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收到的關于“丈夫嫖娼”的私信和故事有點多。有一條私信是這樣的:我是二婚,他是三婚(一直以為也是二婚,直到發現他嫖娼,我才了解到他已是三婚)。他月收入3500左右,我40
最近,我收到的關于“丈夫嫖娼”的私信和故事有點多。
有一條私信是這樣的:
我是二婚,他是三婚(一直以為也是二婚,直到發現他嫖娼,我才了解到他已是三婚)。他月收入3500左右,我4000左右。他是外地戶口,沒房產,自己孩子的讀書問題都沒法解決,卻借錢賭博,也嫖娼。
我當時那個難受啊,沒法言語,但還是選擇了原諒,因為愛他,而且自己年紀也快40了(他大我8歲)。只是,我的原諒不值錢,三天后又他去嫖了。
我跟說,我是不可能再睡你了。要不,你嫖你的,我玩我的?
他回答,不行!
就這樣,離婚提上了日程,不料對方理直氣壯質問:我不同意離婚,你還是我老婆,怎麼你就這麼不懂事,揪住這點小事不放,非要離???
女方眼光不大好,事后又選擇原諒,這點我們暫且不表。
我們單來說說男方這到底是一種啥邏輯:自己嫖娼,女方要離婚,卻要把“破壞家庭”的罪名安在女方身上,說嫖娼是小事,還說女方不懂事。
不過,也不奇怪,很多男人的心理邏輯就是這樣:我出軌、嫖娼、“百人斬”,背著家人把壞事做盡,但在家人面前依然是個絕世好丈夫、好爸爸,是曝光我的人毀了我的“幸福家庭”,是提出離婚的人毀了我的“幸福家庭”,而不是我自己。
可問題是,這樣的家庭對你而言是“幸福”(既有家庭這個大后方,又可以出門尋找刺激),可對伴侶來說是地獄啊!
不是自私到極致,恐怕真是沒臉說出那樣的話來。
另外一個關于嫖娼的故事,是閨蜜講給我的。
她的同事,一個溫柔賢良能干的軟妹子,跟一個又胖又窮也不帥的男孩談戀愛,兩人兩地分居,周末才見面。
之后,兩人順理成章地結婚,但過了如膠似漆那一兩個月以后,男的就不怎麼碰她。
某天,她接到警局來電,男的嫖娼被抓,而她自己已懷孕。思慮再三,她跟電影《致青春》里的阮莞一樣跑去善后,哭一頓后選擇了原諒。
上次出門旅行,我無意間也聽到這樣一個故事:
無錫一個姑娘,結婚生子后才發現老公酷愛嫖娼,她老公還不付嫖資導致小姐鬧到單位,于是他們在孩子還不滿一歲時離了婚。
這個姑娘后續的故事,比較勵志。
離婚時她三十歲,帶著孩子艱難地創業,賺了些錢,四十歲的時候終于遇到各方面條件不錯的人,結了婚,現在過得挺幸福。
2016年最火的一條新聞是人大碩士雷某因(疑似)嫖娼被抓,后激烈反抗致死。
被警察抓上車后,雷某從車后座竄至前排副駕座位,搶奪方向盤并用腳踢踹駕駛員,駕駛員被迫停車,雷某從副駕開門下車。
之后他又被抓到車上,整個過程反抗激烈,再后來就突然無聲無息了。警方把他送去醫院,發現他已經死亡。
當時,全網都在討論雷某到底有沒有嫖娼。
木子美認為雷某一定是去嫖娼了。
她說:“你低估了一個農村出來的高學歷孩子,進到體制內工作,名聲和前途對他意味什麼。如果他被抓進去,勞教半年,一切都沒了。不在嫖娼對錯,而在個人對后果的承受能力。如不是那麼慘烈的后果,他一定不會拼死反抗。而他交5000罰款,爭取現場放走的能力都沒有,他身上沒錢,跟老婆拿一定會暴露。”
雷某到底有沒有嫖娼,當時成為了一起“羅生門”事件。
雷某已死,警方和洗浴店的小姐說的話,因為這樣那樣的原因群眾不一定愿意相信,但有一個人心里其實非常清楚他到底有沒有去,這個人就是他的妻子。
當時,雷某妻子的表態發言是:不考慮丈夫的嫖娼問題,只在意警方的執法問題。
我估摸著,以往她想不通的,估計都能解釋通了,只是斯人已逝、死者為大,以家庭利益大局為重吧。
后來,根據警方對現場提取的避孕套進行的DNA鑒定,能夠證實雷某進行了嫖娼行為。同時,從賣淫女的供述指認,以及場合的其他人員的供述指認,都能夠認定雷某的嫖娼行為。
很多人大跌眼鏡:一個學歷高、工作好、看起來很像“好丈夫”的雷某,怎麼居然也會去嫖娼呢?
男人嫖娼的情況,分好幾種。
一種是本能驅使型的。
即,自己有生理需求了,就一定要解決。對象是誰沒關系,有性欲了他就必須要釋放。如果老婆不方便跟他來一發,而強奸會犯罪,買春風險小,那他就會去買春。
此類男人,類同于有了尿意就立馬要排泄的狗。
他們信奉“自己的欲望大過一切”,而且大多會對自己進行自我催眠:食色性也。我不過就是撒了泡尿,這是作為男人最基本的生理需求,跟我顧不顧家沒關系。雖然我嫖娼,但我依然是個顧家好男人。
這類人也很容易“雙標”:我是男人,男人都是這樣的。十男九嫖,另外一個不嫖的,是因為沒錢或陽痿。但是,女人和男人不一樣,女人沒有性欲(即女人是作為滿足男人性欲的一種存在),你得守貞。你要是跟我一樣亂睡,那你就是蕩婦。
他們一般會跟妻子有性,有時甚至還會把性病傳染給自己的妻子。
這類人無比自私,是典型的“渣男”“爛男人”,做人全方位不及格。
另一種情況,是應酬從眾型。
這類男人,一般不會專門去嫖娼,但是因為他們身處某種圈子里。身邊有個強勢人物要去嫖娼,他就得去作陪。如果不去,他可能會得罪其他人。
以前我就問過一個男性朋友這樣一個問題:“如果你陪客戶吃飯,飯后客戶要去嫖娼,你會跟著去嗎?”
他回答:“去啊?干嗎不去?不去這筆業務就做不成了,我也是為了賺錢養家。”
我臉上笑嘻嘻,心里卻在想:嘖嘖,為了賺錢養家,多高尚的借口啊。
這類男人大多有非常濃重的自卑心理,做人做事也沒什麼原則。
他們可能會跟自己的妻子有性,而且會隱瞞自己的嫖娼經歷。
若是哪天東窗事發,他們最擅長的說辭便是:我也不想啊,但是我有什麼辦法,我也是為了這個家啊。
好像別人是拿著槍逼他們去嫖娼的一樣。
面對一個強勢人物,他們第一反應就是腿軟。
在他們的潛意識里,只要我自己順從了強勢人物,強勢人物就一定會給我好處。為了美化自己的從眾行為,他們往往會找出“為了家庭”這樣高尚的借口來,以試圖證明自己是“被生活所迫”。
你要是讓他們跟著大人物違法亂紀,他們大概率上也會做的。
還有一種情況,那就是“好”男人型。
有一類男人,是學校里的“好學生”,職場中的“好員工”,家庭里的“好兒子”“好丈夫”“好爸爸”。
白天,在上得了臺面的場合,不管他們做什麼角色,都做得無懈可擊。他們可能平時努力工作,在家里孝順父母、尊重老婆、愛護孩子,是人見人夸的“好男人”。
但是,到了夜晚,到了某種上不了臺面、見不得人的場合,他們摘下面具,搖身一變成為嫖客,露出令人大跌眼鏡的另一面。
這類男人嫖娼,多是為了追求即時的性滿足。這些經歷其實“并不能滿足需要,做完以后覺得空虛”,可是,他們一旦破了戒,就很難戒除。
而且,他們可能會讓妻子長期處于無性的狀態。
這類人也談不上壞,可能就是從小受到不科學的性教育,覺得性是一件羞恥的事情,所以只有對道德感比較差的“小姐”,才能釋放自己的欲望。
對這種心理,弗洛伊德有過一段比較經典的闡述:
“所尊重的女人,性行為總是受到威脅,只有在對較低級的性對象時,他才能行動自如,為所欲為;當然,造成這個現象的,也還有另一半成分參與,那就是,他不愿意向他所敬重的女人要求不合理禮俗的(錯亂的)的性滿足。
只有當他全心全意地縱情享受,他的性欲才能完全滿足。
但是,比方說,他去找一些不高貴的性對象,一個較不道德的女人,對這樣的女人她才不會產生道德的焦慮,而她對他的生活一無所悉,就無法批評他了。雖然他所有的柔情、思念,全都系屬他處,他卻只能對這樣的女人奉獻他的性能力。
社會地位高的男人,常會包養一個低階的女人來做永久情婦,甚或娶來做太太,很可能的,這也只是同樣地基于需要一個低階的性對象,以便自己從心理學的觀點上,能得到完全的滿足。”
弗洛伊德把這種情結稱為圣母—妓女情結。
公眾號KnowYourself 有一篇講述無性婚姻的文章,曾系統地介紹過佛洛依德的這個觀點:
弗洛伊德認為,擁有這種情結男性的眼中只有兩種女性,一種是妓女,一種是圣母。“妓女”型女性是在性上更主動的、更容易激發男性的性欲,但也更廉價;而“圣母”型女性則意味著與性無關、更值得被人尊重。
對于他們所愛的女性,他們沒有欲望;對于他們有欲望的女性,他們沒法去愛。在結婚之前,有情結的男性會被性自主的女性吸引;而在婚后,他們會減少或停止和伴侶的性行為,在他們的認知里,賢妻良母不應該有性。特別是當有了孩子后,妻子成了“孩子的母親”,他們更加無法將孩子的照料者與性聯系在一起。
而關系外的其他女性在他看來,依然是“妓女”,是可以引發他性欲的對象,于是他們一邊卷入婚外情,一邊認為自己依然愛著妻子。
“圣母—妓女”二分法實際上否認了女性真實的、正當的欲望。擁有“圣母—妓女”情結的男性,將女性分為有性自主的妓女,和一點也沒有性的圣母。
對性自主的“妓女”,他們一邊受到她們性的吸引,卻又因為她們擁有獨立性而貶低憎恨她們,認為她們是“壞”的。
女人若是嫁了這類男人,當真是挺悲劇的。因為你在他的心目中,就變成了圣母。
你越是身處孕期、哺乳期,作為“母性”的特征越明顯,他們就越會認為:你是母親,不該有性,也不應該向男性索取性。我跟你上床,會有一種亂倫的感覺。
看起來,他們好像是很尊重母性、女性,實際上,這是一種不自知的“厭女癥”。即,本質上,他們厭惡女人、害怕女人,但是又需要女人。
他們沒辦法把女性視為一個單獨的個體來看待,而是按功用將她們分為兩個陣營:一個陣營是妻子、孩子母親,是給我溫暖家庭用的;另一類是情人,是滿足我性欲用的。
這類嫖娼男,普遍在床上沒啥服務精神,懶得去關照伴侶的性體驗。骨子里,他們還想利用并主宰女性,希望女性任由自己擺布。
他們戒除不了嫖娼癮,很大程度上是戒除不了那種權力感。
為什麼他們會沉迷于這種權力感?還是因為骨子里充滿自卑,沒辦法以平等的視角去看待女性。面對妻子,他們自卑;面對情人,他們高姿態,而這種高姿態令他們感到安全。
這就不難理解,為何有的男人會娶一個各方面非常拿得出手的大家閨秀老婆,卻要去找一個各方面差勁無比的情人或妓女作為自己的床伴。
有過賭博、嫖娼、吸毒等前科的男人會痛改前非麼?也許會,但是,更大的可能性是他死性不改。
這事兒就跟賭博一樣,十賭九輸,女人千萬不要心存僥幸心理,以為自己就是能收服蛇妖的法海。
一個人能改過自新,只能是他自己愿意改,而不該是情勢所逼。下跪求饒、情勢所逼而暫時改了的,日后故態萌蘇的可能性極大。
有些事情,你不是不可以做,但是,它是一條不歸路。比如賣淫、嫖娼、吸毒、販毒、謀財害命、擅用潛規則。
很多東西就像是處女膜,第一次破了,以后破不破就無所謂了。人想修復破罐很難,但“破罐子破摔”特容易。
沒有走上不歸路的人,大多是沒有邁出第一步。邁出去以后,想要收手,很難的。
為什麼會有“金盆洗手”這個詞?古人為何用金盆而不是木盆、鐵盆洗手?因為真正的“洗手”太難,不用金盆不足以表明決心。
研究嫖娼心理學,你會發現這類人的心理現象挺有意思。他們之所以會這樣做,是因為自己內心深處的沖突和缺憾沒辦法解決,只好求助外力。結果呢?越向外尋找解決辦法,事情就越變越糟糕。
有的人終其一生都處于這種心理沖突中,一生上癮,一生沉淪。
三類嫖娼男性中,“本能驅使型”最“沒皮沒臉”,反正已經是個爛人了,死豬不怕開水燙。
“應酬從眾型”活得稍微心安理得一些,因為他們覺得自己實際上是在做一件“犧牲自我,成全別人”的高尚事情,他們有自己的精神勝利法。
活得最分裂也最痛苦的,就是“好男人型”。一方面,他們要在人前扮演好男人角色;另一方面,他們要去地下尋求自己的欲望的解決之道,而這種解決方法在他自己看來也是不道德的。
除非他們意識到自己的心理問題并下意識改正,否則他們很難在兩性關系中獲得幸福。
嫖娼上癮的“好男人”,不管他們的妻子是否原諒,都沒一個是過得幸福的。
如果妻子選擇原諒,他們可能會乖一段時間,但因為克服不了心理問題,過一段時間他們又會故伎重演。
如果妻子不原諒,選擇了離婚,除非他們不再娶或者再娶之后不讓新妻子懷孕、生子,否則,他們沒法破除心理魔咒,早晚又回到“妻子一懷孕、生子,他就沒辦法把她當性對象”的老路上來。
而我還是想建議大家,在情感關系中,一定要選擇那些做起來比較高難度的、需要長期堅持才有回報的事情,因為比起那些難度低、短期見效但爽完之后立馬覺得特別空虛的事情,高難度、高回報的事情會讓我們的人生能得到更有益的滋養。
舉個例子,嫖娼就是一時爽,而與伴侶建立靈與肉的深度鏈接、不斷體察對方的脆弱與需求、與對方建立更富黏性的情感關系則屬于“難度高,需要長期堅持才有回報”的事情,后者會讓你獲得更長久、穩固、平和的幸福感。
人性都是懶惰的,所以自察、自律才是幸福感的源泉。
一點碎碎念念
我這個人,對世界、對他人都沒什麼敵對情緒,因為生活中我不想到處樹敵,也覺得一產生對立情緒就很累。
一般我會產生對立情緒,也是在感知到別人對我有對立情緒以后,這更像是一種應激和自保機制。我很少主動罵人,評判別人,干涉別人,甚至脅迫、控制別人,一般都是被侵犯、被越界了以后才回擊。
只要當博主,就不可能不挨罵,但我還是想多說一句:可不可以別因為你不認可我們推送的某篇文章就罵我啊?很多時候,真的是你閱讀理解不到位或沒有閱讀完整篇文章才造成的誤會。
上了點年紀之后,我希望自己處事能圓融一些。大家都格局大一點,很多看著像是有利益沖突的事兒,其實可以做到合作共贏的。