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軌離婚后,我們的表面婚姻還能欺瞞多久

解夢佬 6 0

我跟他離婚了,瞞著雙方的父母和我們的孩子。但是,離婚至今已過半年,我們還像以前一樣,像正常夫妻那樣生活著,住在同一棟房子里,一起吃飯,一起親子活動,甚至睡在同一間房。因為,發現

我跟他離婚了,瞞著雙方的父母和我們的孩子。

但是,離婚至今已過半年,我們還像以前一樣,像正常夫妻那樣生活著,住在同一棟房子里,一起吃飯,一起親子活動,甚至睡在同一間房。

因為,發現出軌猝不及防,決定離婚措手不及,前者是我,后者是他。

因為,相戀 7 年,結婚 7 年,他或許無情無義,而我情分尚在,暫時我還愿意將就,愿意欺瞞,愿意隱藏自己的傷心欲絕去換取表面的平和。

因為,只得一屋,孩子尚小,父母已老,離婚協議上一人一個孩子很決絕,但懷抱孩子柔軟溫暖的身體,看著天真無邪的臉龐和純粹潔凈的雙眼,相親相愛的兄妹,實在不忍分開后妹妹要跟著他去到 150 公里外的地方生活。

因為,在婚姻的圍城里待久了,突然之間我不知道自己要什麼,要怎麼走,于是像鴕鳥一樣把頭藏了起來,即使那個地方并不安全,但是婚姻之外,哪里有安全的地方?都說女人的終極安全感來自于內心,來自于經濟能力,而這麼多年我習慣依賴于他,這份底氣尚且不足。

說說我和他與她的故事吧。

他出軌了,發現時他已出軌 5 年。我們相識 14 年,結婚 7 年,異地夫妻,一直都是周末見面。異地,在時間和空間上都給了有二心的人更多的便利,也給離婚之后很多的尷尬場面提供了緩存的空間。

他是中學教師,時間充裕。我是國企主管,職場打拼,其間還生了二胎,每一步都走得非常不易。

我們的工作是兩條平行線,雖然彼此不了解對方工作的具體業務,但是結婚之初就約定,工作上的情緒不帶回家,所以,我們基本上不談工作,無論是開心的事情還是委屈的事情,甚至不談對方的同事,這也為婚外情埋下了伏筆。

他和她是同事,她是他學校的實Xi老師,畢業那年分配過去的,只上了一個學期的課,后面就去了其他城市發展,所以,他們也是異地,相隔近 300 公里。我家 5 年前新買的車開了 16 萬公里,其中 10 萬公里以上是為她開的吧。

這 5 年來,他們結成了統一的戰線聯盟,爭取一切可以爭取的時間和機會在一起,旅行、美食、娛樂,視頻、電話、微信、開房……每個寒暑假,她和他都過來我生活的城市,我以為的假期陪伴的主角其實不是我,甚至不是孩子。他早出晚歸,全為她,然后擦除所有的痕跡,任由我一個人在婚姻里演獨角戲:親子戲、親情戲和苦情戲,他們演愛情劇。

我,是他們要一起對抗的“敵人”。

人,一旦有了共同對抗的目標,更容易因為目標的一致性而緊緊團結在一起。

我調取了他們的通話清單,早中晚,每天至少三次,通話時長都在 10 分鐘以上。微信和 QQ 等即時聊天軟件的記錄我沒有勇氣去看,因為看了微信和支付寶的轉賬和紅包記錄后,我的心已經潰不成軍,像散落在地上的水珠,再也沒有了依附,沒有了自己的形狀。我突然悲哀地覺得,這 7 年的婚姻里,我才是那個該死的第三者,多余的第三者。

像所有不冷靜而歇斯底里的原配一樣,我特意去了她的城市找她,給了她一巴掌。我的憤怒,我的悲傷化作的所有勇氣,在所受教育和理性的重重克制下,只夠用盡全力給她一巴掌。她躲開了,我落空的手臂就像我落空的心。

然后,他崩潰了。

他比我更崩潰。

他說,“你知道的時候,我們已經分開了,你為什麼還要苦苦相逼?”

“我們”這個詞深深刺痛了我,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指的不是我和他,而是他和她?苦苦相逼的倒變成我了,過去 5 年的冷暴力,不愛不疼不痛不癢的婚姻對我難道不是苦苦相逼?

他說,“至少那 5 年,你是不知道她的存在的,不知道就不會痛苦,而她一直痛苦著,她愛我而不得,熾熱的感情推她向前,而善良卻將她拉后,她覺得不應該這樣,她又嫉妒你和我在一起的每一天,這 5 年,對她都是煎熬,你不懂,我想想都心疼。”

我無言,是的,我不懂,不懂情愛,不懂他,不懂未婚而年輕靚麗甘做第三者的女孩,不懂男人,不懂婚姻,甚至不懂自己。

他咆哮著,“你知道我有多心疼嗎?我們已經分開了,為了家庭,我們已經沒有再見面了,我讓她離開我,讓她去相親,去找男朋友,我需要多大的毅力才能克制住自己不去找她,不去見她,不去抱她,而你,居然打她!她這麼無辜,這麼善良的一個女孩子……跟我在一起,她什麼都沒有得到,還要被你打,我太內疚了,這一輩子都愧對于她!這,都是你造成的,你為什麼要把事情弄得這樣糟糕!”

我的心沉下去,再也浮不起來了。

我一字一句地說,“她善良無辜,她明知道你是有老婆孩子的,她依然跟你一起,只有在一段感情中有所得,她才會樂在其中。只有我,是一直失去的,失去你的愛,失去你的耐心,甚至失去你的錢。”

他說,“我一直在你身邊,不管怎樣,我一直在你身邊陪著你,而她,我什麼都沒有給她,我陪她的時間不如陪你的十分之一。”

一個已經沒有眼淚的女人非常冷靜地說,“但是我是你老婆啊!陪我不是應該的嗎?我還要跟其他女人分享你,還要因為我分多了一點時間感恩戴德?”

他的情緒不可控制了,他的眼淚流出來了,我仿佛看到了他和她的愛在他心里翻騰、發酵、升華,爆發。

他眼里的恨意讓我害怕。

我眼里的恨意他看不到。

他們那個流掉的孩子,他給她上萬上萬的轉賬記錄,他給她拍的各種場景的照片,他為了跟她在一起對我說過的那些謊言……

世界的無限悲涼,是從驟然發現那個最熟悉的人變得陌生無比開始的。

就像張愛玲在《傾城之戀》所寫:柳原現在從來不跟她鬧著玩了。他把他的俏皮話省下來說給旁的女人聽。那是值得慶幸的好現象,表明他完全把她當自家人看待——名正言順的妻。

恨嗎?肯定是恨的,曾經我們也是非常非常相愛的兩個人,我問過他,為什麼要愛上她?他說,總會有那麼一個人,讓你不顧一切,放棄一切。

放棄的包括妻子、孩子和現有的名譽,等等。

離婚后,他沒有了車子和房子,債務他自己背著,兒子給我,女兒跟他。

也許這輩子我做得最有勇氣的一件事,就是快刀斬亂麻地殺到他單位,跟他辦理了離婚手續。

但是一點也不痛快,他是我想要白頭到老的人,我一點也不想跟他廝殺,甚至現在,我都希望他能幸福快樂,成功幸運,因為他是我孩子的爸爸,他好我的孩子才能好,起碼在情緒上不會給孩子負能量。

離婚容易,難的是離婚之后。現在這種名亡實存的狀態,我感覺很不舒服,他應當也不舒服,只是為了孩子在一起。其實孩子也有所察覺,不再像以前那樣跟大人撒嬌,而看到孩子“懂事”的樣子,我更心如絞痛。

親愛的卯叔,你說我該怎麼往下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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卯叔評論:

看完這個故事,我想起一個人,當當的原老板李國慶。本文的男主,有點小號版李國慶,屬于“我做了我認”類型。

比起以歌的老公,錯了寫檢討書,屢錯屢干,哪個更可恨呢?

都可恨,都讓原配恨得咬牙切齒。

以歌的方式是讓老公到卯叔這里來當著全國人民的面檢討。以歌老公表面態度倒是很好的,我錯了,你讓我怎麼做我就怎麼做,但是在行文當中,讀者們也看出來了,并不是特別的誠懇。

李國慶呢?他的態度是“敢做敢當當”。

怎麼當?頂多離婚唄。

俞渝的回答是:僅僅離婚難解我心頭之恨,我要讓你傾家蕩產身敗名裂!

于是在去年,夫妻倆為廣大人民群眾貢獻了一個大甜瓜。

類似的還有美國亞馬遜的老板,出軌了,離婚了,付出幾百億的家產也在所不惜。

這些女主,潔身自好,曾經一心為夫,最后落得這樣的下場。

當然,錢財最后都得了,按比例來說,本文女主得的最多。

但是仍然難解心頭之恨。

到底問題出在哪里呢?

往好的說,這類男人都是重情重義的男人,他的情義原來是指向你,但是后來變了,指向別人,被你發現了,于是你受不了。

假如他是一個下三濫的男人,無品無能,好吃懶做,靠你養活還出軌偷腥,你發現了哪里有痛苦,肯定是高興得跳起來:終于找到借口離婚了,早離早脫身。

看,同樣的事情,出在不同的男人身上,你的感受完全不同。

區別就在于,你愛不愛這個男人,你對他還有沒有期待。

情感里的痛苦,無不是因為有愛與期待,無不是自己的愛沒有被善待,他的表現與自己的期待不符。

那麼“事故”發生了,怎麼辦呢?

我認為亞馬遜老板前妻處理得最恰當,公司的利益放在第一,自己的情感放在第二。公司的利益其實是公眾的利益,先公后私,大方向正確。

相比較而言,俞渝是報復得有點過了,過猶不及。畢竟是個人私情,私情的代價高不過婚姻,婚內財產多占一點,如果除此之外還讓他承受,道義上就不一定再站得住腳,報復成功了也不見得心里就舒服。

看似狠,快意泯恩仇,其實暴露了自己的脆弱:愛太深,欲通過懲罰讓他低頭,讓他回頭。

然而,殊不知,這種男人,你讓他低頭,等同于要他的命。

所以他絕不低頭。

當初你愛他,現在你還期待他,恐怕也正是他具有這種“鋼鐵直男”的特性。

如果你也很剛的話,那麼就像亞馬遜老板的前妻一樣:我揮揮手,帶走一部分財產。

如果你心中仍有愛,仍然放不下的話,那麼就讓時間來解決吧,或把自己的恨意消融,或把他的鐵石心腸軟化。

從你的心思來看,離婚不離家,我認為也是一個可取的辦法,這過程中全家難受,是必然的,就像生病,有哪一種病,身體會不難受的呢?

還是回到上面我所說,個人私情,有錯,錯不過婚姻,你也已經讓他付出代價了。其實你是希望他認錯,他來求你,給你承諾,重新開始。但是,他也有選擇的權利。

世事之難,難不過心。欲改變一個人的心,蠻力無用,道理無用,如果幸運的話,或許時間老人會幫你一把。

當愛深了,就看到無奈。叔也只能抱抱你,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