的責任。

在不模糊界限情況下,夫妻雙方有商有量達成一致后,可根據家庭經濟能力、個人能力給予父母以及大家庭一定幫助,這無可厚非。

但不是在小家都揭不開鍋的拮據里,還要不管不顧、大張旗鼓地進行所謂的孝道,那種打腫臉充胖子的行為真不合適出現在婚姻中蔓延。

不管是丈夫還是妻子,一旦結婚,就要主動認清自己當下身份,盡到該有的婚姻職責,要拎得清家庭關系網的界限感。

你不交工資給父母,這不是不孝也不是自私,而是一個成熟成年人在懂了主次和緊松關系后的通透。

你交了工資給父母,算計著給老婆孩子花銷,這婚姻反倒令人生疑。

回到這個傾訴本身來看,男主已成家有了孩子,記著父母恩情沒錯,要回報、孝順也沒錯,但不是以這種方式,更不是在妻孩都沒錢花的生活之上,給予父母未來之事盡多籌謀。

除非你別有用心,那就可以理解了。不然一般人是無法理解婚后依舊把每月工資交給父母的行為。

若排除別有用心,那麼如此心境安排,又不愿為婚姻改變的才是婚姻的大忌。

這種情況,你要嘛先賺足父母養老錢還了父母再結婚,要嘛干脆不要娶妻生子為妙。

所以這件事里,婉清至始至終認為女主沒什麼問題。那些說她狠心的人,有時不過是針沒扎在自己身上,一時無法感同身受罷了。

但婚姻中,女人有時確實需要像女主一樣“狠心”一點。

這個“狠”不是無理取鬧,蠻橫不講理的狠,而是遇事能巧妙地運用智慧化解,抓住對方軟肋和弱點,認清當下局勢進行分析和作為,是學會必要的干脆有原則的反對,以及合適的不拖泥帶水糾纏和像男性一樣思維,理智處理問題。

我特別同意這句話,有的男人你不跟他較真,整個婆家和他都當你好說話,各種得寸進尺,各種欺負,但有一天你若開竅“狠心”了,不過是認清了當下,捍衛了你和孩子在婚姻中的合法權利。結果大不一樣。

婚,不能遇到一點點事就任性離,但事兒如遇不平、委屈,可以敞亮指出和必要的“狠心”亮劍。

我感到痛苦的事,可以明明白白說出口,我不愿受的委屈,我也可以果斷Say no。

與你同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